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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新增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实践中,有无造成"重大损失"成为认定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关键问题,而"重大损失"的计算也还存在很多问题。通过对"重大损失"的剖析,以期为国家在今后的立法及司法中进一步加以完善,使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设立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出一点建议和帮助。 相似文献
2.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之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谢清波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25(2):17-20
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认定应紧扣给权利人和造成重大损失两个方面进行,考察权利人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的减少,根据权利人商业秘密产品销售量的减少、利润率的降低、市场占有份额的减少、侵权时间长短、侵权性质轻重综合予以认定.对权利人的重大损失无法直接认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获利、合理转让费用等因素作出刑事司法上的推定,但必须特别谨慎. 相似文献
3.
蒋小燕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21(1):58-60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商业保密法规,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商业秘密包括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罪在实践中表现为非法获取商业秘密、非法利用不法获取的商业秘密以及违反约定或者要求利用商业秘密等行为;本罪中的“重大损失”应指实际产生的物质损失。 相似文献
4.
衡量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应侧重于行为人侵犯的商业秘密本身的价值、给权利人造成的市场份额及销售金额的减少等方面的判断 ,可以参照行为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非法利润来认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相似文献
5.
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义不科学,将“实用性”作为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并无必要;“经行为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规定将商业秘密的外延限制过窄,应改为“行为人具有保密的意思”。侵犯商业秘密罪在立法上采用结果犯的模式易导致理论和司法上的混乱,若将其改为行为犯,有助于理顺侵犯商业秘密罪理论体系中的各种矛盾,解决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处罚过失的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应将其非罪化;建议重构完整和科学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体系,修改、完善商业秘密刑事立法,强化我国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6.
商业技术秘密的构成须同时具备秘密性、经济实用性和保密性三个条件。判断秘密性的标准是新颖性、非公知性和获取信息的难易度。本文同时对侵犯商业技术秘密的证明和损失数额的计算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7.
杨诗韵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
由于立法的不明确和社会现实的复杂性,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在理论界争议颇多,在适用上也存在一定困难.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的内涵和外延,并就重大损失的认定以及计算方法,非法获取行为是否应入罪,犯罪主观方面是否包括过失等疑难问题的探讨,在理论上有助于深化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识,在实践上可以准确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8.
商业秘密蕴含着所有人的劳动和投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秘密的侵权现象也会突显出来。只有对侵权行为作科学的判定,方可施行有效的救济,从而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可能把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相似文献
9.
戴蓬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0,24(1):76-80,86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理解为直接经济损失。认定损失数额可视具体案情采用以下方法:计算被侵权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为依据认定经济损失;根据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认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数额;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失数额;侵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业秘密后尚未获取利益即案发,应根据具体案情使用不同的方法衡量其侵权行为情节轻重。 相似文献
10.
李武珍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9,22(1):58-61
知识经济时代,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在市场竞争中愈演愈烈。在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侦查中对损失予以合理、准确地认定是有力打击和惩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关键。本文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侦查的损失认定现状、损失认定的模式构建和损失认定机制的完善角度予以探讨,以期对侦办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1.
12.
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文章阐述了商业秘密的内涵、特征及其法律保护,分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并将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与《刑法》有关条款在适用上作了比较。 相似文献
13.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满炫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6,21(1):57-61
司法实践中,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行为进行刑事追诉时,容易走向两种极端:一是对商业秘密保护不力,该立案而不立案,放纵了犯罪;一是动辄以他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为由,插手到当事人的民事、经济纠纷之中,侵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的原因在于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司法认定具有不确定性。我国在立法上应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等。 相似文献
14.
侵犯商业秘密罪罪过形式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荣林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19(3):21-23
97刑法修订后,新增加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但是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还是过失,争议较大,从而直接影响到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正确认定和处理,妨碍了刑法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本文在比较分析各种学说后认为,无论是从法律逻辑,还是从过失犯罪罪行法定的角度,该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而不能包括过失。 相似文献
15.
于乾龙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3):28-31
市场经济的建立,科技人员的合理流动,在市场竞争中,商业秘密的价值日益体现。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并运用刑罚手段保障是必然趋势,本文试从商业秘密的界定角度,阐述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定。 相似文献
16.
久积公司主营纺织品外贸业务,小周原为公司的外贸业务经理。双方签订了《员工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小周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均须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并明确了商业秘密的范围。后小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跳槽至英特公司,仍然从事纺织品外贸业务。久积公司发现部分客户不再与其开展业务,转而与英特公司进行交易。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小周经常以英特公司的名义与原客户联络并给予优惠的报价,导致公司失去 相似文献
17.
杜薇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2(3):35-37,56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在知识经济的竞争中,商业秘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鉴于我国刑法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构成要件的规定,既失之严密,又过于笼统,标准很难把握,笔者对此逐一进行透视和解析。 相似文献
18.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赵骞翮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5):22-23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我国刑法增设的一个关于商业秘密的罪名。关于此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在学术界可谓众说纷纭。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这一罪名的主观罪过形式不但包括故意,也包含于过失,但过失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仅限于直接获得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人以外的人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李静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8,24(5)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经济领域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逐渐增多并呈现出多样化特点.我国刑法第219条虽已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但对该罪的适用原则、范围和适用条件存有争议.全球化时代,各国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共性,在分析美国和德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立法的基础上,合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对于促进我国立法的不断完善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20.
李婕妤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5,18(6)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有四种表现形式和三条认定标准。认定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时应注意例外情形以及法律责任的竞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