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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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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远 《北方法学》2016,(4):84-93
刑法学应当立基于刑法的具体概念而不是抽象概念。刑法概念具体化的法条依据是《刑法》第1条。学界不把该条作为刑法的概念问题而是作为刑法概念之后的刑法根据来理解是值得商榷的。刑法概念具体化的理论进路在于找到刑法内容的两个来源,明确宪法作为两个来源及其关系之根据的意义,并全面理解刑法的两大功用。《刑法》第1条的理论地位是刑法学的基石概念,其规范地位则是刑法根本原则,可名之曰"刑法正义原则"。根本原则统摄两大基本原则:第2条的法益保护原则和第3至5条的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根本原则的司法实践要讲司法逻辑,控辩审对《刑法》第1条的落实各有其功能。  相似文献   

2.
刘远 《中外法学》2012,(4):706-720
从刑法是司法法的立场出发,刑法任务只能被理解为立法者给追诉者的任务,它只是刑法目的两方面之一,但不应将它仅仅理解为刑事政策性目的,它也包含刑法生活性目的。《刑法》第2条只是规定了应被实现的刑法任务,而其在实践中的真正实现离不开辩方的对抗性合作。刑法的生成性与建构性矛盾是理解这些问题的基础。哈耶克"必然无知"观为刑法生成性与建构性矛盾运动的制度实践指明了方向。刑法任务的践履青睐的是法益而非规范,但德国刑法理论并未按司法逻辑来处理规范与法益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从程序法、证据学以及司法改革的角度切入错案防止问题是必要的,但实体法也应该为减少错案贡献自身力量。合理的刑事实体法理论,必须考虑方法论的合理性,必须考虑司法规律、司法逻辑,必须有助于解决某些司法难题,以最终实现人权保障的目标。以刑法为切入点,要防止错案,最为根本的是要坚持刑法客观主义立场。在这一立场指导下,形成客观优先、分层次判断、实质判断的刑法方法论及相应的司法逻辑。刑法基本立场、刑法方法论、刑事司法逻辑三者之间应该具有内在统一性。为此,有必要对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说进行改造,确立客观要素在犯罪论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优先性,将传统上的主观判断尽可能还原为客观判断,并建构判断主观要素的"客观标准",建构阶层的犯罪论体系。蕴含在新的理论构造背后的刑法基本立场、刑法方法论作为一种观念形象,对于合理的司法逻辑的形成必定会发挥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4.
刘远 《法治研究》2016,(2):52-61
刑法与《刑法》不同,这是理解《刑法》第1条之前应予注意的.《刑法》第1条的理论地位是刑法的概念,其规范地位则是刑法的根本原则,第2至5条分别规定的是同一根本原则之两用:法益保护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它们分别侧重于为控辩双方提供话语基础.关于刑法的概念,则应从“体——用”的动态轴和“内容——形式”的静态轴构成的坐标中去界说《刑法》第1条.在此基础上,应对刑法的公法性、刑法的政策性、刑法的目的性、刑法的规范性、刑法的司法性等命题的传统理解进行澄清.  相似文献   

5.
刑法解释是连接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不可或缺的桥梁与纽带,并且刑法解释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关于依照何种刑法解释规则来解释刑法,或者说什么样的解释结论才是合理的解释结论,刑法学界主要有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和综合解释论等观点。这些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但又存在缺陷。刑法解释规则应当是一种有次序的检讨规则。  相似文献   

6.
持"形式的刑法解释论"易使刑事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社会实践之间发生冲突;持"实质的刑法解释论"有可能将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而依少数民族习惯法认为值得处罚的行为解释为犯罪,出现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情况。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的差异主要表现为文化差异,因此,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应当提倡既吸收了"形式的刑法解释论"与"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优点,又能够充分照顾到民族法文化传统的"文化的刑法解释论"。  相似文献   

7.
在德日刑事违法性理论中,一直存在着“主观的违法性论”和“客观的违法性论”之间的争论。在这一争论过程中,“客观的违法性论”逐渐占据支配地位,并对德日犯罪论体系的建构产生了深远影响。而这一争论的根源就在于如何理解和诠释刑法规范的本质和内在结构。  相似文献   

8.
田宏杰 《中国法学》2020,(1):166-183
由形式谦抑性与实质谦抑性的有机统一、立法谦抑性与司法谦抑性的动态均衡所决定,前置法备而刑事法不用或少用,刑事立法备而刑事司法不用或少用,这既非象征性刑法在我国发韧的表征,亦非积极刑法观在中国肇始的告白,而是以谦抑性为内核的传统刑法观之精义所在。由此决定,刑法谦抑性在我国刑法现代化进程中的实现之路在于刑事立法扩张与刑事司法限缩的并行不悖和张弛有度,前者以行政犯增设的犯罪化扩张和刑罚强度减弱的结构化调整为主线,后者则应致力于以下两条进路的展开:一是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的刑法适用解释对立法犯罪化之司法认定限缩;二是前置法优先处理原则与刑事法优先处理例外相结合的刑事案件办理模式的倡导。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生效至今,围绕"醉驾入刑应否考虑情节因素"等问题进行的讨论至今不止。本文从《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犯罪特征的规范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刑法谦抑性等方面分述之,以期从刑法规范与刑法精神的视角,佐证"醉驾入刑应当考虑情节因素"这一观点,并为司法实践和学术交流提供一种思路。  相似文献   

10.
必须尽快取消《刑法》第306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自从1997年新《刑法》颁布至今,因违反第306条,而被怀疑和遭遇处罚的刑事辩护律师已有相当数量,仅北京一地就已愈百人。近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有关《刑法》第306之存废的争议始终此起彼伏、见仁见智。本文将在归纳和总结理论界和实务界对306条的负面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有关取消《刑法》第306条的几点建议。对《刑法》第306条的负面评价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其一,从法学理论本身来分析,该条的规定缺乏法学理论常识作基础和支撑,不符合刑事司法的一般规律和要求;其次,在社会价值观念层面上,该条的规定没有客观的看待和分析刑事辩护律师的社会定位…  相似文献   

11.
王靓 《法制与社会》2012,(26):16-17
刑法的谦抑性不仅是刑事立法的基本精神,更是刑事司法的指导理念.量刑规范化是公正司法和法律正义的重要保障.《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引起社会的广泛争议,本文拟以刑法谦抑性为指导,结合某基层法院审理危险驾驶案件一年来的实际数据,将刑法谦抑性融入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和实践中,分析危险驾驶案件中量刑情节问题,最终得出可以于实践中利用的量刑量化过程.  相似文献   

12.
陈伟 《法商研究》2013,(3):108-114
对199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6条该如何定性,我国刑法学界存在"特别累犯说"与"特别再犯说"的争论。其实,学者们对该条所作的"特别累犯说"与"特别再犯说"的定性都不科学。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将199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6条定性为注意性规范。这既是厘清199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6条之规定与刑法总则关于累犯之规定之间关系的前提,也是正确解读该条规定之内容并进行司法适用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13.
自国家运用刑法统治社会以来,先后出现了"决断论"、"规则论"和"秩序论"的刑法观。虽然这三种刑法观在我国当下的刑法实践中都有所展现,但是"规则论"和"秩序论"的刑法观还没有得以充分展开。为了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国必须提倡规则、决断、秩序"三位一体"的刑法观。一方面需要通过提升文义解释的地位来深入贯彻"规则论"的刑法观,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深化区域刑事立法和引入文化与社会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来使"秩序论"的刑法观得以有效展开。此外,还要求在刑事立法层面突出"秩序论"思维,在刑事司法层面注重"规则论"思维。  相似文献   

14.
刑法的刑事政策化论纲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永红 《法律科学》2004,22(6):62-70
刑法的刑事政策化,是在刑法自身需求和刑事政策引导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其中,刑法自身的需求是内因,而刑事政策的引导则是外因。犯罪原因的多样化、刑罚根据的科学化和刑罚的人道化是刑法刑事政策化的理论基础。刑法刑事政策化的核心在于刑法要自觉地接受刑事政策的指导,无论是刑法的制定还是刑法的运行,都要纳入刑事政策的框架,在刑事政策的大视野中予以把握。但是,刑事司法在接受刑事政策指导的时候,应该将刑事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严格控制在现行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绝不能超越刑法的规定去执行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5.
刑法视野中的法律拟制不仅导致总则与分则的不协调,使刑法体系遭到破坏,而且致使罪刑失衡,造成刑罚公正性的缺失,无法实现实质的正义;其虚构是对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作为认定犯罪唯一依据的亵渎,并且其使得客观归罪成为可能,造成司法实践中法条适用的困难。因此,刑法中的法律拟制最终应限制并彻底摒弃其适用,而对于刑事立法中的漏洞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适用中的刑法解释来补缺。  相似文献   

16.
市民刑法与敌人刑法的划分是21世纪初重要的刑法思想;刑事和解的人的目的性存在的哲学基础,所诠释的恢复性司法的恢复正义理念及刑事和解制度构建的适用范围均与市民刑法的内涵相契合;刑事和解制度的生存空间必然是市民刑法。本文将从刑事和解制度所具有深刻的哲学基础、所体现全新的司法理念,其制度构造的合理适用范围几个维度展开分析,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基本命题:市民刑法是刑事和解制度的生存空间。  相似文献   

17.
正正确认定罪名,对刑事司法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和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由周道鸾、张军任主编,熊选国、高憬宏任副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刑法修改小组成员撰写的《刑法罪名精释—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名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一书由人民法院出版社首版发行以来,深受广大理论研究人员和刑事司法实务人员的欢迎和好评,并荣获中国优秀法律图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刑法解释理论应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度内,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司法实践,规范司法解释并发挥其优势。刑法的解释应不限于探寻立法原意,应在阐发立法意蕴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弥补刑法文本滞后性的缺陷。我国的刑法解释应顺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主观解释论”和“客观解释论”,不断反映变化中的国民之意志,进而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的法律体系定位经历了由阶级性质到阶级性质和法律性质并存,目前将刑法定位为保障法。刑法保障法引介自大陆法系理论,我国因袭刑法谦抑性的证成路径,但谦抑性不是保障性,而是刑罚权自身的克制性。刑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保障法定位还与超立法原理与刑事立法的区分、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分离、刑法与刑法规范的界分、刑罚的契约性、自然犯和法定犯的分野、空白罪状属性等不合。应导入实质的罪刑法定,借助语义到正义的视角转换,以犯罪概念的"立法定性+立法定量"模式为视角,倡导刑法的事先性概念。  相似文献   

20.
陈璇 《华中电力》2021,(2):23-44
当代德国刑法教义学存在着侧重具体问题的细化研究、弱化体系性要求的趋势。但体系的一致性,毕竟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科学所必须满足的基础要求。刑法科学的理论,旨在为刑法教义学的建构提出必要的准则,以确保刑法教义学能够成为一门体系性的、理性的科学。刑罚论是建构犯罪总论的起点;犯罪概念的内容,取决于刑罚的正当化根据。刑法的任务在于,保证法共同体成员相互认可的状态具备必要的稳定性。因此,犯罪的本质并非法益侵害;只有当某一行为违反了公民所负有的应当共同维护既有之自由生存秩序这一义务时,才能将该行为视作犯罪。从该犯罪概念出发,可以在行为概念、客观归责、故意论、不作为犯等犯罪总论的具体领域中,推导出与之相适应的结论。刑法科学之理论的优势在于,它能够将某一学说的教学法品质与其真正的科学品质截然区分开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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