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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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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吕萍 《法治研究》2012,(7):11-16
《刑事诉讼法》虽然在法律体系中不属于宪法范畴,但其特殊的功能实质上就是实现宪法功能的最直接路径之一。《刑事诉讼法》的宪法性功能主要体现在:通过打击犯罪实现对社会的有效管理.通过划定权力边界和规范执法行为来限制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滥用。进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不受非法侵害。所以《刑事诉讼法》被称为“小宪法”。  相似文献   

2.
从行政诉讼走向宪法诉讼——中国实现宪政的必由之路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尽管围绕齐玉苓案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但基于对宪法典相关内容的分析,我们认为,宪法应该具有直接适用性;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确立过程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和启迪;立法权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因此有必要深刻反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权力制约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宪法的权力中自然地蕴涵了对法律进行违宪审查的内容,但在齐案的批复中最高法院并未“挖掘” 出“隐含”于宪法中的违宪审查权;我们认为,适合“挖掘”司法审查权的案件应是公法案件,行政诉讼制度的确立最终会产生一种建立、实施违宪审查制度的社会需要。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并享有最高的权力,所以我国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它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权,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然而,由于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缺乏明确的机构来负责对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从而使得人大监督流于形式。因此为了能够更好的监督行政权力不被滥用,我们有必要加强并完善行政监察制度的建设。  相似文献   

4.
都伟 《中国监察》2009,(2):43-43
在制度缺失的情况下,行政领域的腐败大多是由行政权力滥用和行政行为失范造成的,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公权私用,违背公共权力的宗旨,把对公共资源的管理权变成个人或小集团利益的索取权;专权独断,权力缺少明确界限和有效制衡,不同程度地集中在少数人乃至一个人的手上;超越权限,行政机关职权任意扩张,超越法定权限;权力缺位,行政机关或人员不行使职权,  相似文献   

5.
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事物的性质而言,要防止权力滥用,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党的十五大和宪法修正案已经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作为其有机组成整体中的法律监督能否于不断的发展中吐故纳新、寻求完善,以最低成本的投入,换取最佳效益,保持高效率的良性运行,便成了我们司法工作者面临的需要不断探索研究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6.
叶必丰 《中外法学》1997,(1):115-120
<正> 一、行政法和宪法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的组成部分,行政法是独立于宪法的一个“最基本的法律部门”。在大陆法系学者看来,宪法是调整“治者与被治者的关系”的法;是规定“全体对全体的比率”关系,即“公民”对“臣民”的比率关系,或者说“公民”与国家、国家与“臣民”的比率关系的法;是“规定一个国家的一整套政治制度”的“根本法”。然而,行政法却是“关于行政之法,属于行政之法”,是“规律行政及行政权对于人民关系之法规总体”,包括行政权及其行使的程序和原则,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救济措施,以及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行政机关颁布规章的权力和程序、文官制度、政府对财产的征用和管理、公共事业、行政责任等内  相似文献   

7.
刘东刚 《研究生法学》2010,25(2):135-139
法国的调解专员制度是解决行政不良的一种制度,其调解专员在宪法上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机构;在尊重法院的前提下,调解专员受理人们对行政不良的任何申诉,具有广泛的调查和建议权,并能将其改革建议公之于众,很好地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国信访制度自建立以来,成为政府了解人民对行政不满的一个重要窗口,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需要在独立性、人员素质和权力设置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造.才能越来越适宜解决行政不良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的宪政体制中,检察权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与行政权、审判权并列的国家权力。其担负着保障宪法、法律统一和完整实施的法律控权和权力平衡功能。笔者认为,检察权主要包括公诉权、审判监督权和行政检察监督权等内容。行政检察监督权,是指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对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和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的权力。  相似文献   

9.
论宪法司法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秦颖慧 《河北法学》2002,20(5):141-144
宪法司法化是宪政的产物,宪法司法化问题可以分解为两个命题即宪法的司法适用性和违宪审查权。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具有最高的效力。要使宪法成为真正的“法”,就必须发挥宪法的效力,将宪法引入诉讼,并建立完善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现有的制度框架完全可以容纳宪法的司法化。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可以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据此,可尝试将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法院有审查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权力,可以直接宣布违宪或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如涉及法律与宪法冲突时,则可提交人大常委会请求解释。这样既与我国的宪法规定不抵触,也实际上将除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了司法审查的范围。另外,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找不到其他法律作根据时,可选择地直接适用宪法规范作为裁判依据。  相似文献   

10.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法制工作委员会不是宪法授权的宪法解释机关,也非法律解释机关,它们对宪法、宪法性法律的解释非宪法上的宪法解释,仅为法律现实中“活的宪法解释”。这表明尽管中国宪法解释没有制度化,但“活的宪法解释”已被宪法惯例所认可,从而构成中国宪法解释实务不可分割的部分。本文选择其中22件有关补充宪法规定、宪法溯及力以及宪法关于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称谓等方面“活的宪法解释”补充宪法规定界限的问题,分析它们在中国宪法实施中的实际地位与作用。这些“活的宪法解释”案例的方法、程序、效力.将为今后建立的宪法解释制度提供法律试验,积累必要的案例。并且在中国规范的宪法解释制度最终确立之前,将继续存在.研究这些不为人们了解的“活的宪法解释”,是研究中国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及其法律解释制度实际情况的重要部分。  相似文献   

11.
丁玲 《法制与社会》2010,(1):278-278
参与式行政立法“既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又维护行政权力正常行使,既限制公民滥用其权利自由,又控制行政权违法专断行使”。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有利于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同时,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有利于实现行政立法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事实上,我国行政立法的专家参与和利害关系人参与都存在较多问题。所以,完善我国行政立法的专家参与和利害关系人参与制度,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能够促进我国行政立法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的实现,这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吴华 《政府法制》2010,(11):54-54
2009年10月,上海市“钓鱼式执法”事件被媒体广为报道,其他有关行政调查中公权力滥用的事件也被相继报道,暴露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引发了公众对公权力的诸多批评,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从而也从制度建设方面对行政调查特别是行政调查中强制措施的法治化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相似文献   

13.
权力制衡机制作为近现代宪法中的一个基本设计,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被当权者所滥用。美国宪法作为世界上运行时间最长、运行效果较好的宪法,最早实践了权力的分立与制衡机制,美国的政党政治制度、任期制和选举制都是影响其权力制衡的重要因素,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4.
比例原则的中国宪法依据新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比例原则已被全球法治实践反复证明属于人权保障的利剑,必将成为中国合宪性审查的基本标准。为了更好地推进合宪性审查,并消除对比例原则适用范围与功能的误解,有必要探寻比例原则在中国的宪法依据。通过解释我国《宪法》中“权利义务一致性”“基本权利”“人格尊严”“法治国”“征收征用”等条款的尝试,均不能很好或完全地推导出比例原则。比例原则的本质在于调整权力与权利、权利与权利之间的关系,其功能在于合理确定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限。比例原则内置于权利和权力之中。通过解释我国《宪法》第51条的“权利的限度”条款和第33条第3款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可以得出比例原则在中国具有宪法依据,属于宪法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5.
黄小育 《行政与法》2010,(11):105-107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主体在行使其职能时必不可少的权力,其存在有其正当合理性。从理论上讲,不存在不受控制的权力;从现实上看,当前,在我国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着大量行政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事实。将行政自由裁量权置于司法的监督与控制之下,以防范滥用的行政权力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我国现代法治建设急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6.
《中国青年报》日前先后发表周平和朱达志两位先生的文章,就香港廉政公署对梁锦松购车事件展开调查一事展开讨论。周平认为,这种调查以及公众对梁锦松购车的种种指责与非难,是对权力可能的被滥用进行的一种“有罪推定”,它无异于给权力套上了紧箍咒,“虽然有时候对权力拥有者不太公平,却能有力、公平地保障公众的利益不受到侵害”。朱达志则认为,按照法国《人权宣言》、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无罪推定”(与“有罪推定”相对应)的条文,梁锦松在购车事件中遭遇的只是公众对他保持的警惕,以及…  相似文献   

17.
我国社会转型期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障碍众多。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宪法对行政权力的配置不科学、不合理。从宪法层面重新界定行政权力范围,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优化宪政秩序是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本文在对两个理论基点即行政权力行使的有限原则和限制行政权力与利用行政权力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进行阐述后,提出了关于宪法科学配置行政权力的一些思考,以期为我国转型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些许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8.
郭殊 《现代法学》2006,28(4):38-43
行政紧急权力是国家紧急权力中的重要部分,是紧急状态法制的核心问题。为了更好地进行紧急状态立法,需要对行政紧急权力的宪政基础、宪法规范、宪法性质及宪政规制做深入研究。行政紧急权力在宪政上是必要的,但其性质不应具有“超宪性”,其宪法规范依据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行政紧急权力需要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宪政规制,特别是来自司法审查的制约。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权力运行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是一个值得我们充分重视和认真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确立了人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人地位。“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思想和原则,已先后载入新中国成立后的4部宪法之中,被宪法所确认。  相似文献   

20.
立宪政府是一种有限政府,任何国家权力都须受到限制,国会调查权亦不例外。基于权立分立与人权保障双重原则,在服从目的正当这一普遍原则的前提下,调查权须在国会授权范围内运行,并不得为宪法所禁止。国会调查权既不得侵犯行政与司法机关的权力,也不得对个人权利造成过度侵害。在个案中,决定调查权是否逾越宪法界线是法院的任务。调查权与行政与司法机关的界限属于机关权限争议,法院须综合各种因素判断何者属于不得被国会侵犯的核心;调查权与个人权利的冲突属于严肃的宪法问题,法院亦需在平衡个人事务与政府需要的前提下做出判断。我国可借鉴相关国家的做法,在适当时机制定法律规范调查权的运行,确保国家各机关履行核心职权,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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