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8):34-40
为加强全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省政府于2006年成立了辽宁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3年进行了调整完善。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强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统一组织和综合协调,辽宁省政府决定增加省信访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政府法制办、国家统计局辽宁调 相似文献
2.
200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决定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解决社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年初,省政府成立了省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完善救助政策,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协调救助行动,不断提高社会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目前,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 相似文献
3.
4.
2009年12月3日,民政部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全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成绩,交流了工作经验,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思路,安排部署了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的各项重点工作和支撑保障措施。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副省长李小敏、南京市副市长陈维健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米勇生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江苏省民政厅、南京市民政局等23家单位在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与会代表观看了南京市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电视片,并实地考察了南京市下关区宝塔桥街道、建邺区南苑街道、鼓楼区江东街道的社会救助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研究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部门的有关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省会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负责人,江苏省地级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已跨入质的提升新阶段,本次会议的召开对今后一段时期的救助工作具有导向性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6.
7.
8.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9):29-31
<正>为健全完善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推进救灾救助和灾害防范救援一体化衔接,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修订了《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23年2月8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一、《预案》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相似文献
9.
10.
11.
11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之前,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好该项报告,省人大内司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带领下,赴宁波、绍兴、衢州、台州等地就社会救助工作展开调研。中华民族素来有扶贫济困、雪中送炭的优良传统。对依靠自身努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公民提供物质帮助和服务, 相似文献
12.
13.
1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35)
<正>鲁政办发[2015]5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15.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5,(21)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6.
17.
18.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3):38-39
1月15日晚,代省长王三运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副省长孙志刚、赵树丛、任海深、田唯谦和省政府秘书长张俊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及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省发展改革委草拟的《关于安徽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相似文献
19.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18)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八月六日 相似文献
20.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4,(9):15-21
<正>赣府厅发〔2024〕11号2024年4月16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医保局、省残联、省总工会、省政务服务办《关于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