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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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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卫平 《中外法学》2011,(4):795-807
本文将公证证据保全界定为公证机关实施证据保全的一项专门职能或权能。该项职能与公证机构的证明职能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纠纷、避免纠纷和诉讼的发生以及公正裁判纠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探讨了公证证据保全概念的价值和内涵,然后,又从民事证据、公证和民事诉讼的法理上对公证证据保全中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试图深化和提升对公证证据保全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以完善公证证据保全规范,并有助于公证证据保全制度的合理运行。  相似文献   

2.
冯运荣 《法制与社会》2013,(28):130-131
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电子信息证据在社会生活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作为电子信息证据最主要的效力形式的电子信息证据保全公证,已受到法律界的普遍重视,但因公证行业发展的不平衡及公证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影响,电子信息证据保全公证的办理仍存在一定问题。为此,公证机构应加强公证队伍素质教育,充实公证专业队伍,不断提高办理电子信息保全公证业务的能力,更好地为当事人的维权提供服务。  相似文献   

3.
当前,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关的社会制度和体制不断得到完善,公证作为适应时代需求的一项业务逐渐应用而生。公证是以国家公权力对申请事项进行公证的一种重要职能,随着公证机构建设和公证工作的不断规范,公证所涉及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公证事项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在维护当事人权益及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在人们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及时的对相关证据进行公证,有助于提高庭审的效率,最大程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公证证据保全基本内容、具体作用、以及与法院证据保全的区别等方面的介绍,以期为公证中证据保全制度的发展提供些许建议。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申请办理电子邮件证据保全公证的当事人越来越多。2008年11月中国公证协会修订通过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电子邮件证据保全公证作出一定的规范指导。《指导意见》对电子邮件证据的保全公证无疑有着重要的规范指导作用;但是,这样的规范指导毕竟只是原则性的,电子邮件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其程序和内容。  相似文献   

5.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的不断增强,申请办理相关保全证据的公证也会越来越多。但由于公证行业缺少健全的保全证据公证规则和相应的操作规范作为支撑,在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相关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公证员如何依法正确理解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享有的权利及其为维权而采取的相关方式和方法,不仅有利于此类保全证据公证的办证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而且对于及时、有效地制止侵权行为和保护知识产权,具有独特的作用和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证据保全公证的功能与应用(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证据保全公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证据保全公证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证据事实。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提取、收存、固定和保管的活动。因此,证据保全公证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被保全的证据事实。所谓证据事实,就是指证据的客观存在,即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独立存在的客观事实。证据保全要加以提取固定、保存的就是独立存在的客观事实。  相似文献   

7.
邝志强  刘鹏 《中国司法》2005,(2):101-101
证据保全公证的证据力,在现阶段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证据法学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事务。针对公证证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并不少,要保障证据保全公证的证据力,首先要加强学习,其次要严格遵守办证程序。加强学习,不仅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还要加强证据法学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们平时甚少涉及的问题,如公证人员证据保全介入的范围、限制、保全形式等都可以通过对证据法学理论的探讨得到相关的启示和答案,对实际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关于保全证据公证的发展前景 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谁主张、谁举证"等审判方式和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公证行业尤其是保全证据公证获得了广阔的业务领域、空间和发展前景.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经济纠纷亦随之增多,当事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提供有力的证据呢?证据保全公证是当事人较多选择的一种权益保护途径.在涉外经济交往中尤为突出,保全证据公证已在保险、索赔、知识产权的侵权、环境保护、房屋拆迁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9.
申慧军 《法制与社会》2012,(35):278-279
伴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法律制度也在随之不断的完善,更重要的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的增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因此,对证据的重视度就导致了我国公证机关要重视对证据的保全,保全证据公证是当事人维护自己权益、取得证据的有效方式。正因如此,我们要重视对保全证据公证以及在进行取证和保全过程中的侵权问题关注与研究,以此来保证证据的有效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公证电子证据是目前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权中权利人保全证据的重要方式。由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特殊性,对电子证据的公证程序等要求较高。对于未做清洁性检查、超时限、保全步骤或内容不完整以及申请公证主体和提取证据主体等方面存在瑕疵的公证电子证据,应结合个案情况进行慎重评判和采信。  相似文献   

11.
随着当今经济科技的高速发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侵权纠纷日益增多.被侵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越来越需要公证处这种国家设立的第三方来为其及时采集证据的行为提供法律保障.以防相关证据的灭失.所以保全证据公证是被侵权人胜诉的基础,是成功索赔的前提。而保全证据过程中证据的采集又是保全证据公证的核心,是整个公证的关键所在。本文主要探讨了如何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合法取得证据及采集相关证据的技巧。从而达到更好的降低公证风险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陈胜民  蒋丽 《中国司法》2010,(6):101-103
保全证据公证属于公证的传统业务之一。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依据的主要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办理保全证据指导意见》等,其中2004年中国公证协会颁发的《办理保全证据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是公证机构办理该类公证业务的实务指导,  相似文献   

13.
关于电子证据保全公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逶 《中国公证》2004,(10):45-46
一、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的特点 由于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的对象属性所具有的特殊性,使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具有了与其他证据保全公证所不同的特点: (一)电子证据的隐蔽性特点决定了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的全方位性.  相似文献   

14.
王映明 《中国公证》2005,(10):42-44
近年来,保全证据公证业务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经过公证保全的证据被运用到了诉讼和仲裁过程中,有些甚至成为决定案件裁决的关键证据.公证保全的证据得到广泛的运用不但极大促进了公证业务的发展,而且也有效提升了公证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但随之产生的一个问题在于,随着公证保全的证据越来越多地进入司法审判的领域接受法官的审查、律师的质证,证据本身的质量要求也相应提高.要使公证保全的证据能够满足司法审查的要求,公证员除了要严格依照公证行业内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更要作好接受司法审查的心理准备,以符合诉讼证据规则的标准来要求自身办理的保全证据公证.所以,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引起注意:  相似文献   

15.
张烽 《中国公证》2007,(5):42-44
近年来,各地公证机构所办理的保全证据公证数量越来越多,种类也日趋丰富,公证员从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并使保全证据公证越来越深入人心,成为公证业务发展的又一大领域,可谓成绩斐然。与此同时,面对形形色色的公证事项,公证员们一直试图寻求一般性的规律来指导保全证据公证实践,以保证公证书的应有效力。  相似文献   

16.
电子证据公证保全,能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可以预防和减少纠纷。本文对电子证据公证保全意义和特点进行了系统的、有益的探索,指出了目前电子证据公证保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证据公证保全的现状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全证据公证作为公证机构法定业务类型之一,在社会经济发展及人们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民事活动当事人适时保全证据不但能预防纠纷、减少争议,还能在纠纷发生、涉及诉讼时为当事人主张权利提供坚实的证据基础。  相似文献   

18.
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以及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的活动。近年来,随着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越来越活跃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民事审判方式、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当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意外事件时,当事人常常利用公证手段来保全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全证据公证也成为公证机构的一项重要业务。  相似文献   

19.
证据保全是现代公证机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我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事项中,明确含有“保全证据”这一事项。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相似文献   

20.
第一。超越执业区域进行保全网络证据公证的效力问题。 超越执业区域进行保全网络证据公证也叫异地取证.是指公证机构在规定的本执业区域以外的地方进行保全网络证据活动。比如.申请人为郑州市某单位,在郑州市某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网络证据公证,侵权人为上海某网吧,申请人、公证员前往上海取证.一般认为这个公证即属于超越执业区域的公证即异地公证。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普遍认为.这个公证应当由上海的公证机构受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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