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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正> 缓刑与假释是两种不同的刑罚执行制度。所谓缓刑,就是判处一定刑罚而附条件的不执行的制度。所谓假释,就是对在执行刑罚中的罪犯,如有悔改表现,就将其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制度。一、缓刑  相似文献   

2.
假释制度立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假释是对被判处徒刑或监禁刑的眼刑罪犯,在审判机关宣告的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过程中,因符合法定条件,予以附条件提前释放出狱的一种刑罚制度。它是对受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一种特殊制度。它被正式采用至今,已历时100多年。长期的刑罚执行实践证明,假释是非监禁性、开放性执行刑罚的一种卓有成效的形式。假释制度激发了罪犯的改造热情,有效地提高了改好率。但是从对我国监狱适用假释情况调查资料显示,全国监狱犯人假释数量年平均占犯人总数甚至不到2%。显而易见,假释在我国实行的情况很不理想。 目前,极少有国家不实…  相似文献   

3.
假释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一个实证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对在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以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判处徒刑的服刑罪犯附条件予以提前释放出狱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假释的创制和发展是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发展和进步的积极成果。假释制度不仅能在鼓励和促进服刑人员改过自新、救济长期自由刑量刑不当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也是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中介和桥梁。假释制度设置完善和卓有成效的运作,是刑法和刑事政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一个国家假释制度的运作状况,反映着这个国家刑法现代化的程度和水平。  相似文献   

4.
郭政 《天津检察》2008,(4):23-25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了一定期限后,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将其附条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假释的规定,可以看出假释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假释的适用对象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二是假释是在原判刑罚执行了一定期限以后发生的,三是假释是有条件的提前释放,附条件不执行的是原判的剩余刑期,而不是原判的全部刑期。  相似文献   

5.
<正> 假释是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期后,暂予释放,在一定考验期内如不再犯新罪,即以刑罚执行完毕论的一种制度。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对假释的条件及其适用程序分别作了规定。从实践看,我国假释制度对于教育、  相似文献   

6.
<正> 假释是被处剥夺自由刑的罪犯,在服刑一定时间后,经过有关程序予以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提前释放这样的优待鼓励犯人更积极地接受改造,悔过自新。它反映了教育改造的刑罚理论,不仅抛弃了古代社会严刑峻法的报复刑观念,而且扬弃了古典刑法铁的公式:犯罪=刑罚.基于服刑表现可以缩短刑期,它与缓刑一样,是当代非常流行的  相似文献   

7.
缓刑制度,主要基于刑事政策上之要求而产生。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是最初设置缓刑的直接缘由;藉以鼓励犯人自新,使缓刑成为改善犯人的手段,是现代刑事政策要实现的积极目的。18世纪,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的法学家倡导报应刑(近代报应刑)的刑法思想和刑事政策。他们认为:对犯罪科处刑罚,是基于正义的要求,刑罚应当依照同害报复原则  相似文献   

8.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伴随着1910年华盛顿万国监狱会议、1925年伦敦万国监狱会议相继召开。假释制度逐渐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1950海牙会议上,与会者对假释制度评价很高,认为假释是正常而不是例外的制度。会议决议指出,假释是刑罚执行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罪犯王某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发现有漏罪,法院对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请问: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重庆读者徐青徐青同志:我国刑法中的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制度。依照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此规定说明,其一,只要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漏罪,表明该罪犯不具有悔改表现,应当撤销其假释。撤销假释意味着必须…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第76条中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是指由于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所以就不必再次执行刑罚。因此,缓刑制度本质上属于刑罚执行制度,缓刑的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这不但是文理解释的结果,也是体系解释的结果。坚持缓刑执行说有利于我国刑法中的缓刑制度与其他的刑罚制度,如累犯制度、自首制度、减刑制度、假释制度以及剥夺政治权利制度的协调。  相似文献   

11.
缓刑,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缓刑本身不是刑罚,而是具体运用刑罚的一种制度。因此,我们探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罪的能否适用缓刑,应该从刑罚运用这  相似文献   

12.
<正> 为了有效地同犯罪作斗争,实现刑罚之目的,我国刑法规定了若干种具体的刑罚制度,如累犯、自首、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等制度.刑法颁行后十多年的实践证明,上述刑罚制度确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勿庸讳忌的是上述某些刑罚制度也有不小缺欠之处,亟需予以完善.本文试图就健全与完善我国假释制度谈点看法,以就教于刑法学界的同仁们. 我国刑法的第73、74、75条对假释制度作了规定.假释是对犯罪分子在其所判最高刑期届满以前有条件地释放出狱的一种行刑制度.如果说缓刑制度是对短期监禁的缺陷的纠正,  相似文献   

13.
正确掌握适用缓刑的条件于洪起缓刑是对判处剥夺自由刑罚的犯罪分子,遵守所附条件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这种制度是我国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表现。新修订的刑法规定了宣告缓刑的条件和考验期限,如何正确掌握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  相似文献   

14.
王玮 《山东审判》2012,(4):78-82
缓刑(suspended sentence),即暂缓适用或者执行刑罚,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间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①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72条、第74条、第76条和第77条有关缓刑制度的规定予以修改,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的缓刑制度,这将会促进我国刑事司法更好地实现刑罚个别化、行刑社会化、避免短期自由刑弊端、刑罚矫正机能和宽严相济刑事  相似文献   

15.
完善我国假释制度的建设性构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一定期间后,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提前予以释放的制度。作为一种非监禁化措施和行刑社会化的重要手段,假释具有调动罪犯内在力量进行积极改造的激扬功能,对罪犯施行正反馈的鼓舞功能和对于刑罚执行的调控功能,并为罪犯由完全剥夺自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凡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以及裁定假释的犯罪分子,可依法对其采取社区矫正的措施。社区矫正是社会发展和刑罚执行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在实践中如何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制度,通过社区矫正实现刑罚与社会生活相结合,推动刑罚的发展顺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促进刑罚执行与社会生活的和谐。文章提供以下一些意见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监禁刑(包括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和自由刑监外执行(包括保外就医和假释),是法律性质不同的刑种和刑罚执行方式。当前非监禁刑和自由刑监外执行是现代刑罚制度发展的一大趋势。在不少国家,非监禁刑已经替代了部分短期自由刑;自由刑监外执行特别是假释的广泛适用,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 假释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有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实践中,在假释裁定书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缓刑制度是对罪行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罪犯,在一定条件下,宣告暂缓执行原判刑罚,在规定的考验期内,如不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以鼓励犯人自新,实现刑罚目的的一种制度。建国初期,我国司法工作中即已采用缓刑制度。  相似文献   

20.
累犯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从重处罚犯罪的情节之一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总结累犯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刑法第六十五条对普通累犯规定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c”对累犯不适用缓刑,是因为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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