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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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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宣仙艾 《法制与社会》2012,(27):278-279
我国的追诉机制属于一元制自诉的立法模式.1996年修订的现行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扩大了自诉案件范围,刑事自诉制度的强化,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在实践中,仅就侵占罪而言,立法存在的弊端及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日渐显现出来,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浅显的探讨,以有利于更准确适用法律.  相似文献   

2.
侵占罪的设立,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大进步。但由于它是一个新罪名,因而难免有其不完善之处。针对侵占罪立法中存在的缺陷,笔者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中的侵占罪,始见于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由于两高就此罪与贪污罪在主体等方面的解释有分歧,故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冲突。新《刑法》对《决定》中的规定的侵占罪作了修改。首先在总则中界定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其  相似文献   

4.
侵占罪是修订《刑法》第270条新增设的一个罪名。该法条对侵占罪作了较明确具体的规定,但,该法条的设立,无论是表述上,还是内容上都存在一定缺陷。 一、该法条第1款“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表述含义不清,在理解上易生分歧  相似文献   

5.
侵占罪疑难实务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秉志  周加海 《现代法学》2001,23(5):97-102
本文对侵占罪的若干疑难实务问题进行了研析。文章认为 ,侵占罪之“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要件 ,应当于侵占人第一次以某种方式明确向财物所有人、占有人或者他们所委托的人以及有关机关表示其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侵占物的意思时即已成立 ;在任何情况下 ,对侵占罪都不能以公诉形式提起诉讼 ;侵占罪是即成犯而不是继续犯 ,其追诉时效期限应当从侵占人表明其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侵占物的立场时起算 ;侵占案件中的被害人在法定的民事权利保护期限内未主张要求侵占人返还侵占物的 ,并不影响他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 ,只是他不能再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不能对一审尚未生效的有关侵占案件的判决提起抗诉。  相似文献   

6.
侵占罪若干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从侵占罪客观方面的成立要素的内容来看,在把握“侵占”的含义时,应以占有说为宜,即只要具有变持有为所有的意思表示,即为侵占。当然,要成立侵占罪,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条件,这就需要正确理解“拒不交出”、“拒不退还”的法律意义。另外,侵占罪与业务侵占罪在犯罪构成上的差异,是将两罪分设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7.
关于侵占罪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侵占罪是我国现行刑法增设的新罪名 ,本文通过对该罪中几个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探讨 ,指出侵占罪的对象范围应进一步扩大 ,侵占的前提也不应仅限于“合法持有” ;侵占不同的对象在处罚上应区别对待 ,对侵占公共财物的告诉问题应增加除外的规定 ;并提出了重构侵占罪立法的设想。  相似文献   

8.
侵占罪浅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侵占罪是修订刑法新增设的罪名之一,本文根据刑法的规定,运用刑法理论,结合司法工作实践,对该罪进行了简要论述,具体分析了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以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并就该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论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新刑法对侵占罪的设立、弥补了财产犯罪立法的不足。但如何界定侵占罪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的区别?有必要将此罪的犯罪构成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10.
浅谈对业务侵占罪的几点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业务侵占罪构成要件的分析,揭示了该罪客观行为“侵占”的特征,指出侵占罪所不法取得的财产在其实施侵占行为以后就已经处于侵占者的持有之中,这是侵占罪的本质所在,也是它与贪污罪在客观方面的区别。文章中提出,《刑法》第271条第2款在以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该犯罪行为可认定为贪污之外,还可以认定为“公务侵占罪”,因为第271条第2款仅仅只认定为贪污罪存在片面性,因此,当该款犯罪主体所侵占的对象是私有财产的时候,就不能定贪污罪,而可以增加一个罪名“公务侵占罪  相似文献   

11.
侵占罪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光权 《法学研究》2002,(3):124-141
侵占罪是易占有为不法所有的行为。对于侵占罪的成立 ,确认占有事实是否存在比判断占有性质是否合法更为重要。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 ;侵占包装物、不法委托物应当以侵占罪论 ;委托关系并不存在 ,但误认为存在并占有他人财物的 ,构成侵占遗忘物的犯罪 ;对遗忘物应当作扩大解释 ,它和遗失物之间不可能也无必要加以区分。非法占为己有和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间具有包容和相互证明的关系 ,为正确认定侵占罪 ,应当合理确定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最后时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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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侵占罪是我国1997年修订刑法时,立法机关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借鉴外国刑事立法经验,所增设的一个新罪名,在维护公私财产的稳定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在法律条文的表述以及内容上仍有许多立法不足之处,因此有必要对这些立法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本文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就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做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以期对相关司法事务的开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中的侵占罪与盗窃罪在实践中两者极易发生混淆。对于两者之间的区别,理论界与实践中都有很大争议,通说认为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侵占罪是变合法占有为非法占有,即侵占罪的对象是自己占有他人之物,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他人之物,争议点在于对合法持有的认定。笔者赞同侵占罪的对象是合法占有的他人之物,但同时笔者认为对于侵占罪的认定还应当包括非法占有的手段。  相似文献   

16.
《刑法》第270条第3款规定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但尚若由于被害人的报案和控告,公安机关对本该由被害人自行起诉的侵占案件立案侦查,并移送提请逮捕和起诉。检察机关该如何处理,也就是说,对侵占罪公安机关是否具有侦查权,检察机关是否具有公诉权,一直成为争论的焦点。如果没有,又如何保护被害人的合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古代侵占罪立法考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旭  张影 《现代法学》2005,27(5):156-162
中国古代侵占罪的立法历史悠久,其产生与发展同一定社会形态的财产关系及其复杂程度以及商品经济发达程度密切相关。没有侵占罪罪状的悠久存在,就不会有盗窃与侵占行为的分离,也就不会有今天的侵占罪罪名。从侵占罪立法的发展史上看,由于历代统治者特别是封建统治者以“子为政焉用杀”为圣言,所以中国古代侵占罪的立法是以职务或公务侵占罪为重心的。侵占罪的刑罚呈现轻刑化趋势,是历史性的进步。  相似文献   

18.
英美刑法的侵占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美侵占罪的设立是经济发展导致大量新型背信行为无法为偷盗罪调整的结果,其构成要素大体包括前提要素、行为要素、主体要素和心理要素四个方面。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法院创造了不少法律拟制,使得侵占罪与偷盗罪、诈骗罪之间的界限日益复杂而模糊,因此当前两国均呈现强劲的罪名整合趋势。对于移转遗失物、误置物和误递物的案件,英美刑法亦有独特的处理模式。  相似文献   

19.
侵占罪司法适用若干疑难问题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成非法占为己有,主观上必须有易合法持有为不法所有的意图,客观上必须具有以物之所有人身份自居的行为。对于上下、主从者之间的占有归属,应区分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包装物、封缄物的占有,一般而言,应采受托人占有说,即不管受托者是取得被包装物、封缄物的整体,还是抽取其中的内容物,都应该定为侵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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