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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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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侦查中证人拒绝作证行为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人拒证行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明知案件真实情况的人 ,在侦查机关依法向其了解情况、收集证据时 ,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证言的行为 ,它已给司法活动尤其是侦查活动造成严重障碍。证人拒绝作证的原因是 :我国法律缺乏对证人拒绝作证行为处罚的规定 ;对证人人身安全的保护规定不健全 ;对证人的财产性权利缺乏保护规定。为此 ,我国应规定证人有获得特殊保护的权利和有要求经济补偿的权利 ,建立证人保护制度 ,并借鉴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作法 ,完善对无正当理由拒绝作证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2.
证人拒绝作证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被称为证人特权规则 ,是外国证据法中一个法治原则的体现。文章通过对外国证人特权规则适用的主体范围、特权规则内容的对比、总结 ,探讨在中国当前增设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当前司法实践中,常遇到证人出庭少、作证难甚至拒绝作证的问题。本文依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结合司法实践,研究证人作证制度,分析证人拒绝作证的成因,并提出相应对策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张道许 《前沿》2006,(10):103-105
刑事证人拒绝作证权,有的学者又称为证人免证权、作证特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作证资格的人在法定情况下享有的拒绝向司法机关作证或者拒绝回答某些问题的权利。其具有权利性、救济性和平等性的特点。设立刑事证人拒绝作证权有其深厚的人性基础,是理性的价值衡量的结果,也是实践的迫切需要。在我国应设立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配偶、近亲属拒绝作证权、职业拒绝作证权及因公务而享有的拒绝作证权。  相似文献   

5.
证人作证义务以社会正义的实现为价值目标,视证人为国家司法权的义务主体,忽视了证人的人格尊严和自由选择权,缺少基本的人文关怀,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法律应确认知情公民的作证权,公民在行使作证权时,应向法院履行出庭作证、如实作证的义务。  相似文献   

6.
证人证言是一项重要的证据种类,其确实性和充分性直接影响着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处理。动机是推动证人行动的内在力量,证人陈述证言的行为和态度,受证人自身的心理支配。影响证人作证的动机和态度主要涵盖政治经济和治安形势、证人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证人与案件之间利害关系、不同的询问方法等方面的因素。办案人员在询问证人工作中,应采取正确态度和方法,有的放矢的做好证人的心理转化工作,营造证人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言的气氛和条件,有效地消除证人作证的心理障碍,实现对其不利作证心理的矫正。  相似文献   

7.
与国外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相比,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人证言这一证据形式规定得极为简略粗疏。为了恢复证人证言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地位,杜绝虚假证言,应当对目前证人询问规则加以所谓"科学化"、"规范化"的整体改造。我们必须借鉴英美法系国家成熟的"交叉询问",建立证人询问程序和证明力判断标准,充分激励代理律师,加强对证人的询问,努力向法庭展示案件事实,推进我国民事诉讼的庭审改革。  相似文献   

8.
谈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污点证人能作证,是一种特殊证人。污点证人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本身有犯罪污点;但可以转而为国家公诉机关担任控方证人,来换取其刑罚的豁免。该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人、实现司法资源的有效使用,以适应我国司法现实的需要。从现代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来看,在我国建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9.
宁立林 《前沿》2014,(17):90-92
证人出庭作证是法庭审判、揭露案件事实、维护司法权威、保证程序正义、实现实体公正的需要。作为直接证据的证人证言,对于查获犯罪分子、揭露案件事实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新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与原有的刑事诉讼法的对比,研究分析了证人作证制度的进步与不足,同时,还认真分析了这些规则的立法理由。提出了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看法和构想。  相似文献   

10.
证人拒绝作证权是保障人权和实现法律价值的一项重要权利,而我国目前对此立法尚属空白。拒绝作证权具有良好的人性基础和法律传统基础,并且符合现代法律的效益价值观和系统论观点。在立法上确立拒绝作证权对完善我国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如果没有证人作证便没有诉讼,而没有证人保护则没有证言。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四川省高院一法官日前介绍,去年四川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并  相似文献   

12.
英、美国家证人作证新模式与英、美国家宪法上的质证权存在一定冲突,但两者冲突逐渐协调和融合,证人作证新模式制度得以不断扩充和发展。我国正值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际,应针对证人出庭难、证人保护不力等刑事诉讼实际问题,借鉴英、美国家证人作证新模式制度,构建并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3.
张菖青 《前沿》2007,(4):125-127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在查明案件事实中常常唱主角。司法实践中证人的“三低”现象使人担忧,更让人反思。本文以我国民事证人所处的“熟人社会”这一特殊环境为视角,提出了完善证人作证方式的两种新设想。  相似文献   

14.
当前贪污贿赂犯罪中死刑的设置是我国死刑废除运动的阻力之一。随着不断攀升的贪污贿赂犯罪的犯罪率,死刑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实际预防效果不佳,其基本没有有用性。并且,当前贪污贿赂犯罪中死刑适用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导致了死刑适用标准的严重异化。从原因方面分析,贪污贿赂犯罪有更多来自制度及社会层面的原因。在此前提下应该提倡,保障正当的舆论监督并正确地引导民意,废除贪污贿赂犯罪中的死刑。  相似文献   

15.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司法交易,是司法机关与污点证人为实现各自的目的而进行的一种司法利益的互换。域外的立法实践证明,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有其存在的土壤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国有必要在借鉴域外法律的基础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在具体的设计中,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针对特定的对象,在严格的条件下实施;适用程序为检察机关具有发动权,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及最终的决定权;适用类型为罪行豁免,但不适用享有拒证特权的污点证人;同时,为了保证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具体实施,我国还应建立起相应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6.
孔德播 《理论月刊》2004,(10):91-93
本文是用法社会学、伦理学的方法研究刑事诉讼法的一种尝试,通过探讨和分析刑事诉讼中一些特殊证人如律师、牧师、医生等作证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及负面道德影响与对司法追求真实所实现价值的比较,从而得出的结论是:授予律师、牧师、医生等人有限的拒绝作证权所实现的社会价值远远大于他们作证而实现的司法追求真实的价值。  相似文献   

17.
18.
黄树标 《前沿》2013,(7):69-72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本质上是一种司法交易,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在我国,设立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很有必要。应当创设适合我国国情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以适应我国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实现司法资源合理配置的需要。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我们应选择合适的豁免模式,并从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创设。  相似文献   

19.
王淑合 《人民公安》2008,(18):60-61
我是一名刑警队员,在上大学时我就对心理学很感兴趣,自己看了很多与公安业务有关的心理学书籍,但有些时候还是觉得知识短缺,尤其是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对证人作证过程中的心理总是有些摸不透,有时进行非常顺利,有时绞尽脑汁就是没有结果,尽管有时也感觉到他们可能是有某些心理阻碍在作怪,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诉讼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洪超 《前沿》2007,(5):99-101
赋予证人一定条件下的特免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证据法律制度,也是人权保障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借鉴国外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尝试从立法上对我国的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进行初步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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