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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从厦门取得立法权谈特别授权地方立法廖延豹我国的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所在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有部分立法权,可制定本地区的地方法规。除此之外,某地区由于特殊情况和特别需要,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地方立法制度的完善李双元,蒋茂凝我国的地方立法至今才确立了自己的地位。现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赋予地方较大的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  相似文献   

3.
设区县意义上的“较大的市”和地方立法权意义上的“较大的市”在外延上一直存在错位图景,其原因在于在其“分为区、县”的权力普遍化的同时,具有地方立法主体资格的“较大的市”仍受到稀缺性控制。“设区的市”的错位图景及其成因同样如此。新《立法法》突破后一方面的稀缺性控制,普遍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不仅弥合了地方立法权意义上的“较大的市”同“设区的市”之间外延上的错位,而且消解了“设区的市”之间地方立法权的不平等配置。然而,通过人大立法发展宪法路径而呈现出来的这项弥合方案,在国务院批准“设区”的权力对地方立法权的前置控制,以及对“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合宪性补强等问题上,仍然存在制度缝隙,需要立法机制同释宪机制协同应对。  相似文献   

4.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一次地方治理的深刻制度变革.合理配置央地立法权,推进地方立法权扩容,实现地方治理法治化,是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应然制度逻辑.基于这种应然制度逻辑梳理现实情况可以发现:立法权限规定模糊、立法资源配置不足和立法权功能异化等,是完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体制亟待解决的问题,关键在于确立人大主导的立法体制和制度改革的法治路径,这是构建国家法治新格局的重中方面.  相似文献   

5.
目前不仅不应该取消省会市和较大市的地方立法主体资格,而是应该进一步加强这两类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并赋予它们以完整的地方立法权,以加快地方立法的步伐,改变地方立法滞后的现象;将地方权力机关的立法权定性为“创制权”,将地方行政机关的立法权归结为“补充权”,并进而划定各自的“专有立法权限”,这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实践中行不通;在我国地方立法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中,立法名称的规范化应该是最有希望可以首先获得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联系人大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实际,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当前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充分行使立法、监督等各项职权,在依法治市中发挥主导作用,贯彻实施好《广州市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从整体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成为现代化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依法治市,积极推动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依法治市以追求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和人…  相似文献   

7.
我国立法体制的基本框架是:我国实行的是一元两级的立法体制,即在全国人大的统一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有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此外,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有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在行政职权范围内享有行政立法权;国务院、经济特区所在的省或者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香港和澳门的特别  相似文献   

8.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其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然而,无论是根据我国经济文化发展状况,还是从近些年来的立法实践上讲,作为较大的市所拥有的立法权都是受到广泛质疑。本文将在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授权、内容、程序、以及立法监督等方面对较大的市立法权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9.
关于“依法治理”若干问题的讨论●宋方青一、依法治省的提法是否恰当有学者认为,依法治国是必要的,但把依法治国再分解为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甚至依法治行业,依法治校等。就不太合适,显得太多、太滥。在依法治国的理论中已经涵盖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内容,依法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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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后,依法办事已经成为“种新的公众追求和流行的话语。因为伴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脏、依法治乱……等等诸如此类的“依法办”也开始流行起来,各部门、各单位的立法积极性也空前高涨。但是,应该承认,当下中国,法治往往被仅仅理解为一种立法数量的增加。笔者认为,在建设法治国家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做到有法可依,但不能仅仅追求立法数量的增加;另一方面要注重克服立法技术方面的缺陷,注意立法价值的公平选择。一 关于法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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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群 《山东审判》2005,21(5):61-62
地方环境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法制建设的基础。从广义上讲,地方环境立法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目标并结合本地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具体情况,依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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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今年年初召开依法治省领导组会议,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强调。加强地方立法要“急需先立、急需先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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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较大的市”立法权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较大的市”,主要是指80年代经国务院批准的18个城市。我国宪法并未授权较大的市立法权,《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授权较大的市立法权,这是否合宪?仅授权这18个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已不符合我国城市发展的现状。较大的市立法权形成我国三级的多元的立法体制,不符合我国单一制国家体制,实践上,较大的市立法也有违法律公正、公平和正义。应废止较大的市立法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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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新举措里赋予了“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本文着重从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权应坚持的原则、地方立法权应把握的几个问题三个方面,对设区的市当前如何行使地方立法权谈了一些个人观点,以便于更好地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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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依法治国究竟治什么,有些人清楚,有些人其实并不清楚。就是道理上清楚的某些领导干部,在实践中也未必做得好。比如,相当长的时间中所存在的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行业等等,多半理解的都是“治民”,都是治老百姓,都是把法作为一种管理工具。我想,如果把法律仅理解成各级政府手中的管理工具,法治建设不但步履维艰不说,老百姓还会对所谓的“治民之法”产生厌恶,产生抵触情绪,从而不利于建设法治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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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和市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张景文在"九五"期间基本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将市场经济的各项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是到本世纪末,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实现的一个宏伟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依法享有地方立法权限的省和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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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我们苏州市出台了第一个依法治市5年规划。经过两年来的探索实践,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稳步推进,在加强地方立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有力地保障了我市两个文明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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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立法法》并没有明确划分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等原因,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地方人大常委会几乎独揽了地方立法权,地方人大的立法权则形同虚设。基于宪法对人大与其常委会的定位、代议民主的原则和地方立法更好地吸纳、表达民意,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正当性、权威性,克服地方立法的部门化倾向等的要求,地方人大应积极依法主导地方立法。《立法法》修订时,应明确划分地方人大与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分工,以利推进地方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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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立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立法公开,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的重要方面.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修订后,内蒙古自治区七个设区的市被依法赋予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权,开始了地方立法的尝试和探索,在立法过程中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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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不足与缺陷:税收立法权限横向划分不明确,税收授权立法范围过大;税收立法权过度集中于中央,地方行使的税收立法权限过小。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具体对策:依法明确划分税收立法权限;国家税收立法权应集中在国家权力机关,完善税收授权立法制度,授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部分地方税的立法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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