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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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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呼声在我国越来越高,然而,刑事和解在其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存在着很多弊端。在我国,刑事调解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其完全可以达到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再另起炉灶重新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实属无必要。  相似文献   

2.
刑事和解的司法现状与制度构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恢复正义,法国、德国、新西兰等国都有关于刑事和解制度的规定.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下,我国应构建刑事和解制度.以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为例,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针对特定的公诉案件,有意识地借鉴了刑事和解制度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3.
试论刑事和解与恢复性司法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是解决已然犯罪的一种结果,恢复性司法是解决已然犯罪的一个过程,这一对范畴实现了实体与程序的对接.但是,在它们还不能完全独立地被适用于犯罪的情况下,还有必要将其中大部分掺杂在传统的国家刑事诉讼过程里,以共同完成对犯罪的最佳处理,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正义与人道.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是起源于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刑事模式。刑事和解要实现的是加害人、被害人与国家、社会利益的平衡,被告人与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平衡,诉讼权力与诉讼权利的平衡,刑事严厉与宽缓的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  相似文献   

5.
刑事和解制度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此项制度的推行对于提升被害人诉讼主体地位,实现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同等保护,尽快恢复被侵害的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文章对制约和影响对刑事和解制度良效运行的因素进行剖析,指出应从司法程序和立法的构建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2012年修订通过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文章对我国刑诉法中刑事和解制度的立法内容及现实困境进行分析,并指出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途径:从立法者角度,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法律规定;从执法者角度,强化刑事和解案件适用条件;从监督者角度,加强对刑事和解案件监督制约。  相似文献   

7.
目前,对于将刑事和解制度正式引入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已取得了广泛的认同,但对于其究竟可以适用于哪些具体的诉讼阶段,则不但在当前的试点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做法,而且在理论界也存在着不同看法。结合具体的理论与实践情况来看,将刑事和解适用于刑事诉讼从立案到执行的全部阶段,不但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而且在实践中也是可行的。同时,出于对刑事和解与惩罚犯罪平衡性的考量,还应当根据各诉讼阶段的不同特点和任务,对刑事和解的法律效果予以合理设计。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缓解社会矛盾,实现被害人、加害人以及司法机关三赢的良好效果。当前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在实践中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细化相关法律、加强监督制约以及完善配套制度是实现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被害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地位,经历了从权利被漠视的"诉讼参与人"到刑事诉讼主体——"当事人"的历史过程。然而,纵观我国被害人诉讼地位的历史发展,我们却不难看出,从1979《刑事诉讼法》到1996《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虽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依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理想与现实"的困境。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出台,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被害人尴尬的"当事人"地位——既不完全又不完整的"当事人",仍然延续1996《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在进一步构建我国特色的刑事和解制度之际,不断探索被害人地位的理性界定,走平衡各方利益的再探索之路。  相似文献   

10.
随着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自2013年《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花钱买刑、司法机关滥用职权、民族地区效果不佳等问题,针对此类问题从立法和司法制度建构上均应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应从适用条件、范围的明确到办案机制、回访机制、主持方式等方面开拓出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进路,以期我国刑事和解制度健康有效地运行和发展。  相似文献   

11.
随着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自2013年《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花钱买刑、司法机关滥用职权、民族地区效果不佳等问题,针对此类问题从立法和司法制度建构上均应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应从适用条件、范围的明确到办案机制、回访机制、主持方式等方面开拓出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进路,以期我国刑事和解制度健康有效地运行和发展。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刑事和解制度尚无明文规定,但该制度所独具的优势得到了我国学者的广泛认可,司法实践中也有了大胆的尝试。究其原因,就在于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有着一定的刑事实体法基础。  相似文献   

13.
新刑事诉讼法在借鉴各地试点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设置了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这一特别程序。但该程序使用范围过窄以及无法与自诉案件和解与调解程序相衔接等缺陷而导致被架空。因此有必要从广义上去解释刑事和解这个概念,并把公诉案件和解、自诉案件和解与调解、附带民事诉讼调解都纳入到刑事和解之中,在现行刑事诉讼法框架之下,重构刑事和解制度,使刑事和解的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协调衔接,有效融合,消除法条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进而增加刑事和解的可适用性以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4.
西方刑事和解制度考略   总被引:40,自引:0,他引:40  
刑事和解制度是当今西方国家重要的司法改革措施之一,产生于两个社会背景因素及其相互作用的影响,即以被害人为导向的刑事保护政策思潮的勃兴和以罪犯为中心的监禁、矫正政策的失败。其源于20世纪60年代,与三个传统有关。在英、法、德等国已存在制度化的刑事和解。刑事和解与社区调解有着显著区别,其程序过程包括案件的提出与受理阶段、和解准备阶段、和解阶段及后续阶段。  相似文献   

15.
刑事和解和恢复性司法都具有有效弥补被害人损失、有利于犯罪人复归社会、有利于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等显著优点,契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两者之间虽关系紧密,但内涵和外延有所不同。前者侧重于纠纷解决,后者关注纠纷发生后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恢复;前者主要适用于少年犯罪和一些有关个人权益的轻微成年人犯罪,后者对更严重的案件产生更大的影响力;前者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而后者适用于实施犯罪后至刑事司法程序结束的各个阶段。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因邻里琐事、同事纷争、劳务纠纷等处理不妥而导致的轻伤害刑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针对此类案件,媒体报道了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等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尝试的一种解决机制——刑事和解制度,引起了法学界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制度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后在司法机关的帮助下,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商谈,就认罪、赔偿、道歉等问题达成协议,解决刑事纠纷的做法。这一制度存在的意义在于提高刑罚效益、节约司法成本、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利益、实现加害人的再社会化,在我国,不仅有必要借鉴,而且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8.
“恢复性司法”是西方国家的一项刑事司法制度,它的价值在于通过犯罪人、被害人及其他主体之间积极主动的沟通和交流,让犯罪人有机会通过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尽快改过自新、融入社会,同时使得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有效的补偿,使被害人受犯罪影响的生活能够尽快地恢复常态,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借鉴其合理之处,构建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9.
刑事和解体现了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加害人和被害人权利保障相平衡的精神,有利于化解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减少上诉,申诉,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我们期待着刑事诉讼法在刑事和解方面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20.
论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和解制度使被害人因享有了追诉与否的决定权而获得更切实的赔偿,被告人也因摆脱了“罪犯标签”的纠缠而能够更加顺利地复归社会,因而这种制度无论对国家、社会、还是当事人都是一种较佳制度选择。我国“倡导和谐、反对争讼”的传统观念为刑事和解制度提供了文化基础;我国民间事实上存在着的大量“私了”案件的情形,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引进奠定了心理基础;我国的传统调解机制与遍布的调解网络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引进奠定了组织基础。因而,在我国引进该项制度完全是可行的。在制度设计上,应兼顾国情对国外的刑事和解制度加以修正,以适合我国的社会发展与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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