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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善待孩子,这是成人世界应承担的责任;孩子的命运也是在考验一个社会的良心。本刊记者搜罗了国外在孤儿监护、校园安全、校车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或许值得我们借鉴。国家是孤儿的最终监护人从中世纪开始,一些西方国家便开始确立儿童保护"国家家长"的原则,这种理念演变为近代以来"国家亲权"的法律原则,即国家才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如果父母不能监护好孩子,国家有权力也有责任接管父母的监护权。因此,欧美的孤儿院,不但收留那些被父母遗弃的孤儿;那些因家庭暴力或父母被剥夺监护资格的儿童,也会被政府机构强制带到孤儿院。孤儿院大部分支出由政府拨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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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进城务工的年轻夫妻由于受户籍制度、教育制度、经济水平及工作强度等因素的影响,大多选择把未成年子女委托给年迈的父母或者其他亲属朋友代为抚养和监护,使这些留守的未成年子女成为留守儿童。父母监护缺位、其他监护人监护不到位,以及社会保障薄弱,留守儿童很容易在生理、心理、学习以及行为举止上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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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家庭保护中的问题折射出法律上的缺陷.父母承担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实施家庭保护并非可以"无师自通".他们在履行其对子女的监护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缺乏这方面的教育和必要的指导造成的,而且很难靠家庭自身的力量予以解决.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建立怎样的制度保障、监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自觉履行其职责?对于不履行监护责任的人采取怎样的惩戒措施?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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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西部山区,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后,将年幼的孩子或留给父母,或托付给亲戚朋友,甚至让孩子独自留在家中.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缺少亲情关爱,厌学孤僻,其健康发展受到严重威胁.而父母监护职责的缺位,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临时监护人监护的浅层化,使这种隐患愈演愈烈,完善委托监护立法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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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包括因父母弃养、服刑、重病或重残等原因造成的无父母监护人或父母无能力抚养儿童,由于失去父母的经济抚养,在各类儿童中是接近于孤儿的边缘群体,也属于生活最艰难、处境最困苦的,最需要得到制度性救助的群体.2010年起,河南省孤儿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孤儿生活、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福利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孤儿生存状况能够得到较大改善,但孤儿保障制度未覆盖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面临与孤儿类似的生存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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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儿童被父母遗忘车中致死"的事故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此类事件极大地损害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当前"儿童被留车内"事故现状,揭露此类事故频发折射出的我国当前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缺陷,父母怠于履行监护人监护义务,社会对致害父母过分宽容,法律法规尚未细化,司法机关选择放弃追究刑责的问题。借鉴西方国家对其本国儿童保护的立法模式、保护思路和对此类事故法律制裁,我国应当对将儿童遗忘在车内致其死亡的父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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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初二思想政治课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人”。弄清这些“人”的涵义,对学生学好法律常识,提高法律素质,会有很大的作用。1.监护人监护人是对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可以是被监护人的父母、养父母或有监督保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是对被监护人负有监督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代表。2.当事人1)一般当事人,指与某种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人。(2)诉讼当事人,主要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原告人和被提起诉讼的被告人双方O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因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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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凉城县民政局加大工作力度,搭建救助平台,孤儿保障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具体作法:一是严把孤儿年度审批、复查和审核关。对各乡镇报送的孤儿对象,逐一进行人户核查,对确因父母双亡,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或一方服刑、另一方下落不明等的孤儿,及时纳入孤儿保障范围。二是加强孤儿监护力度。与孤儿的事实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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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日益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留守儿童权益受侵犯现象不断发生,解决留守儿童权益保障问题迫在眉睫。农村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受教育权、人身权、发展权等法定权益实现不足,甚至受到侵害,保护现状堪忧。农村留守儿童权益受损或保障不足,既有现行法律规定难以落实的因素,也有城乡二元制度差异造成的影响,还有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监护责任的缺位和社会保护机制的缺失等原因。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法治保障,需要完善相关立法,特别是鼓励各个地方创新立法,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行政保护力度,加强针对留守儿童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制裁,增强全社会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法治意识,发挥监护制度的约束作用和中小学校管教及保护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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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31)
正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已经2018年10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省长唐登杰2018年10月2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者父母因其他原因外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不满十六周岁的本省农村未成年人。第三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应当遵循儿童利益优先、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