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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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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石勇 《南风窗》2012,(14):9-9
自由、权利在中国社会已经成为口头禅,成为一个人为自己的某些言行辩护的本能反应—尤其是这些言行,在道德上极有争议的时候。比如,前段时间,上海地铁针对性骚扰增多的情况,发了一条微博提醒女士们穿着不要太暴露,以免引来狼的骚扰,结果惹了麻烦,引发了两位女权行为艺术家的抗议和很多人怎么穿衣是人的自由、权利的指责。  相似文献   

2.
石勇 《南风窗》2011,(23):30-30
佛山女童遭两车碾压,18路人见死不救事件不仅刺痛整个中国,也让国外媒体目瞪口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省委常委会议上称此悲剧令人心灵受到巨大冲击。在近年来诸多和道德有关的公共事件中,能在民间和官方都产生如此冲击的,并不多见。可以说,中国那么多年的道德滑坡对人心的刺激,经过累积,在这一事件中达到了顶点。其耻辱,足以叩问国人的良心。而反思,当然也一并出现。  相似文献   

3.
石勇 《南风窗》2014,(4):8-8
<正>李娜根本就不是为国家打球,她的成败只关系到个人的荣誉,以及在市场上的身价,和国家有什么关系?政府有什么权利拿纳税人的钱去奖励她?李娜—不是唱歌然后出家的那位,是打网球的—已经从体坛冠军,被一些容易激动的人升华成自由女神了。那些把李娜和自由扯到一起的人,是想表扬她什么先进事迹呢?一是2011年,在法网夺冠后,说不选择背负一个国家;二是最近,在今年1月25日,她获得了澳网冠军,回国后接受湖北省政府的80万元奖励,表现得非常严肃,以致有人说冷对。  相似文献   

4.
这是一位律师的办案手记,从中可以看到,律师如何运用专业智慧使未成年人的权利得到维护。这不是本刊惯常所用的那类稿件,需要告诉各位读者的是,从本期开始,我们将进行类似的探索,每期刊发一个维权案例。在这些案例中,我们既能一睹执业律师的辩护风采,又能一窥司法人员的法律高度。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够深深体会到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注与关爱。在我们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最好的保护就是最大的预防。  相似文献   

5.
石勇 《南风窗》2013,(20):12-12
在延迟领养老金,以及以房养老意见所激起的舆论氛围中,我捕捉到了一种社会焦虑:老了,养老不会主要还得靠自己吧?抗伤害能力相当弱的人民群众如是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以后真的主要靠自己去当园丁、去抵押房产养老,那么现在、以前和以后,每个月交的养老金,又算怎么回事呢?这些钱,在现在,也许还有未来,到底去了哪儿,养谁去了?假定这类情境发生在西方,一定有这样的声音响起:既然养老制度这一社会合作很不公平—或许还异化为掠夺游戏—那么,一个人有退出它的道德权利吗?他就  相似文献   

6.
石勇 《南风窗》2014,(15):9-9
<正>经常有人说道德是用来律己,不是用来律人的,并且一脸高尚的样子。据说,如此标榜可以防止道德绑架。这有问题吗?有。让我们来看一下如下的情境:公交车上,一个中年渣男突然对一年轻女乘客施暴,先是跨腿坐在女子大腿上,接着,压在女子身上,猥亵并企图强奸。司机见状,赶快过来和施暴渣男搏斗,并连呼车上的乘客快来帮她,喊了5次都无一回应,直到最后才有一个眼镜男帮忙。这并不是我假设的思想实验,而是7月4日发生在福州27路公交车上的真实事件。  相似文献   

7.
石勇 《南风窗》2012,(13):51-53
权利可以通过相应的制度,建立政治、经济、社会相对独立的空间,使现在已经扭结为一个畸形的高风险系统的三者相对剥离开来,各自恢复自己的理性。  相似文献   

8.
权利本位论在目前的中国法学界俨然是一种通说。本文对张文显先生的权利本位论进行了概述,并基于法社会的视角,对其进行了批判,最后,在对权利本位论的未来发展上,从理论完善和实践推进两大层面,提出了一些个人意见。  相似文献   

9.
作为儿童权利国际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建立了儿童权利保护的最低限度标准,奠定了儿童权利保护的最广泛、最可能取得共识的基础。该原则在其他围际性和区域性文书中得到广泛的运用。然而,该原则在运用中存在三大问题:一是适用范围问题;二足与“平等”原则的区分问题;三是国内法衔接问题。“非歧视”原则的中国实践表现为“儿童优先”,并以专门法即《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形式体现出来。“非歧视”原则的完善,需要在立法、司法中贯彻“儿童本位”观;考虑在相关儿童法律中确立儿童非歧视权;进行儿童权利教育。  相似文献   

10.
John美  古雷 《法制博览》2010,(3):25-25
毫无疑问,许多中国人是不会讲英语的,但还有很多人特别是大学生,。在跟外国人聊天时除了英语别的任何语言都不用。当然,我不是说中国年轻人都不愿用中文跟外国人聊天。这不是事实。但在中国,喜欢用英语而非母语的人异乎寻常地多,至少我来中国之前从没想过会这样。  相似文献   

11.
程慧坤 《法制博览》2022,(24):145-147
法律与道德是紧密相连且不可分割的整体。生活中,法律和道德虽碰撞出一系列思想的火花,但归根结底是相辅相成的。在原始社会中,法律与道德是一体的,后来法律逐渐从道德的母体中分离开来成为独立的个体,人们根据道德去理解法律的制度和内涵,道德的价值追求则帮助我们制定新的法律,同时,法律也会调整道德的观念,二者相互促进、发展和融合。道德是法律的灵魂,它为法律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保障,为实现人们心中的道德正义保驾护航。本文以《洞穴奇案》展现的案例为导向,对法律与道德及其展现的正义展开细致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12.
《法制博览》2008,(7):24-24
如果想知道,中国古代休妻的七条标准,还得先说说七出和七去,其实七出和七去(也称七弃)是在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从其内容来看,主要是站在丈夫及其家族的角度并考量其利益,因此可说是对于妻子的一种压迫。  相似文献   

13.
张慧瑜 《南风窗》2011,(25):42-43
从1990年代以来电视媒体一直都承担着双重角色,外在的政治要求与内里的经济诉求,也就是说,既要能挣钱,又要政治正确,不过,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与市场化的大众文化之间的冲突、错位却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相似文献   

14.
石破 《南风窗》2012,(9):67-69
对于成为英雄,文花枝一直在温和而坚定地抵抗;媒体对她的报道,她自己很少看,看了心里就难受。她尽量地躲避社会对她的关注,但却总是躲不掉,为此而苦闷不已。湖南湘潭是出过许多名人的地方。近年来,这里涌现出一批道德模范,其数量之多、密度之大全国罕见。这些道德模范是怎么产生的?他们又对这个城市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作为一种法律权利,性权利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应受到限制。不同的民事主体,其权利行使之限制根据和方法存在差异。就民事限制而言,未成年人性权利行使受到行为能力的限制,父母对亲权的行使构成对未成年子女性权利的正当干预,监护制度对作为被监护人的未成年人之性权利行使形成制约,婚姻家庭制度的配偶权及夫妻忠实义务间接限制未成年人性权利行使,民法之公序良俗原则亦为对未成人性权利行使的民事限制。限制未成年人参与性援交或性权利之行使,其目的不在于限制本身,而是通过适当的必要的限制,实现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最终保护目的。  相似文献   

16.
南方朔 《南风窗》2010,(1):102-102
<正>人们常说官大学问大,这并不是大官真的就比较有学问,而是大官处于更优势的知识权力位置,话语权在他们的那一边,他们谈起话来没有学问都变成了有学问。而这种现象不仅如此而已,不同的文化体、国家、社会、男女性别间亦莫不如此。对  相似文献   

17.
在生态学中,经由人的改造和干预的叫作“人工生态系统”。因此就有可能用自然生态学的原理,来对人文社会生态做一个模拟。人工生态系统有两部分,分别是人类的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这是两个子系统。文化生态主要表现为特定人类社会中所通行的价值、伦理、道德、习俗等组成的生态环境。据此,人便成其为人,而不是兽。人类像胎儿依赖子宫一样高度依赖于这种文化生态,须臾不可离开。故而在文化生态中发生的任何嬗变,都会影响人的道德行为。  相似文献   

18.
陈中 《南风窗》2010,(19):38-39
<正>最近比较关注中国的社会精神、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方面的问题。此话怎讲?世界再大,人种再多,无非男人和女人,社会再复杂多元,无非物质和精神。当下的中国,物质极大地丰富了,心灵却极度贫乏,信仰缺失,民族精神迷茫,物欲横流,道德没有底线,无所顾忌,社会保障严重不足,普遍没有安全感(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保障安全、职业工作安全、人身治安安  相似文献   

19.
李向平 《南风窗》2010,(19):49-52
中国信仰如果要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复兴、社会诚信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首当其冲的就是要使信仰体系能够超越、出离各种现实关系的制约和捆绑,使信仰成为信仰者自己的事情;其次,是这个社会政治、经济、权力的理性化改革,信仰就是信仰,权力就是权力,利益就是利益,在信仰关系与它们之间应当有一道制度设置,绝不相互混淆,乃至强力干预。  相似文献   

20.
王青平 《工会博览》2013,(35):36-36
在谈论这个话题之前,我觉得有必要先把“灰色技能”的概念与正常的群际“交往技能”、“沟通技能”严格区分清楚,否则将会因概念与认知层面的混乱造成行为价值取向的迷乱。作为公司员工关系部总监和工会主席,我理解的“灰色技能”是指通过非正式的、违背道德底线甚至非法的途径与手段,试图获取个人职业发展资源的技能。一般而言,注重“灰色技能”的员工,往往表明其自身业务能力的深度与宽度不足,正向的群际交往与沟通技能欠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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