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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飞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2(4):17-19
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依法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以《合同法》第286条为依据,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属于法定抵押权,其成立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既不需我国要在当事人之间订立抵押合同,也不需要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成立的时间依据作为法定抵押权客体的抵押物是否具有不动产的特性予以认定。在建设工程上,法定抵押权和意定抵押权竞合时,应按照其相互间登记的先后确定顺位,因为以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来保护承包人的建设工程款得以满足不符合立法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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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军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2):36-40
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立法中,对法定孳息清偿义务人的通知应当是抵押权效力及于法定孳息的生效要件而非对抗要件。从解释论上讲,无论是通过法律解释抑或法之续造的方法,均得不出对法定孳息清偿义务人的通知是抵押权效力及于法定孳息的对抗要件这一结论。从立法论上讲,该通知不管是作为生效要件还是对抗要件,都各有其优势和劣势,因此最终的条文应该是立法选择的结果,法院不能舍近求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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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抵押权证券化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创新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抵押权证券化对拓展抵押权的投资和融资功能以及实现抵押权的灵活转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建议我国将抵押权证券化引入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建设,并基于抵押权证券化创新性地构建了一个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最后对此担保体系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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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自罗马法首次提出以来,现今已成为世界各国民法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但是,关于抵押权性质的界定,在学界中众说纷纭,归纳起来,大致有物权说、债权说、物权债权两重说三种。然而,此“三学说”均无法圆满地解释抵押权的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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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丽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5):26-27
我国的担保立法中未确认抵押权的追及力,不承认抵押权人享有追及权,仅仅对抵押人享有的所有权作出限制,局限于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来担保抵押权人的利益.确认抵押权物上追及力,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发挥抵押物的价值,在未来的物权立法中,应确立和完善抵押权的追及力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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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抵押权制度都是债的担保的最主要形式。我国现代抵押制度,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得到了确立,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因此,学习和借鉴大陆法系典型代表的德国民法,对于完善我国的抵押制度大有裨益。本文将中、德抵押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对于我国抵押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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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涉及到民法财产所有权的静态安全与财产交易的动的安全保护的优先与取舍,对于保护善意取得财产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活动的动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善意取得制度中应当明确规定不动产、抵押权、权利质权和赃物的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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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涉及到民法财产所有权的静态安全与财产交易的动的安全保护的优先与取舍,对于保护善意取得财产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活动的动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善意取得制度中应当明确规定不动产、抵押权、权利质权和赃物的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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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优先权在古今中外很多国家的法律中都有规定,其发展脉络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在属性上,从优先权向抵押权转变;在产生方式上,从法定向登记过渡;在保护强度上,从最优先保护向一般优先过渡;在保护制度的数量上,从一元保障到多元保障。完善我国建筑工程优先权制度,一是将建筑工程优先权定位为登记抵押权;二是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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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宁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4):61-62
船舶抵押人的主体资格是指船舶作为抵押物的情况下,提供抵押物以用于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应符合何种条件方可以设定抵押权。一般情况下,对船舶享有处分权的人,即可以对该船舶设定抵押权;在船舶共有的情况下,应当区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对抵押人的主体资格进行限定;无处分权人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情况,要分析是否构成船舶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公司以其船舶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要注意相关法律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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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最高额抵押权作为抵押权的一种在中日民法中皆有规定。随着银行交易的愈加频繁,对已有债权进行一次性担保的抵押权已不能满足实务上的需要,故在最高限额内对将来一定期间内连续性交易产生的债权进行担保的最高额抵押权开始被广泛地利用。将复数的债权一起进行担保,能够提高效率且减少成本,能充分适应飞速发展的经济。最高额抵押制度在日本民法对其规定以前就已经在实务上有所利用,并发展到判例与法理中。从1971年日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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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贷款的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权抵押贷款既有利于盘活丰富的林业资源资产,满足林农发展生产资金需要,解决林农融资难.又有利于拓展金融市场,提高贷款抵押率,防止信贷风险.然而林权抵押范围较狭窄,林权抵押贷款评估登记不规范,抵押权实现难等法律问题正制约着林权抵押贷款的健康运行.扩大林权抵押范围,规范林权抵押贷款评估登记以及完善抵押权实现的法律措施实乃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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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艳丽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19(3):81-88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