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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破产重整期间所发生的公司治理问题比在企业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治理问题更加复杂。这种复杂性不仅在于重整程序涉及包括管理层、股东、债权人、破产管理人和法院在内的众多主体,更由于重整程序的社会本位性、企业估值的困难以及重整公司在收益享有者和风险承担者方面的分离。合理地配置重整程序中各环节的控制权,是维护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和促进重整成功的关键。我国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公司的控制权配置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破产法中的债权人最大利益原则来源于宪法的财产权保护条款,此原则要求重整计划必须保障每一名反对该计划的债权人按照该计划能够获得不低于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利益,因而体现了重整程序取代破产清算程序的正当性。在适用该原则时,必须客观、准确地计算清算价值与计划清偿。我国《破产法》并未明确规定法院正常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要件,尽管该法第87条第2款将债权人最大利益原则作为法院强行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要件之一,但该规定无法实现债权人最大利益原则的宗旨,因此,今后应将债权人最大利益原则作为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一般性要件。  相似文献   

3.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不免有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被市场淘汰,最终走向破产。企业破产程序必须要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但我国的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存在申请主体范围过广,主体利益失衡以及重整对象界定不清晰等问题。应从明确申请重整的主体范围、完善破产管理人法律制度、健全主体利益保护制度等多个角度来完善我国破产重整制度,以保证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4.
法院对公司重整计划的批准,是一种司法行为,是法院行使司法权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司法审查并确认的结果。重整计划一经法院裁定批准,重整程序则依法终止。重整程序终止后,债权人对重整计划已确认的债权如果存在异议,是否可以寻求某种途径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且应该通过何种途径来具体救济呢?目前,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此问题进行规定。这不禁引发了笔者的思考。  相似文献   

5.
金融机构特殊性表现在其经营产品和服务公共性等方面区别于普通企业。在金融机构破产重整中监管标准应作为破产原因,监管机构应发挥重要作用,申请人、管理人以及债权人参与方式应有别于普通企业。目前我国并无系统专门的金融机构破产重整制度,未来制度构思应增设监管标准作为启动标准,构建行政与司法混合型体系,并且统一明晰申请人范围、管理人选任及监督、债权人参与方式。  相似文献   

6.
破产重整制度为了授赦债务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对有担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进行了限制并对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进行调整,从而弥补了传统破产制度的不足,将清理债务与拯救企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是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有担保债权人的利益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冲突较为严重,而我国有关的制度、规定又尚不成熟、完善。文章对怎样既能实现破产重整的目的又使有担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过分侵害,意即各方利益能达到相对的平衡进行探讨,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重整制度。  相似文献   

7.
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表决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非常有必要针对债权人会议表决机制设定对少数债权人利益特别保护的制度,从而达到保护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人程序性权利的目的。在重整程序中应该完善分组表决制度,即在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人达到一定规模时单独设立人身损害赔偿债权组。在和解程序中,同样应采取分组表决的方式表决和解协议,同时应当明确法院审查和解协议的内容,同时应规定持异议债权人依和解协议所获利益不低于依破产清算程序所获利益。  相似文献   

8.
与政策性破产不同,新常态下的企业破产不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而是债权人之间、企业职工间的双方博弈。破产企业的管理人作为企业的有权接管人,需要处理好债权人债权申报、职工债权的清偿、过往诉讼案件的纠错和重整方的引入工作,将"僵尸企业"盘活。解放"僵尸企业"占据的大量劳动力、土地、房产等资源,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企业重整程序是企业破产中的重要制度,澳大利亚最常用的重整程序是自愿管理制度,在中国,类似的重整制度是企业和解与整顿制度,比较而言,澳大利亚自愿管理程序比中国的和解与整顿程序更简便、低廉、灵活和快捷,因而对中、小型公司特别适用,中国的和解与整顿程序弊端甚多,实际应用不广,中国在修改重整制度时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某些做法。  相似文献   

10.
有担保债权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如何行使,不仅事关企业复兴目标的实现,而且影响到担保物权社会功能的发挥.从各国的情况来看,重整制度既要防止对有担保债权的行使保护过度,又要避免对其限制太多,关键是要在二者之间建立平衡,具体来说,应该适时限制有担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时机,谨慎限制有担保债权人的受偿范围.我国<企业破产法>在上述两方...  相似文献   

11.
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存在债权人权益保护的视角缺失导致的利益失衡问题,传统理论在对待债权人权益保护方面难以做到"自圆其说".《民法典》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设计具有原则性的统领作用.为解决我国个人破产条例中债权人权益保护缺失导致的利益失衡问题,引入民法典基本理念,于总则部分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均衡保护体现利益平衡,依据债权人自身经济条件对债务人分类设定考察期体现公平原则,并优先适用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体现自愿原则.保持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与《民法典》内在的逻辑关系与有效衔接推动,打造一脉相承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2.
论企业重整制度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重整法律制度是我国《企业破产法》新出台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的立法尚需进一步完善。就现行破产法中重整制度的三个重要法律问题——重整原因、重整申请的主体以及重整程序进行认真研究,其中的一些结论和方法能够帮助企业及管理者更好地运用这一法律。  相似文献   

13.
破产重整中,出资人的股东权利和正常运营状态下有所不同,应适当保护中小股东的股权,尊重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意思自治。赋予出资人在重整程序中享有重整申请权,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权,重整相关事宜知情权和重整监督权。  相似文献   

14.
破产制度是调整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程序主要由法院和破产管理人主导推进,而企业破产涉及到债权人、公司股东、职工以及国家行政管理行为等各方面的利益,故本文认为需要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引进检察监督,通过分析检察机关对破产程序监督的内容以及方式,促进破产财产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5.
破产重整制度涉及不同层次、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债权人、债务人、社会利益之间的博弈和交锋,公司治理结构必然会产生一些变化。对社会效益和效率的追求使债务人自行管理成为比较可行的方案,而债权人、管理人、股东和利害关系人对经营机构的监督则是重整期间公司治理的独有特点。  相似文献   

16.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关联企业破产中出现的滥用关联关系、超越正常交易范畴,损害债权人权益的不当行为的解决存在一定局限性,在现行法律制度无法处理当前关联企业破产问题且立法也处于空白的情况下,提出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适用标准主要包括: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资产与负债成本过高、破产欺诈、有利于债权人整体受益及重整成功,并借助“要件—效果”结构进行综合适用,以达到设立实质合并破产制度的目的,规制债务人的不当行为,真正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7.
公司特别清算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进行普通清算的过程中出现障碍,或者公司负债有超过资产的嫌疑,在法院直接干预和债权人参与下进行的清算。构建我国公司特别清算制度应合理界定特别清算程序的适用对象和开始原因,采用以法院为主导的立法模式,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理论上,预重整法律性质之私人属性或司法属性争议根源于预重整概念内涵的分歧,也隐含了其功能定位的差异。与美国预重整相比,中国司法实践中所使用的预重整概念内涵有所扩张、功能也被异化,难言具有节约时间、降低成本的优势。预重整概念内涵不应包括法庭外重组阶段而应仅指涉法院审查批准阶段,因此,预重整必然具有司法程序的属性。同时,预重整在规范属性、程序目标上与破产重整不同,不是破产重整程序的组成部分,而应是破产重整的简易程序。  相似文献   

19.
我国新颂《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与以前试行的民事诉讼法相比属新增加的内容。本文仅对破产还债程序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破产界限、破产申请及其审查、法院公告、债权人会议、清算组织的权利义务等问题作一浅析。 一、破产还债程序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 破产还债程序,是指运用破产的方式统一按比例清偿多数债务的程序,即在全体债权人中间公平分配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的程序。这种程序订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一)主体的限定性。在民诉法中所规定的破产还债程序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之外的企业法人,即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集休所有制企业、私人所有的企业、联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机关、  相似文献   

20.
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程序,均规定了债权人申请破产的,被申请破产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可以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全民企业需由其上级主管机关申请整顿),经受理法院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这就必然会遇到一个实质性的问题,即企业如何筹措资金进行正常经营。其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企业凭什么让合同另一方相信其履约能力,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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