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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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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对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传播模式,“自媒体”更多地体现出一种传播的对等性,更加注重网民的自主性,表现出个性化、互动性的特征,更易引发刑事司法与民意之间的紧张关系。涉弱势群体的刑事个案更易引发民众的关注、民意的表达更为通畅与开放、民意的表达忽略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本身、民意的真实性有待考证,这是自媒体时代的民意的主要特征。在自媒体环境下,民意推动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开、公正进行,有助于刑事司法判决朝着更为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不理性的民意对部分刑事案件的错判、误判的影响仍然不能忽视,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影响呈现出无序性。营造刑事司法与民意互动的良性循环需要注意:建立及时的信息发布、沟通机制,对自媒体进行必要的约束,发挥自媒体对民意的引导、培育功能。构建公平有序的社会制度。  相似文献   

2.
黄琳 《法制与社会》2012,(16):112-113
当下,由一系列的案件可以看出,民意对司法尤其是刑事司法的影响越来越不可忽视。那么何为民意?本文从民意的含义出发,引出民意这一概念的本质特征。刑事司法中的民意又与广义上的民意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其刑事法律上的影响性,在影响日渐增强的今天,刑事司法应积极应对,而不应将合理的民意弃之不理。  相似文献   

3.
王蕊 《法制与社会》2013,(7):146-147
民意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一个敏感而又重要的话题。民意对刑事司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某些层面上又会对司法起到消极的妨碍作用。因此现阶段,我们既要尊重民意,又不能轻信民意,民意介入司法应该正当有度。本文试通过"平顶山天价案""许霆案""邓玉娇案"作为引子,然后分析民意与司法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如何正当处理民意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在刑事司法体中,被害人先后经历了原始被害人中心、被害人隐形与被害人重新复兴三个时期。在这三个时期中,被害人在刑事领域中的地位经历了从辉煌到失落在再到重新回归的变化。现代刑事政策运动的客观趋势是将保护受害人放在首位,而不是把惩罚犯罪人放在首位。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主导的被害人救助、被害人权利保护、刑事和解等运动正是这种趋势的体现。我国应该顺应这种趋势,切实的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与权利保护,确立犯罪人和被害人同等的地位,建立国家—犯罪人—被害人三位一体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5.
网络民意介入刑事司法的合理性值得质疑。网络民意和刑事司法在刑事个案中的博弈时有发生。网络民意的主观性、非理性和不确定性同刑事司法的客观性、专业性和可预期性相抵触。网络民意介入刑事司法有违无罪推定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最后,网络民意作为行使言论自由的一种方式,不得触及司法正义的底线。  相似文献   

6.
王梦妍 《法制与社会》2013,(14):100-101
随着社会的进步,民意越来越多地介入司法活动,并在一些案例中产生了影响。吸取民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司法审判献计献策,并对司法工作起到监督作用,促进司法公正。但由于民意具有来源于民众自身情感、多出于同情心和伦理道德考虑、以及不具专业性等特点,且刑事司法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不可妥协性的,因此实际上民意在司法实践中并无太大用武之处。更甚者,过于集中的民意可能形成"舆论暴力",给法官的工作造成压力,有碍于司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独立性。可见合理界定民意与司法的关系对于法律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7.
孟宜静 《法制与社会》2012,(16):110-111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中国的言论自由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权利保障空间,在我们惊喜于网络带来了巨大的信息量,使我们的知情权得到了充分满足的同时,也上演了一幕幕网络民意影响刑事司法活动的悲喜剧。本文从对网络民意的理性看待入手,通过对网络民意和刑事司法的冲突现状进行分析,进而寻求出一种能够使两者良好融合与互动的司法机制。  相似文献   

8.
现实中不存在刑事司法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只能寻找较优的刑事司法资源配置目标;在刑事司法资源的边界上存在着有效率的刑事司法活动,也就是刑事司法资源功能的最大化和理想状态;在刑事诉讼中,各方总要考虑和比较获取刑事司法资源所花费的对价中包括的各种机会成本,这表明刑事司法资源配置中也存在着替代效应。刑事司法资源配置经济学分析的目的,是提高刑事司法效率和减少刑事司法成本,可以从节约刑事司法成本、简化刑事司法程序、建立刑事诉讼成本分担制度、减少国家成本支出入手。  相似文献   

9.
在"民意"影响审判过程乃至结果的大背景下,正确处理两者关系成为公正审判的必须。刑事立法、执法阶段,应让法律充分考虑民意,在刑事司法阶段则应让法律处于独立的位置,严格按照法律,遵循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行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使个案公平司法审判。  相似文献   

10.
陶真  田成有 《法制与社会》2012,(36):112-114
民意与司法之间发生紧张关系,这是一种客观现象.有积极方面来看,民意与司法之间的紧张关系,可以使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履薄冰,以免引起公众的强烈抨击而发生难以预料的后果,更可以通过民意的监督使案件审理更趋于公平、公正,实现司法正义;从消极方面来看,民意在司法过程中的过度介入,会造成民意挟持司法的局面,使法官唯民意马首是瞻,出现“不能判”、“不敢判”的后果,从而使司法的公信力受到损害.  相似文献   

11.
在司法改革不断加深的今日,刑事司法面临着许多无法回避的困境,尤以刑事被害人、加害人以及社会之间矛盾难以调和为患.矛盾的化解离不开犯罪人和被害人的积极参与,刑事被害人长期被忽视的现实情况成为了横亘在刑罚与社会和谐中间的障碍.加强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研究,无疑会对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2.
从1997年的张金柱案到2003年的刘涌案,2007年的许霆案,甚至当下百姓热议的女服务员邓玉娇刺官事件,所引发的各种反响与回应,都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个富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构成这种意义的元素当然不仅限于这些案件的特殊情节以及近于戏剧化的处理方式(结果),更主要的是这一系列案件推动了社会公众与  相似文献   

13.
李立丰 《当代法学》2013,(5):117-122
重大刑事案件中民意的拟制与导入机制是证据规则出台后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另一个潜在突破点。人民陪审制度作为刑事司法活动中民意的有效拟制与导入机制,面临代表性不足、权力配置机制缺失等问题。只有从制度层面增加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强化重大刑事案件中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之间的互相制约机制,才能有效地疏导民意,并通过这一手段影响社会舆论,为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寻找正当性。  相似文献   

14.
陈京东 《法制与经济》2013,(12):132-133
司法与民意的关系在中国司法改革的浪潮下显得格外突出。民意是具有理性和非理性因素的结合,并没有具体的制度化的载体进行表达,具有不稳定性和难以考察的特征,司法要对民意进行有选择性的吸收,但是这样的吸收要给科学有效地进行吸收,建立广泛倾听——合理回应——理性引导的民意吸纳机制才是化解司法与民意冲突的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15.
范晓燕 《法制与社会》2011,(31):289-290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达,网络民意在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尤为青睐司法这一话题,无论是“药家鑫交通肇事捅人案”,还是“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都无不体现着网络民意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关注。究其特点,可发现均是民意在网络上率先爆发,随后在社会上形成滔天民意,似乎极力将司法理性逼入狭窄的胡同。如何在现有法律制度下,将别事个案中处于紧张关系的网络民意与司法理性予以衡平,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对网络民意与司法理性的博弈与衡平进行分析,以缓解两者间之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16.
一、引言在中国刑法学界,认为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层面都应该坚持"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已成一种共识。陈兴良教授更专门撰文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了细致的界定和阐述。〔1〕在他看来,宽严相济首先就是该宽则宽,  相似文献   

17.
在司法过程中民意不能作为裁判的规范性依据,但民意对于法律解释和漏洞补充具有重要价值。法官应当依据法律而非民意裁判案件,但可透过适当考量民意以使判决契合公众预期。在我国当下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司法判决自身的缺陷、职业思维与大众思维之间的抵牾以及社会转型过程中司法无法满足公众的要求等原因,使得司法判决市场遭遇民意的质疑与批判,司法机构可通过适当考量民意来化解司法与民意难题,法官考量民意时应对民意的合理性进行检验,汲取民意的合理成分,进而做出合法公平的判决。  相似文献   

18.
刑事司法环境是影响刑事司法主体实施特定诉讼行为的一系列内外因素的总称,这些因素直接关系到司法正义的实现程度。本文分析了人民法院所处的刑事司法环境及其消极影响,并从提高司法正当化和有效性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净化刑事司法环境的诸多策略。  相似文献   

19.
本文在研究司法公信力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其缺失的具体原因,并在研究基础上探索关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对如何实现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树立司法权威做一番浅显分析,望能跟随主流学术步伐,加入到和谐法治社会的护卫队伍中去.  相似文献   

20.
当前推进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相较依靠群众原则,公民参与司法这一表述更能体现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和主动性。公民参与司法具有参与主体的外部性、参与客体的公共性以及参与程度的实质性等特点,并呈现出社会参与、专家参与、由参与审判到参与整个诉讼活动的发展趋势。其功能则体现为协助司法、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等方面。公民参与司法对司法公正、司法民主、司法公信力以及司法能力都具有促进作用。推进公民参与司法应当注重参与的规范性与有效性。我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安排对公民参与司法重视不足,未来应当以参与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为基点,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领域全面推进公民参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民参与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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