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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三、我国的因果关系 我国属大陆法系国家,到底应该采用哪种因果关系理论作为判断标准,理论上存在较大争议,但以必然因果关系说为通说。传统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因果关系,都是建立在直接的必然因果关系理念之上,即原因事实与结果事实之间存在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制约关系。这种学说严格区分原因与条件,认为行为对损害的发生起着决定作用,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内在的、必然联系的,称为原因;行为对损害的发生只起一定作用,行为和结果之间是外在的、偶然联系的,称为条件。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时,才成立因果关系。这两种侵权行为尽管有很多的不同,但它们在因果关系的表现形式上大多为一因一果,即一一对应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论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宜采四要件说."行为的违法性"在于侵权行为符合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形式;"损害事实"应当发生于网络上的侵权,并具有可补救性;网络著作权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间的因果关系比传统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更具复杂性;主观过错既表现为一种心理状态,又体现为一种行为活动.  相似文献   

3.
析环境法制中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传统民法中,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在一般情况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一)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二)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三)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四)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环境违法的民事责  相似文献   

4.
笔者曾代理过交通肇事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现就所涉及到的民事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谈谈自己的认识。该案的事实经过是:某日晚11时许,某市某主要公路正在施工,司机李某驾驶桑塔纳小客车,由南向北将同方  相似文献   

5.
论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许洪臣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是侵权损害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相互联系。因果关系在侵权行为归责中的作用以及人们对此种作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在罗马法中,由于特别强调过错在归责中的地位,亦没有形成系统的因果关系理论。法国法在相当长的时...  相似文献   

6.
李亮 《法制与社会》2012,(16):260+267
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经切实对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同时,也关系着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进程.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是,这种侵权行为也是民事侵权行为中的一种,它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也必然同一般的侵权行为有相似之处.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事实、环境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环境侵权的行为.违法性是否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一直在法学理论界有所争议,但笔者认为,违法性不应该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7.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理论一直采纳四要件说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即(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侵权行为的违法性;(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尽管学界对各个要件的具体问题尚有争议,但四要件说已基本成为通说。  相似文献   

8.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指日可待,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将成为知识产权审判予以适用的条约。结合Trips协议对成员国的执法要求,看我国立法与执法中对商标权保护的不足。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商标侵权行为意即侵害商标专用权的民事侵权行为。民事侵权的构成应具备违法行为、损害后果、行为有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四要件。分析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要与一般民事侵权相比较,看在某一要件上有无特殊要求或例外适用情形。四要件中,侵权行为及其与损害后果间因果关系系侵权…  相似文献   

9.
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探论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丛立先 《法学评论》2007,25(5):114-119
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日益常见。判定是否侵权,往往需要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入手。本文从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入手,结合网络版权的特殊性,深入分析了网络版权违法行为与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联系和区别,以及网络版权违法行为的阻却事由,探讨了网络版权损害事实的特征,阐述了网络版权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最后论述了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认为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有着自己独特的构成要件并得出最终结论:应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0.
不可抗力免责是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一般不能免除其他致害原因产生的责任。不可抗力免责源于其欠缺主体性,无可归责之主体,因此仅可成为损害之事实原因,不具备法律上的原因力,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欠缺因果关系。但在由不可抗力引发侵权行为致害、以不可抗力为故意侵权行为之手段以及因过失行为增加不可抗力致害的机会或可能性等情形下,不可抗力实则已成为"侵权行为"这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组成要素之一,使其具备了可归责性,具备了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原因力,因此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相似文献   

11.
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民事责任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为上的违法性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必要构成要件。在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体系中,产生物权请求权的行为和产生债权请求权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物权请求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是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属于债权请求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包括损害事实、行为违法、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和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相似文献   

12.
田雨 《山东审判》2003,19(4):50-53
共同侵权的因果关系,是指加害人的共同行为作为一个总原因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将总原因所引起的后果不管有几项或涉及几个人都看作是一个结果的话,那么共同侵权因果关系就表现为一因一果。总原因是由众多的个别原因构成,这些个别原因,即个别行为,相互以某种方式联系,相互配合,难以  相似文献   

13.
一、如何认定因新闻报道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侵害名誉权是一般侵权违法行为的一种,其构成也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和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由于名誉权的侵害行为与一般的其他侵权行为表现形式不同,它具有以下特征:  相似文献   

14.
如何认定侵害名誉权,是审判实践面临的重要问题。侵害名誉权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其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必须具有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必须有过错。但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构成在这四方面上又具有其自身特点。因此其认定标准与一般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也就不可能完全相同,有必要予以专门研究。一、侵害名誉权行为的违法性判断侵权行为违法性的标准只能是违反法律规范。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只有违反了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即对公民或法人进行了侮辱…  相似文献   

15.
论竞合侵权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立新 《清华法学》2013,7(1):119-133
我国侵权法理论对于对接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形态没有理论的概括,使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的对接中出现逻辑空白.竞合侵权行为是填补这一空白的概念.竞合侵权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作为侵权人,有的实施直接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有的实施间接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形态.竞合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就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具有多样性.  相似文献   

16.
<正> 行政诉讼法颁布以后,国家赔偿法立法紧接着提上了日程.在立法研究和试拟草案的过程中,最棘手和争论最多的问题是国家侵权责任的构成. 一般认为,国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为:(1)国家侵权行为;(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遭受损害的事实;(3)国家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文就此三项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谈点个人的看法. 国家侵权行为国家侵权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进行一定的行政管理的组织、个人或国家机关委托进行行政管理的组织、个人在行使国家职能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  相似文献   

17.
假设因果关系涉及的并非因果关系问题,而是通过假设的原因进程对损害的范围予以限缩。它与损害计算的时点、假设原因的性质及损害的直接性与间接性相关。损害计算的时点决定了可以修正损害的假设原因的时间范围。假设原因的性质排除了可归责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这类假设原因对损害的修正。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的区分决定了假设因果关系对损害修正的范围及程度。  相似文献   

18.
在民事侵权的各类案件中,要确定对一定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必须考察其行为是否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必须在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并且符合其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时,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因果关系是决定侵权行为成立与否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同时,也是确定民事责任承担的一个法律依据。我国的民事法律中以“因”或“造成”等词语来表述因果关系,但未专]”一肥因果关系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而有些国家的法律将侵权、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专门规定在法律条文之中。因果关系是哲学界和法学界均争论…  相似文献   

19.
刘言浩 《法学研究》2001,(3):146-156
住客在宾馆内遇第三人侵害 ,宾馆若疏于注意 ,应承担违约责任。宾馆之不作为违反的是合同义务而非法定义务 ,不能成为侵权行为法上的原因 ,宾馆之不作为与住客之损害不具备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宾馆不应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责任。当事人不选择请求权基础时 ,法院应依据查明的事实独立进行法律上的判断 ,民事判决理由不必与当事人之诉讼理由一致。  相似文献   

20.
黄文煌 《中外法学》2011,(3):518-535
侵权法上的假设因果关系问题古已有之,它涉及的是损害层面的问题。在确定损害范围时应否考虑假设因果关系的影响,取决于对损害本质的认识和对损害计算时间点的设定。对损害本质的认识是假设因果关系可否修正损害范围的前提,它影响了损害计算之时间点的设定,而损害计算时间点的设定则决定了假设因果关系修正损害范围程度的大小。损害范围的具体确定与损害的类型、假设原因的作用效果、假设原因的可归责性相关:在持续性损害中假设因果关系对损害范围具有修正可能性;假设原因的作用效果决定当事人之间分担损害的不同格局;如假设原因属于不可归责于第三人的事实,则应考虑假设因果关系对损害范围的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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