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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自己成为那种空穴来风的风,也是一种成长和尊严。刚工作的时候,我对一切都感到新鲜、有趣。一旦得知什么消息,马上急切地想对别人说。如果别人对我说了什么事,我也忙不迭地对别人绘声绘色描述一番。久而久之,同事们送给了我一个绰号:小灵通。有一天,老板喊我到办公室交待工作。告辞时,老板突然喊住了我。他望着我,像要说什么,但也好像欲言又止。我看着老板,心里一阵发怵,不知老板想要说什么。过了好一会儿,老板才说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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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洲一个叫撒拉的小镇上,有一位叫布基的老人,布基的一生都过得很不愉快。究其原因,无非是他人生的许多目标都没有实现。好在,布基在临死前一段时间里,终于认识到,其实自己的一生,并不比旁人少多少,甚至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时他才醒悟道,人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以牺牲自己的情绪为代价。但他的认识已经太晚了,因为这时他已经从大夫那里得知了自己大概的死期。布基不知道自己在临死前还能做些什么。他希望世上所有的人都不要像他。他想啊想,最后终于想好要为后人写下一些字。他的墓碑是这样写的: 我是一个本应该快乐的人,虽然我的一生也遇到了许多麻烦,但我相信,这一切都并不严重。我却因为这些并不严重的原因而一生不愉快。我是多么傻啊!我希望活着的人们不要像我。不要总是让自己处于烦恼的不快乐之中,自寻烦恼大概是人生最大的自我冤枉。你何必要冤枉自己呢,不要这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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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风采》2003,(6)
〔做人要大方〕是非多多的余文乐,以前与多个女星传绯闻,最近在电台活动中巧遇旧爱卢巧音,两人仿如陌路;当记者要求合照时,Candy拒绝之余,还当场发脾气。阿乐被旧爱当众嫌弃,虽然显得非常无奈,但自言已经身经百战,不再介意。他说:“我之前不知道会跟她在同一场出现,但我觉得无所谓,会打招呼,做人要大方嘛!”至于被Candy拒绝合照,阿乐则无可奈何,他说:“其实都过了这么久,谁是谁非都已不重要,我也不想再提;这几个月有这么多是非,我都已经习惯了,希望大家放过我!”阿乐在电台访问中透露,跟Candy的恋情虽然已经过去,但仍留下阴影:“这次是一个大打击,虽然我以前也谈过恋爱,但没有像这次受伤这么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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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魂的相识非常偶然,我们是在263上认识的。在聊天室聊了几次后,就把对方加为好友,在QQ里聊了,他的网名叫魂。“一个虚无飘渺的名字”我曾经这样对他说。和他聊天非常轻松,他不会问一些无聊的问题,我也不会像其他女孩一样故作淑女状,而总是伶牙俐齿,得理不饶人。以至于他总是说我:“像你这样说话,以后谁还敢娶你呀。”在他眼里,我就像个不懂事的被宠坏的孩子,可以肆无忌惮的喊他大呆瓜,和他开玩笑,甚至是撒娇,而不管我说什么,他从来都是让着我。每天上网成了必修的功课,只要他在线,我就非常高兴,什么快乐的,不快乐的统统都讲给他听,而他也总是默默地和我分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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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为张从明写点文字性的东西,但却一直难以下笔,因为他太平凡了,不像笔者所认识并曾经采写过的那些影视明星、文化艺术界的名人那样耀眼。当张从明行走在茫茫人海中,与人们擦肩而过时,人们不会留意他,更不会去追问他姓甚名谁,直到他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人们所赞叹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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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事 一些事嘴象自己的月却印 跺下杏,便不再想起 一些事像自己的头发 老了,才会鲜明 一些事像自己的影子 你回头望它 它也正-默默地望你 陨星 飞箭灼烧时间 撕破如网的黑暗 以光针火线 缝合了天地与昼夜 既然沉默不是死亡 既然坟墓也长野草 那么有朝一日 它必将冲天而起 瀑布 一片舌头是在半空 云舀滔不绝 水花细7--4如牙 啃噬着无言的石.壁 重复久了 哲学也要变成王术 咒气吞以虔补丈丈量山崖的高度 苍白的阳光披头散发妇之哭泣‘ 倩影 当你牵着黑狗 走远 我觉得自己 已被你牵走 早把你的倩影 藏进眼睛 又怕你知道 不敢抬头看你 多年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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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段时间以为和齐军终将会有一个结果,这个过程也许是三年,也许是五年,但不管长短,那个完美的结束定会一直在那里待候。就好像是我走再远的路,也终于会走到尽头。而这个尽头,就是齐军的相守。但是,我和齐军却并不是恋人。我们只是朋友,或者说是那种超越了一般朋友意义上的异性知己。我们互相关心。彼此理解,默契得就像情人之间,语气也熟稔得只差个称呼向已。我会在深夜睡小者的时候爬起来给他电话,毫无顾忌地说我的快乐和忧愁,不管那个时间里遥远那头的他是否还徜徉在美梦之间,或者是正回味着与某个漂亮美眉的约会。但是齐军也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只要我说一句“我心情不好”,他就立刻会如临大敌般集中起精力,搜肠刮肚地想对策。常常是听筒里传来他故作轻松的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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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白领,喝立顿红茶,穿宝姿套装,谈过几次恋爱,剧情都是淑女遇上绅士,这种男人虽然档次极高,却像橱窗里优雅的塑料男模,气度不凡却没血没肉没有个性;这种恋爱虽然谈得也极有品味,却矫情和虚假——明明可以吃下三个冰淇淋,却在抿过几口之后,优雅地拭嘴说“我吃好了!”明明想看星爷的搞笑片放肆地笑一场,却选择了欣赏不动的歌剧,一整夜,我都在努力将嘴抿紧,以防不留神会溜出一个极没风度的呵欠……我厌恶这种生活,虽然它已被贴上幸福的标签。所以,我上网。他在QQ里叫海子,我在QQ里叫酷妞。是海子先找了酷妞做好友,然后天南海北随处乱侃,遇上开心事哈哈大笑,心情不好便大声骂娘……这天夜里,海子告诉我网上可以养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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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跨入少女的行列时还是一个假小子一样的女孩。那时我走路如风,穿着肥大的裤子,留着极短的头发,我讨厌男生,讨厌他们脏兮兮的样子,讨厌他们在女生面前的装腔作势,我无视他们的存在,甚至有时会和前后桌的男生打起来,他们骂我假小子,我无所畏惧地回骂他们,到今天回忆起来我觉得恍如一梦。改变我的是一个男生。他从山西转学过来的,在我们班插班,他坐在我后面。他说好听的标准语,他几乎什么都懂,他来后没几个月,班上最调皮的男生都要听他的话,每次小测,他的成绩都会名列前茅,最重要的是,他长的太帅了,绝对像三浦友和。我那阵惟一喜欢的男人就是三浦友和。我一下子被击中了。我开始变了,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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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巧第一次给我来电话,似乎有点犹豫,她说,不知道是不是该对一个陌生人倾诉心里的烦恼。那天,我们约好了见面的地点,在王府井的新东安。我爱上了我的老板。我为他离了婚,而他也离了婚。我原以为,他是因为我才这样做的,现在我才知道,他原本就是一个滥情的人。但我还是爱着他,还是愿意为他做一切。林巧如我想象的那样,穿一件质地很好的连衣裙,长发,美目,而且,眉宇间有点淡淡的忧郁。我们坐在二楼的一间咖啡屋里,显然她对这里的一切很熟悉,我只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她就会把一切安排得很好。我建议林巧从头说起,这样的开场白使我有些糊涂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