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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5月,邯郸市在劳动就业局注册登记的劳务派遣公司有11家,用工涉及钢铁、煤炭、通信、银行、保险、服务等多个行业。近年来,邯郸市总工会按照“一个目标(劳务派遣工入会全覆盖),三个原则(应建必建、能建则建,应入必入、能入则入,应联必联、能联则联)”的建会方法,使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逐步走上正规。目前,邯郸市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建会发展劳务派遣工会员4415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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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解决劳务派遣工的入会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推进劳务派遣单位工会组织建设、稳妥地解决好劳务派遣工的入会问题,是当前企业工会工作的难点问题。浙江省衢州电力局经过三年的努力,协助劳务派遣公司成功完成了电力分工会的组建工作,稳妥地解决了劳务派遣工的入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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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骨干力量,要在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一、制约劳务派遣工入会的主要因素
一是工资不足或成本紧张。有的企业领导担心若要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确保他们的福利待遇,工资和费用必然增加,将直接影响到正式工的利益,增大企业的经营压力。有的工会主席对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感到力不从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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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化人力资源配置,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近年来发展迅猛,应用普遍,人员激增,呈现出企业用工常态化、一线工种普遍化、生产骨干扩大化趋势,劳务派遣工群体已成为很多企业尤其是矿山、服务等行业生产一线的主力军。由于劳务派遣工处于"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难免出现"有关系无劳动,有劳动无关系"、"两管两不管"的尴尬境地,使其权利受到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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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工会维护劳务派遣工权益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建平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2,26(4):32-34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骨干力量,工会应积极推动本企业劳务派遣工加人工会,依法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要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让劳务派遣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参与企业集体协商,把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延伸到劳务派遣工,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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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WTO后,在开发区出现了多种用工形式。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劳务派遣用工,使得劳动关系再次出现新变化,给开发区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课题。一、根据劳务派遣企业和员工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工会组织目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中已有约20%采用了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使用派遣员工近万人。在劳务派遣工所服务的企业中,有的建立了工会组织,多数(未在开发区注册)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在已建工会企业,多数将劳务派遣工视同于本企业工会会员一样进行管理,吸收他们参加工会的活动,享受相同工会会员待遇;部分企业则没有包括这部分职工。在未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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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矿务集团现有劳务派遣工11000余名,已成为煤炭企业一支生力军。2005年以来,徐矿集团为调动和发挥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采掘劳动力队伍,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先后对一些表现优秀、技术精湛、贡献突出的劳务派遣工留转为合同制职工,目前已成为一项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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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约管理成本,劳务派遣饱受青睐"雇人不用人,用人不雇人",这是深圳"春风劳动争议咨询服务"组织发起人张治儒对劳务派遣制度的一个概括。谈起劳务派遣,张治儒对记者谈到最多的就是"同工不同酬"、"违背法律精神"以及企业违背"三性"原则长期使用派遣工,伤害劳动者权益。2005年,因工伤纠纷与工厂对簿公堂的张治儒被法院判决败诉后,辞去工作在深圳成立了一个名为“春风劳动争议咨询服务”的民间公益组织,开始为深圳的打工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张治儒对劳务派遣的认识开始于一次维权经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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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劳务派遣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当前规范劳务派遣的重点工作之一。工会组织推动劳务派遣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要在“五个加强”上下功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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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是指派遣企业(公司)受社会用工单位的委托.面向社会招聘录用的.依法与派遣企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被派住用工单位就业的劳动者,自2009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海门市大部分劳务派遣组织逐步规范了自身经营管理行为.依法招工派工.认真落实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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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刚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7,22(1):42-44
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法律关系是一种劳动契约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的关系,则是一种特别权力关系。在后者的特别权力关系中,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法定或约定的规定履行义务,给劳务派遣工造成实体权益的损害,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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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无序扩张 职工权益很受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干着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同的工资;本是企业员工,无奈被转为劳务派遣工,各项福利待遇随即下降;遭遇侵权,不知道到底告谁……这就是当前劳务派遣工艰难境遇的真实写照。作为一种灵活性就业、补充性用工方式,劳务派遣近几年无序扩张,疯狂蔓延,劳务岗位涉及各行各业,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调研显示,国内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达六千多万。同工却不能同薪酬、同待遇、同权益,劳务派遣的滥用使劳务人员要求维权的呼声十分强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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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逐渐变异,成为不少企业逃避日益严格的用工责任的"避风港",在不符合派遣条件的工作岗位实施派遣、利用劳务派遣把工作数年的老职工变相清退、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社会保险无人料理等现象仍然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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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劳务派遣机构在工商注册的有50家(含县市),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近100家,使用劳务派遣工最多的企业有3家,其中一个派遣机构向一个化工企业派遣就达2万多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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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荣凯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0,(4)
《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劳务派遣工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同工不同酬是不争的事实,不仅表现在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和补贴等显性利益分配方面,还表现在劳动安全保障费、教育培训费、社会保险费等隐性利益分配方面。破解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难题,最关键的是要从源头上根治,在立法上确保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同时还要多措并举。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另一方面,需要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