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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社会救助对象应当如何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有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即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的对象应该如何确定。现行的政策是这些专项救助标准基本参照低保标准,即其他各种专项社会救助主要是从低保对象中选择那些在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家庭,实施专项救助。这样做,虽然简化了操作程序,但也容易造成部分低保对象享受到的综台救助指数远远高于低保线,而生活在低保标准边缘的困难群体可能享受不到任何待遇,从而降低了救助标准的科学合理性。对于这种现象,曾有人提出过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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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砀山县民政局多项措施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具体作法:一是完善救助政策。通过强化分类施救,探索建立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突出困难群体的重大疾病的救助,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群体。二是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手册、公示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医疗救助政策,使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创新救助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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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印发《省政府批转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闽政[2005]6 号)和《省政府批转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闽政(2005)8号)。分别确定,从今年起九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工作,16个县(市、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对象)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救助范围是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补助因患大病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可享受由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救助服务,还可在住院期间获得床位费、护理费减免50%,大型设备检查费、手术项目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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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民政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构筑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内容,以优待抚恤、社会互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和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城市,"既要保质保量地做好低保工作,又要把城市低保与社会互助、医疗补助、子女入学、廉租住房、职业介绍以及就业培训等配套的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努力建设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的水平和效果",在农村,"要加快建立、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着重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大病、重病的医疗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