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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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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民事诉讼证据裁判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民事诉讼遵行证据裁判原则,即当事人和法院应当运用经过证据调查后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来证明和认定案件事实.在证据裁判原则下,争讼案件的实体事实应当采用"严格证明",而非讼案件的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采用"自由证明"即可.不过,真实性已经得到确定或者不存在合理争议的事实、经验法则、交易习惯等,通常不适用证据裁判原则.法院违背证据裁判原则的,构成上诉或再审的理由.  相似文献   

2.
裁判遗漏不仅缘于案件审理作业的复杂性,而且产生于作为案件裁判者的法官认识水平和思维能力方面的非至上性。即使是最严谨、最认真的法官在案件裁判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诸如遗漏裁判事项这样的失误。遗漏应当裁判事项的司法裁判显然是有欠缺的、不完整的裁判,无法满足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对遗漏裁判进行救济。各国民事诉讼法通常规定了民事漏判救济制度。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漏判救济制度的规定尚不够合理、科学,不能适应民事案件裁判实践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一、民事漏判的界定按照通常的理解,民事漏判是指法院在审理和裁判民事案件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疏忽,对应当裁判的事项发生遗漏,没有作出裁判的现象。民事漏判实质上是法院认为已经对全部事项进行了裁判,但实际上只对部分事项作出了裁判,对其他应当裁判的事项出现漏而未判,从而导致裁判结果不完整的情形。在大陆  相似文献   

3.
在民事诉讼中,鉴定人的选任因其对鉴定过程乃至对鉴定结论的重大影响,被认为是鉴定制度的核心问题。两大法系在这一问题上的规定被分别称为对立鉴定和中立鉴定。按照英美法的对立鉴定制度,诉讼中应否进行鉴定,进行何种鉴定或由谁鉴定等事项均由诉讼当事人自行决定。按照大陆法的中立鉴定制度,法院指定鉴定人是选任鉴定人的基本形式,专家凭借其知识、技能和经验作出结论并报告法院。与上述两种制度相比,我国民事诉讼中鉴定人选任制度的最大特点是,鉴定人的委托完全由司法机关垄断,有关当事人虽然可以就鉴定事项提出申请, 但最终的决定权仍然在司法机关。如果司法机关拒绝了当事人的有关申请,当事人只能服从。重构我国民事诉讼中鉴定人选任制度,就是要汲取两大法系的长处,克服各自的弊端,应该由当事人自行决定鉴定事项,并可自行选任自己的鉴定人;法院对鉴定人进行监督和控制,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这样,既可让当事人充分发挥鉴定的诉讼工具功能,充分揭示案件真情,提高鉴定的质量和效率,又可使法官控制诉讼的恶性发展,使诉讼得以有序进行。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是辅助法院查明技术事实的重要手段,对司法鉴定意见的司法评价应围绕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在合法性评价方面,应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基本规则进行规范性审查,根据中立、独立、公开等基本原理进行程序性审查;在客观性评价方面,除审查鉴定人有无徇私舞弊、鉴定材料有无虚假以外,还要注重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对鉴定方法有无缺陷进行审查;在关联性方面,首先要将鉴定意见与委托的鉴定事项和目的进行比对,同时在必要时邀请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出庭,如遇相同技术问题出现多个不同鉴定意见的,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启动重新鉴定程序,或者审查既有鉴定意见获得"心证",抑或根据举证责任分担机制作出裁判。  相似文献   

5.
当前,针对不满鉴定意见而引发的鉴定纠纷,当事人常采取多种维权方式,除鉴定投诉、信访上访外,有些会直接向法院起诉社会鉴定机构。通过研究发现,当事人起诉社会鉴定机构案件的裁判结果多为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解决鉴定纠纷的效果不佳,且由于存在审理裁判困境,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似乎觉得相当棘手。为了解决鉴定管理与诉讼规制未紧密衔接而衍生出的鉴定纠纷,以及倒逼鉴定机构/鉴定人重视提升鉴定质量,有必要合理构建当事人起诉鉴定机构制度。  相似文献   

6.
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对其作出的鉴定意见进行核实的重要举措,不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核实关键证据、实现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质证权,便于法院作出正确裁判有重大作用,而且还涉及一些基本原则如无罪推定的成立与否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的适用与否.但目前司法领域鉴定人出庭作证率普遍不高,究其根源是鉴定人出庭制度制定不够明确,出庭作证相应的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鉴定人出庭还处于消极被动状态.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当前司法领域鉴定人出庭作证困境进行一定的分析.  相似文献   

7.
一、提请鉴定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在案件出现技术方面问题时,可以依自己职权,或者根据检察院的要求,或者应案件当事人的请求,决定进行鉴定。鉴定人应在法官的监督下进行鉴定。(摘自《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以下简称《刑》)第156条)二、指定鉴定人鉴定人应从最高法院办公厅制作的全国专家名册中所列的自然人和法人中选取,或者从各上诉法院与总检察长商定提出的名册中选取。(摘自《刑》第157条)如果指定的鉴定人是法人,其法定代表人应在取得该主管法院的同意后,从其所辖人员中,选定一名或一名以上自然人,以该法人的名义进行鉴定。(…  相似文献   

8.
完善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的若干思考(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鉴定人,通常是指由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当事人聘请,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出鉴定结论或鉴定意见的自然人。司法鉴定人是司法鉴定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实施者。司法鉴定人的知识、技能以及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司法鉴定结论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诉讼、仲裁活动能否得以顺利进行,直接影响着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能否对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判,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是否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因此,司法鉴定人在司法鉴定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司法鉴定制度的各项改革,无论是宏观建…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以事实为根据”一直是我国法院审判的一个重要原则。几乎在所有的判决书中,各级法院都会有一段“经审理查明”的表述。从判决书的表述上,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法官总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裁判的。但现实中每一位法官都曾经遇到过查明案件事实的困难,事实上,有些案件事实是无法真正查明的,①但法官不能因为无法查清事实而不作出裁判。因此,有的时候,法官是在没有完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对案件事实作出判断。那么,法官是根据什么对案件事实作出判断的呢?这就是我们要讨论的证明标准问题。证明标准是一个与自由心证相联…  相似文献   

10.
司法实践中,未经法院刑事裁判,司法机关对于涉案财物的处理引发的国家赔偿争议案件较多.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如何确认司法机关行为违法性和处理赔偿请求,成了国家赔偿审判的难点.本文从典型案例出发,探讨不同情形下此类刑事赔偿案件所面临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本文认为,未经法院刑事裁判司法机关擅自处理涉案财物国家赔偿案件,国家赔偿审查应当在尊重刑事司法权的基础上予以适度审查,坚持违法归责和非法利益不予保护原则.当事人不仅对法律问题有争议,而且对事实问题也有争议的,法院赔偿委员会无权直接认定事实.法院在确认赔偿义务机关行为违法的同时,应当责令赔偿义务机关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建议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或由法院对原刑事裁判作出释明,对涉案财物作出认定和处理.若纯粹是对涉案财物性质的法律判定而不是事实争议,可以直接适用法律认定是否系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在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原一审法院在二审终审后再对涉案财物作出的补充裁判,本质上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赔偿委员会仍需要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若查明涉案财物属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支持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可以在国家赔偿决定书"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部分指出一审刑事补充裁定违法的同时,决定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查明不属于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在国家赔偿决定书"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部分指出非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5.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8.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19.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我国房地产立法在处理土地与建筑物关系上采取分别主义,认为相容的房地产各权利可在同一标的物上并存.在房地产权利群中,法律应清楚界定诸权利,协调各权益冲突,尤以协调好基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之矛盾,方能实现房地产立法之宗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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