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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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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已经建立起数目繁多的具体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亦将成为规范市场竞争,推动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增强商事主体国际竞争力的严重障碍。因此,有必要对商业登记立法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期对完善我国商业登记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相对宏观的视角讨论了我国物权法的商事适用性:首先,确定物权法商事适用性的标准,从诸多商法价值理念中挑选出与物权法相关性较强的三个价值,即交易安全、商事交易多样性和商事便捷;接着,挑选出现行物权法中的典型制度,结合大陆法系国家民商事立法,对其立法理念、价值和功能进行分析和梳理,探究各自在实现民法价值之外能否体现较强的商事适用性;最后,对物权法的商事功能从立法和效用角度作一个整体的评述,并对本文开头民商事立法模式的介绍作一个有限的回应,以期对于理清现行民商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由于社会历史原因和教义要求 ,《圣经》中潜藏着对商事活动的鼓励态度 ,在买卖、度量衡、契约、债、借贷、放债取利等一系列规定中 ,《圣经》体现了商事活动中诚实、公平、平等、仁爱的基本准则 ,从而对后世的价值体系、商业规则 ,对民商法的基本精神及某些法律部门、法律制度的形成有重大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4.
民法典的制定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大陆法系先民后商的立法惯例,使理论界不得不认真审视商法在私法中的地位。以现有的条件来看,制定一部大包大揽的民法典,或者出台一部与民法典并驾齐驱的商法典都有许多不可逾越的障碍,因此《商事通则》加单行商事法律的立法模式成为了商事立法的最佳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5.
在国际商事仲裁应适用的准据法方面,非国内规则的适用呈逐渐增多的趋势。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编纂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为非国内规则的适用指出了一条新的模式,可能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合同准据法理论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6.
我国商事立法模式之选择——兼论《商事通则》的制定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任尔昕 《现代法学》2004,26(1):56-60
在我国 ,由于智识、经验和立法技术的欠缺 ,法律调控的社会领域不断扩展以及对英美法律的不断继受 ,制定完全意义上民商合一的民法典已经没有可能 ;而效法欧洲大陆国家分别制定独立的民法典和商法典或者效法美国制定一部美国式的商法典的模式 ,亦是一种不识时宜的想法 ;只有在制定民法典的同时制定一部《商事通则》 ,用以规范基本的商事法律关系 ,才是立足现实和着眼未来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7.
我国商事立法一直采用商事单行法的模式,但是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这种立法模式日渐显示出它的不足。本文通过分析世界各国关于商事立法的几种模式,结合我国民商立法现状,得出制定一种调整商事关系一般性规则的法律即商事通则,已成为我国商事立法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8.
马欢 《法制与社会》2014,(15):266-268
制定一部《商事通则》是近年来商法学者热议的商事立法的新思路,许多商法学者对此进行了宏观层面的构想。但是单独制定商事基本法的必要性存在疑问。一旦制定"内容服从形式"的《商事通则》,从长远来看也会为带来系列不良影响。在民、商事社会关系日益混同的社会背景下,"民商合一"是发展趋势。在私法统一的框架下,制定一部现代意义的民法典,此外配合完善商事单行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商事法律的空白、冲突等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9.
商事信托和商事公司是目前最重要的商事组织形式。二者有很多共同点,同时也有很多不同之处。将两者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研究,能更清楚的明白和理解他们的本质、用途和作用,为投资者的商业决策——选择投资载体提供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10.
郑远民  李俊平 《时代法学》2005,3(6):108-115
2004年4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04修订版.该版本在1994年老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了五部分内容,即代理权限、第三方权利、抵消、权利转让、义务转移和合同转让以及时效期间.通过这次修订,<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内容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其适用无疑将是国际商事法律朝着统一化方向所迈出的一大步.  相似文献   

11.
文章在比较研究<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特点之后认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起草程序更加合理,适用范围更加广泛,适用方式更加灵活,内容更加完整,具体规定更加科学,因而是国际社会关于商事合同立法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12.
自2004年商法学年会在冰城召开后,我国学者对制定《商事通则》的呼声越来越高,似乎已达成基本共识。商事法律的体系化、系统化要求制定一部统领性的《商事通则》,但从商法理论研究现状来讲,尚不具备制定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吴京辉 《河北法学》2005,23(6):117-120
从目前经济贸易的发展状况入手,分析了统一协调的商法对于整合我国经贸关系的意义,论证了《商事通则》是唯一的选择,最后归纳出制定《商事通则》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相似文献   

14.
林彦 《法制与社会》2013,(17):11-12
我国至今在商事领域中,对于商事主体的界定并未形成较为规范的统一标准。商事主体是指依商事法律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享有商事权利、承担商事义务和责任的个人和组织。本文对商人与商事主体的厘清,商事主体的特征和分类,商事能力的界定做了阐述。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实行完全意义上的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制定民商法典或单独的商法典,这都是不切实际的想法;本文从商法的历史演进及世界各国商事立法模式的发展,系统阐述商法不能法典化的理由;进而提出只有在制定民法典的同时制定一部总纲性的《商事通则》用以规范基本的商事法律关系,才是立足现实和着眼未来的最佳立法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6.
刘云升 《河北法学》2007,25(4):106-114
通则是基本法的功能性称谓,重在以一般性规则统领整个部门法,并不存在特定的结构模式.它仍然属于部门法律的编纂形式,而不是单行法规.民法通则为商事通则的制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商法的特点决定了商事通则不能照搬民法通则的结构.现代商法的价值诉求决定了商事通则必须以商行为一般规则为主要内容,而只有将商行为界定为营业行为,围绕营业规则安排商事通则的结构,方能解决商法适用上的难题,克服大陆法系商法典存在的缺陷,并在民商合一的框架下,实现商法内部的协调和统一.  相似文献   

17.
正声 《法制与社会》2011,(16):19-20
中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问题是近年来我国商法学界探讨的重大热点问题,理论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立法主张。《商事通则》模式今年来得到不少学者的支持,该模式摆脱了有关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离的旷日持久争论,转而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来构建中国的商事法律制度。商事通则模式是最能满足中国社会需求的商事法律制度供给模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本文以商事通则模式为基本立场,通过介绍该模式形成的背景,试对该模式最为核心的《商事通则》的体例结构和内容等做出基本构想。  相似文献   

18.
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仅为原则性的精神,它必须由具体的可操作性内容或立法机构赋予的强制执行力组成.尽管我国政府或立法机构已经在法律的改革、制订、修正等方面已经作出巨大努力和工作,并对原有的或现有的商事规范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或修正,但我国各界还应在理念方面需要更新,需要引进合理的法律机制,需要将这些合理的机制与我国国情相结合,构建一个既符合国际社会,也符合中国社会的市场秩序和法制.  相似文献   

19.
中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问题是近年来我国商法学界探讨的重大热点问题,理论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立法主张。《商事通则》模式今年来得到不少学者的支持,该模式摆脱了有关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离的旷日持久争论,转而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来构建中国的商事法律制度。商事通则模式是最能满足中国社会需求的商事法律制度供给模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本文以商事通则模式为基本立场,通过介绍该模式形成的背景,试对该模式最为核心的《商事通则》的体例结构和内容等做出基本构想。  相似文献   

20.
我国在设立商事登记制度的同时又引入了营业执照制度,使得市场经济主体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即被赋予了商主体资格和营业资格.但商事登记制度与营业执照制度却在很多方面有着冲突,尤其是对企业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主体资格是否存续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企业签订的经营合同的效力等问题的认定上.本文运用了商主体、商事权利能力、商事行为能力和民事主体权利能力这些民商法理论来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商事能力理论体系的构建,将商事登记、营业执照分别与商事权利能力、商事行为能力一一对应起来,合理解决了营业执照制度带来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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