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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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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58年3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4次会议原则批准第一条为了改进劳动组织,提高生产和工作效率,和妥善地处理工人、职员的退职问题,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简称企业、机关)的工人,职员,合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退职处理:(一)年老体衰,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或者医师证明不能继续从事原职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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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人、职员的退职问题,国务院1955年年底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和前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1952年年初发布试行的"国营企业工人、职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草案)",都作了规定。但是由于这两个办法都未公开发布,没有为广大职工所了解,过去一个时期中各单位对这项工作也不够重视,没有认真执行;加之原办法的某些规定不尽恰当,例如"国营企业工人、职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草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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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人,职员的退职问题,国务院1955年年底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和前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1952年年初发布试行的「国营企业工人、职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草案)」,都作了规定。但是由于这两个办法都未公开发布,没有为广大职工所了解;过去一个时期中各单位对这项工作也不够重视,没有认真执行;加之原办法的某些规定不尽恰当,例如「国营企业工人、职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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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令议字第8号(国务院命令及所公布的四个暂行规定,省人民委员会不另转发,希即遵照执行。关于四个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工资具体标准,省人民委员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为了妥善地安置年老的和身体衰弱、因工残废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职员,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简称企业、机关)的工人、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工人、职员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下同)满二十年的;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职员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的;  相似文献   

6.
这个实施细则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暂行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拟订的。暂行规定总的精神是即要适当地解决那些远离家乡、同家属分居两地的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问题,又要符合精简节约(不增加人、不多花錢)的原则,这个实施细则即本着这个精神来拟定的。首先一个问题是那些人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探亲假以及那些人和在什么情况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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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57年11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则批准的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等四个草案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即按照国务院的通知组织职工结合整风运动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据二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告,这次讨论的重点单位共一万一千八百五十一个,参加讨论的职工有三百一十万三千多人,讨论中提出的意见累计共一十六万八千多条。此外,各部门还收到了许多关于这四项规定的人民来信,仅劳动部就收到了一千八百四十五封,署名者二千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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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人、职員的退职問題,國务院1955年年底發布的"國家机关工作人員退职处理暫行办法"和前政务院財政經济委員会1952年年初發布試行的"國营企業工人、职員退职处理暫行办法(草案)",都作了規定。但是由于这兩个办法都未公开發布,沒有为广大职工所了解;过去一个时期中各單位对这項工作也不夠重視,沒有認真执行;加之原办法的某些規定不尽恰当,例如"國营企業工人、职員退职处理暫行办法(草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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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远离家乡同家属分居两地的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问题,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回家探亲,只是指工人、职员回家探望父亲、母亲和配偶。在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工人、职员,同父亲、母亲、配偶都不住在一起而又不能够利用公共休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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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远离家乡同家属分居两地的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问题,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回家探亲,只是指工人、职员回家探望父亲、母亲和配偶。在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工人、职员,同父亲、母亲、配偶都不住在一起而又不能够利用公共休假日回家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的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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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一九七八年六月二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已有大量年老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办理了退休、退职,从而使企业的劳动力得到了更新。许多退休、退职工人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和其他义务工作,发扬了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受到各方面的赞扬;有的到街  相似文献   

12.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已经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8年3月7日第94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学校试行,同时由你们指定一些重点单位,组织工人、职员,结合整风运动进行广泛传达和讨论。讨论中所提出的意见,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和中央各部门按照所管理的系统集中汇总,于1958年4月30日以前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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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之间调动工人职员,必须在确因工作需要、非调动不可的情况下,才可以调动。工人职员从一个企业调到另一个企业工作的时候,自到达调入单位之日起,即执行调入单位的工资标准和各种奖励、津贴、福利等制度。二、工人职员前往调入单位的时候,本人及其随同迁移的家属(应该严格限于非随同迁移不可的、原来由他供养并一起居住的父母、配偶、子女等。下同)所需要的车船费、行李搬运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国家机关的开支标准,  相似文献   

14.
(一)关于实施对象第一条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以下间称暂行规定)第二条所称的"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工人、职员",其连续工作时间的计算办法,企业的工人、职员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计算本企业工龄的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工作  相似文献   

15.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二、为了使同家属分居两地的职工,无论距离远近,都有适当的时间和亲人团聚,对于包括往返路程时间在内的假期,具体规定如下:(一)一年间家探要一次的职工,一般的在家居住12天,另按路程远近和交通情况,加2天至9天的假期。具体假期天数如下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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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妥善地安置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丧失了工作能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现役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服满现役,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二)因为积劳成疾、身休衰弱、因公负伤身体残废,不能继续担任实际工作,又不能回到生产中去参加劳动的。第三条现役军官退休以后,发给生活费。(一)因为年老、积劳成疾、身体衰弱退休的,生活费的标准如下: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入伍的,发给本人原薪金的全部;在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大尉以上军官发给本人原薪金的90%,上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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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参加人民解放军的军士、兵,至1957年底已经基本复员完毕,今后退出现役的军士、兵除极少数志愿兵外,都是义务兵。对于退伍的义务兵,应当本着从那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进行处理。退伍的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经过部队的培养与锻炼,政治思想觉悟一般都有所提高,而且基本上都编入民兵组织服預备役,他们是保卫祖国和社会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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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参加人民解放军的军士、兵,至1957年底已经基本复员完毕。今后退出现役的军士、兵,除极少数志愿兵外,都是义务兵。对于退伍的义务兵,应当本着从那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进行处理。退伍的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经过部队的培养与锻炼,政治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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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妥善地安置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丧失了工作能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现役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服满现役,年满五十五周岁  相似文献   

20.
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不能和企业职工采取同样的办法计算工龄,国家机关和企业部门的工资标准也有差别,因此,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还不能立即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目前为了适当地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和计算工作年限等问题,制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现在一并颁发,望即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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