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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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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环境法体系问题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法体系是法律体系意义上的概念,不是立法体系意义上概念。环境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应区别环境法概念的广义与狭义。从狭义环境法的角度来看,环境民法、环境刑法不属于环境法。环境法体系可分为基本法与具体法,其中具体法又可分为事务法和手段法。狭义环境法的确定对于规范环境法学研究,推动环境法制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环境法学的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法课程设置应基于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原则、现实性与前瞻性兼顾原则和普适性与特色性结合原则进行。基于这些原则,环境法课程的体系应包括环境法、比较环境法、国际环境法、自然资源法、能源法、环境法诊所课程和环境法专题研究课程。在大学本科、双学士、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等教育阶段,应视情况开设具有不同侧重点、不同内容和不同深度的课程。同时,还应建立与环境法课程体系相呼应的教材体系。  相似文献   

3.
环境法是20世纪后半叶突现的新兴法律,但是这个新兴法律始终难以与传统法律接榫,甚至还有些格格不入。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是环境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归属不明。就法律体系的基本分类——公法与私法而言,环境法归于其中哪一种,环境法学界还有众多争议。如果以环境法的根本属性——公共性为基本立场,那么环境法是公法还是私法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4.
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环境法体系,对贯彻和实施环境法有普遍的指导作用,关于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哪些内容,法学界观点颇多,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这也反映了环境法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法律部门仍处于不断完善阶段,人们对其认识水平也有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文章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提出了符合环境法发展趋势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5.
国际环境法体系已初县规模在一九七二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以前,国际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仅仅局限于某些个别部门。这次会议之后国际环境法有了一个基本原则的基础,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与此相适应,在国际法学领域也出现了一个新的分支——国际环境法学。  相似文献   

6.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对在传统经济形态框架下产生的环境法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本文以循环经济理论的产生为切入点,结合生态和经济两个方面的因素来分析循环经济的概念,对循环经济在国外和国内的发展情况分别进行了阐述,提出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我国环境法的原则体系应该以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逐步推动传统环境法向当代环境法的整体转型。  相似文献   

7.
环境法基本原则对环境法体系建设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国环境法基本原则是学者在参考和借鉴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环境保护立法归纳概括得出的.由于没有较高位阶的立法规定,现行环境法基本原则存在表述不一致、内容不确定、无法充分体现环境法价值理念等缺陷.纵观外国环境基本法大都有环境法基本原则的专门规定.在全球环境法形成的大趋势下,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也呈现出明显的趋同性;而不同的法律文化和环境法治背景又使得各国环境法基本原则立法技术极具个性化.目前,具有我国环境基本法地位的《环境保护法》正面临修改,利用这一契机,在学习和借鉴外国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立法明确我国环境法基本原则是环境基本法修改的重要任务之一.  相似文献   

8.
环境法的兴起对传统法体系及其理念基础均提出了挑战,"人类中心主义"遭到"生态中心主义"的挑战并获得诸多学者的支持,但"人类中心主义"作为法律的理念基础是经过历史的选择的,它将依旧能作为当今法律体系的基础以及环境法的基础.  相似文献   

9.
<正>法律规则的实施是指使之产生效果。这就意味着受这些规则调整的人遵守规则,确保规则的落实。国际环境法的实施指的是国际环境法主体行使国际环境法规范所赋予的权利并承担义务,其目的是实现国际环境法的法律规范。但是,在国际环境法庞大的法律体系中,许多规定通常是一般性原则而缺少具体的实施规则,这难免使国际环境法抽象化而难于实施。此外,世界各国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对环  相似文献   

10.
黄炎 《法制与社会》2011,(35):274-274
WTO作为一个成熟的国际组织给国际环境法领域带来的启示是,如何将国际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形成一个内部协调统一的体系.本文从WTO条约体系和DSB争端解决机制两个角度分析WTO框架给国际环境法带来的启示.  相似文献   

11.
面对纷至沓来的环境法称谓,作为对本门学科的初学者或许会百思不得其解,以至提出环境法是否是法学?它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它的学科称谓及它的体系到底有怎么样的联系等等。本文认为正确地定位环境法学科称谓已成为推动本门学科繁荣与发展的第一要务。  相似文献   

12.
论当代环境法学的发展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论当代环境法学的发展蔡守秋当代环境法的发展可以分为紧密联系的两个领域:一是当代环境法律的发展,二是当代环境法学的发展。前者表现在环境法的体系日益完备,环境法的调整机制日益健全,环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等方面。后者表现在当代环境法学已经和正在...  相似文献   

13.
钭晓东教授的<论环境法功能之进化>是对环境法功能研究的首创之作.其以生态文明发展与法律进化的互动为基轴,从环境法功能为何进化、如何进化、进化后何以运行三层面展开,注重整体与部分的结合、经验分析与规范研究结合、自治与规制结合,层次井然,逻辑严密.建构基于理性但超越理性的多元主义环境法功能进化体系,因包容性而具极强解释力,提出环境法功能进化三层次催人深思.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环境与资源法范畴若干问题再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通过分析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几个基本法学范畴的关系 ,即自然资源保护法、自然保护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之间的关系 ,以及环境与资源法和经济法之间的关系 ,明确环境与资源法的部门法范畴 ,以此提出完善我国环境与资源法法律体系的初步体系框架  相似文献   

15.
随着对生态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入和解决环境问题思路的多样化,在现有法律观念影响下要求对环境法律制度进行全面和深刻的社会变革。而生态文明理念是建设和谐社会在生态与经济发展方面的升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环境法在环境伦理价值观念、环境法律市场机制的生态化转型、环境法立法体系、环境法律意识等方面进行生态化转型,从而以此来完善配套法律法规,逐步建立我国环境法立法体系,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6.
日本环境基本法的发展及我国对其的借鉴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日本环境法的发展总是备受亚洲各国的关注.这与日本深受公害教训并成功发展出一套较为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有关.同时日本环境法的发展经验深深影响着诸如中国、台湾地区等地的环境法发展.20世纪90年代日本环境法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是1993年日本颁布了<环境基本法>.这一法案是日本环境法发展历史上的第三个环境基本法(之前的两个为1967的<公害对策基本法>和1972的<自然环境保全法>).那么,<环境基本法>是怎样产生的?它与日本前两个环境基本法相比有哪些革新?它的出现对我国环境基本法的完善有什么启示?日本三个环境基本法的发展历程又对我国环境法的未来发展有什么借鉴意义?这些都成为比较环境法上可钻研的课题.本文即对此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7.
环境法调整对象的应然与实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环境法学的一个基础性理论问题。环境伦理并不能为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提供充足的论据 ,而且在现实法律形态下也存在诸多障碍。学界对环境法调整对象的分歧 ,根本上渊源于对“法”概念的不同认识。建构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的环境法律体系是更为务实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当代环境法存在着这样一种发展趋势:从横向的空间关系看,它涉及的环境、资源问题及与之相关的发展问题、跨领域问题越来越多,有关环境资源和发展的各种法规的联系和结合日益紧密,国家已经或正在根据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修改或制定综合性的环境法律。本文把这些现象称为环境法的综合化或一体化。环境法这一发展趋势,连自称已经建立较为完整的环境法体系的美国法学界也感到了压力,在《可持续环境法》一书的第一部分“概论编”的第一篇“环境法的历史”的“结论”中,美国环境法所的所长威廉·弗崔尔写道:“有关发展的法律和有关环境保…  相似文献   

19.
丁渤海 《法制与社会》2011,(22):179-180
环境法是国家制定并保障实施的,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包括合理开发和保护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建设循环型社会等在内的公益性法律规范的总称。当代中国环境法在发展中成就斐然,但也遇到了由法律体系自身,行政执法与司法体制等造成的困难。通过改革,实现全面现代化,是当代中国环境法走出"实施困境",真正发挥公民权利保障作用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0.
政府激励视角下的《环境保护法》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巩固 《法学》2013,(1):52-65
当前主导《环境保护法》修改的"基本法论"是法律体系化思维的产物,其首要目标是环境法体系的完整性而非解决问题的实效,相应的修改并不能带来环境法实质功能的提升。确立政府激励机制,使其主观有动力,客观有能力履行环保职责是现代环境法的基本内容和成功经验。中国环境法的根本问题在于实施不力,症结在于政府激励不足。在单行法体系基本齐备而法律实施效果不佳的现实面前,政府激励才是《环境保护法》的核心价值和独特功能之所在。《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有关政府责任的规定是一大亮点,但也存在诸多不足。《环境保护法》应定位为"政府环保激励法",以推动政府环保履职为目标,在体系和制度方面作出重大变革,并注重内容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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