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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从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发展过程来看,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设计存在着诸多缺失。公务员的权利及其救济被忽视由来已久,有关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的理论研究更是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对我国现行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分析,同时比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较成功的立法经验,反思我国现行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存在的弊端及成因,进而提出健全和完善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构想,探讨引入司法诉讼程序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2.
浅论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局限于内部行政救济,排斥司法救济,不能适应法制行政与人权保障的时代需求,本文力图从公务员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定位的角度,梳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演变,比较大陆和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完善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素艳 《行政论坛》2009,16(3):32-35
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是一个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公务员法律制度的发展,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诸多不足.要健全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则必须在完善现行立法关于公务员权利的行政内部救济的规定的同时,建立公务员权利救济的司法审查机制,以真正实现对公务员权利的有效救济.  相似文献   

4.
黄梦笛 《学理论》2013,(11):134-135
"公务员热"作为我国社会上的一个特殊现象,越来越引起民众的重视。每年大量应届大学毕业生都以考取公务员为求职第一目标,公务员内部处分的救济作为公务员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也越来越受到公务员群体和广大民众的重视。但公务员内部处分救济制度还存在不足,应完善救济途径;引入听证制度;完善现行立法。  相似文献   

5.
司法程序应当成为行政合同纠纷重要的救济手段,然而我国行政合同的司法救济途径不明确,制约着行政管理实践的发展。行政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行政纠纷,应当寻求行政诉讼救济,但是行政诉讼规则必须针对行政合同纠纷特点作出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6.
论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务员法将保障公务员的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公务员权益的保障,不仅需要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法律赋予公务员的权益得以实现,而且更主要的是应当建立公务员权利救济机制.本文认为,以法明确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非法侵犯,国家保障公务员权益的实现,当对公务员实施不利处理时应严格依法定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建立公务员不利处理的事后救济机制,特别是将人事行政争议纳入司法救济范围是完善和发展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7.
信访在中国成为问题与信访的功能定位有密切关系。国家把信访的功能定位在政治参与和权力监督方面,而公民更愿意定位在权利救济方面。由于公民对信访功能的定位和国家原初的定位产生了一定偏差,这使得国家在应对以权利救济为目的的信访问题时,难免带有功利主义的目的。从比较法的角度,信访权更接近于国外宪法所普遍确认的"请愿权"。就请愿权发展轨迹来看,早期的请愿权兼具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的双重功能,之后随着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大量的私人纠纷主要诉诸司法程序解决,请愿权的权利救济功能逐渐式微甚至消失,今天请愿主要作为一种直接政治参与的方式而存在。请愿权在现代成熟宪政国家中的发展变迁图景为我们思考信访在我国如何进行功能转换提供了思路。我国应通过完善司法救济制度逐步把权利救济功能从信访中剥离出来,使信访回到原初的政治参与和权力监督的功能上来。  相似文献   

8.
我国司法救济目前主要是针对行政诉讼救济而言,然而行政不作为案件在司法救济程序方面仍然有很多不完善之处,理论上的缺失导致实践的不足。综观我国的行政不作为司法救济现状,完善不作为的司法救济制度是本文核心目的所在。为了解决行政不作为的司法救济面临的困境,从理论上建立可供实践操作的救济措施来维护相对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9.
薛鸿 《学理论》2010,(4):123-125
对股东权的司法救济是股权保障的重要方式。以诉的构成要素为视角分析股东权司法救济程序,引导选择正确的股权保护模式。我国股东权司法救济程序还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当前,侵犯村民自治权利的现象屡见不鲜,司法救济缺位是主要原因之一.文章首先从村民自治权的价值出发,分析了侵犯村民自治权的表现以及目前司法救济的不足之处,并在借鉴国外村庄自治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村民自治权司法救济途径建议.  相似文献   

11.
中国村民自治历经二十年的发展 ,时至今日 ,由于一些自治体内自治纠纷不断 ,权利冲突、违法行为随处可见 ,致使村民自治权频遭侵拢 ,且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村民自治因此陷入举步维艰的局面。解开村民自治“死结”的出路在于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立法规制之、司法救济之。然而法律规制的重心并不在于国家法 ,而在于民间法 ;司法救济的关键不在于技术 ,而首先在于更新观念。  相似文献   

12.
从古罗马"有权利即有救济"的法律观念到中世纪英国"救济先于权利"的法律制度,都在向世人宣示没有救济的权利是虚假的,而虚假的权利只能是一种伪善。党员权利亦离不开良好救济制度的庇护,尤其是离不开良善的司法救济制度的保障。我国台湾地区近期发生的影响重大的"关说案"即向我们展示了台湾地区关于党员权利救济制度的运演情形及法理依据;针对党员权利司法救济制度中的争议,应当视其不同的党内处分情形及党员的选择来化解之。  相似文献   

13.
李颖 《学理论》2012,(11):110-112
对垄断的规制是经济法中反垄断法研究的重点内容,而对行政垄断行为则是其中的一个难题。过去更多的是通过行政权力规制行政垄断行为,而对通过司法机关和国家机关来规制行政垄断重视的不够,也未赋予其相应的规制行政垄断的权力。而且反垄断法自颁布以来,实施结果也不尽如人意。行政权力在规制行政垄断方面存在不足,引进司法解决机制的几点建议是:将所有法律中规定的行政垄断都归入司法救济的范围之内;将抽象行政垄断纳入司法解决机制范围;赋予所有行政垄断受害者以诉讼权;以经济公益诉讼作为行政垄断司法解决机制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14.
简春林 《学理论》2009,(30):167-168
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目前,由于我国宪法的非司法化,受教育权的司法救济主要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解决,使得这些司法救济途径存在诸多弊端和局限性。因此,只有尽快建立我国的宪法诉讼制度,才能最终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15.
王彩云 《学理论》2012,(22):94-95
作为刑事诉讼案件中的被害人,其权利的保护一直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内容,不起诉救济制度就是保护其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制约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力防止检察机关权力滥用、保障被害人合法而制定了不起诉救济制度。本文试从分析我国现存救济制度及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入手,对被害人面对不起诉救济中的问题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16.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政治民主的发展以及人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在农村,涉及村民自治的各种纠纷不断增加。这些纠纷的出现不仅对涉案当事人的个人合法权益造成巨大的影响,更影响到地方基层政权的稳定和治理秩序。但是,在目前的制度框架内,村民自治纠纷的解决遭遇了不少难题。这些难题的出现,不仅给现行司法体制提出了新课题,也必将推动村民自治制度走向进一步完善。针对目前村民自治缺乏司法救济的现状,我认为,应该尽快探求村民自治权司法救济的路径,使村民自治权的司法救济途径,最终能够获得法律制度的保障。  相似文献   

17.
论信访的行政救济功能及其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访兼具有监督和行政救济两大功能,但在实践中更多地承载着救济个人权利、维护群众权益的作用,是我国行政救济机制中重要的一元.信访在行政救济程序方面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的特征,其权益救济的范围大于其他行政救济程序,但信访工作机构缺乏实体处理权.信访与行政复议之间既存在着分工又呈现出重叠关系,为了体现法定途径的优先性和提高行政救济程序的效率,两者之间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8.
《学理论》2015,(26)
公司诉讼中,有很大一部分关于股权转让,但我国目前对于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后的司法救济问题无论在学界还是司法界都尚无统一意见,分析目前司法界及学界的处理方法,从不同的情况出发提出建议如下: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但未形成稳定的股权结构时的权利救济时,股东可直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优先购买权,而无须就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已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且形成稳定的股权结构时权利的救济时维护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而赋予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以侵害赔偿请求权的救济方式更为适宜。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处分的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处分救济制度应适当扩大行政处分救济制度的保护范围;进一步完善行政处分申诉案件的管辖制度;统一规范不服行政处分申诉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方式;将行政处分争议案件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在行政处分救济领域实行司法最终救济原则.  相似文献   

20.
转型社会中,各种新型人格利益层出不穷。但在人格利益转化为人格权上,却存在着利益泛化为权利以及权利的绝对化等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在权利的确定中,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进行新型人格权的塑造;另一方面,在权利的保护上,长期的“立法中心主义”造成诸多新型人格权利难以通过司法程序有效救济的僵局。所以,新型人格权的塑造及其保护必须诉诸“司法中心主义”的立场转换,并把新型人格权利的自然权利属性和伦理价值诉求变为可予以司法救济的法治诉求。此过程主要表现为裁决中的法律方法运用。如通过法律解释方法探寻案件裁判的法律依据;通过利益衡量方法明确权利泛化及冲突的权衡标准;以及通过法律修辞方法拨开笼罩在典型人格利益纠纷案上的权力或道德修辞迷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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