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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对于患者死亡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部分是否支持,存在很大的分歧。其不仅存在于医患双方争执的焦点中,不同法官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最终判决也存在显著的差异。是否应当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何种标准进行裁判等分歧,很大程度上源于法律法规自身的缺陷和问题。如何解决分歧,是解决医患纠纷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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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中,部分作为被告的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此类型的案件,原告方遭受极大的精神损害,均会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针对此类案件,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裁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分歧和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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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定位决定了大幅度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不现实,亟待建立国家补偿制度,实践中也大量存在以司法救助、经济补偿等名义予以补偿现象。2010年12月1日修正实施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实践中民众对于精神赔偿期待较高,而法院积累的经验较少,法学界对支付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也缺乏操作层面上的研究。当前国家赔偿案件信访化处理现象比较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对化解国家赔偿纠纷、引导涉诉信访案件规范有序解决、依法保障人权、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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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确立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制度,但在立法规定上还存在一些模糊性。精神损害抚慰的范围与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很大的不同;以后果是否严重为标准,抚慰的方式分为两种,但如何认定严重后果将会成为实施的难题;抚慰金标准如何确定目前还是空白,这会带来实施中的困难;建立典型案件公示制度可以规范抚慰金确定中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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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保障公民精神利益的重要手段和必要工具,其核心在于界定精神损害的程度和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运用法律不当、审查证据存在疏忽等多方面问题,从而引发冤假错案的发生,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存在国家赔偿或者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含义以及产生、发展进行简要的介绍,明确界定精神损害。第二部分说明国家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确定影响因素和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三部分指明我国的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进而提出更好建议和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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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12月14日,聂树斌家人委托律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其中提出7项赔偿申请,金额近1400万元,其中1200万元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于赔偿金,舆论普遍认为,给再多钱也换不回聂树斌的命,他的家人提出再高的索赔金额也不过分.当然,千万级别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恐怕很难获得全部支持.不久前,呼格吉勒图案中的国家赔偿金是206万元,包含了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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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首次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形式对国家精神损害赔偿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却缺乏相关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这将导致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实施陷入无序的境况。本文以“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切入点,就构建“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及计算方法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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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国家赔偿法》在实施中仍存在部分规定较为原则,难以把握等问题,如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免责条款适用等,本文结合办案实际,提出几点解决难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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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确立了精神损害抚慰金,但规定较为原则,存在赔偿范围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赔偿义务机关在办案中无法予以准确赔偿。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寻找解决困惑和难题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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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抚慰金赔偿制度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日本民法理论上 ,一般将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区别为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被理解为 :正如因侵权行为而使主体感到痛苦、不安 ,它是指作为人的精神的安定状态遭到破坏。① 法学上 ,将对精神损害所进行的赔偿金 ,称为“慰谢料” ,即我国学者所译为的“抚慰金”。以下试从判例和学说的两方面 ,对日本民法中抚慰金的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综述介绍。一 日本抚慰金的对象范围在日本 ,抚慰金的范围极为广泛。日本民法规定 ,因侵害他人的身体、自由、名誉及他人财产权 ,依民法第 70 9条应承担赔偿责任的 ,除对于所产生的财产损害进行赔偿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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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后诉孔庆东法治社会需死磕精神2013年5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在微博上骂人的孔庆东败诉,要求其向关凯元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元。90后大学生关凯元面对辱骂,并没有像常人那样地回骂过去,以牙还牙,而是选择了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名誉权。网络侵权案件中的被告,通常是网络虚拟身份,对诽谤污蔑者的身份确定,是被侵权人提起侵权诉讼首先遇到的门槛,这个门槛甚至让很多人放弃追索权益。现实中,网络维权的案子诉讼成本非常高,赔偿的金额往往不足以弥补诉讼成本。海淀区法院判决,孔庆东给付关凯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元、公证费1000元。虽然经济成本和赔偿与关凯元诉求差不多,但是时间成本却是常人所不能负担的。如果关凯元不是一位学生,没有充足的时间,他不一定能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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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3日,随着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一起因鉴定程序存在一定瑕疵或鉴定人员拒绝出庭接受质询,而导致两个鉴定机构分别作出的两份伤残鉴定结论均未能被法院采信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落下帷幕,法院判决被告赵某、曹某分别赔偿原告徐某(女)医疗费、交通费490.78元、210.33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驳回原告徐某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32168元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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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学界关于死亡赔偿金定性存在着精神损害抚慰金、物质损失赔偿金之争论;司法界则倾向于将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不悖于当前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及立法精神情形下,为体现司法为民、诉讼效益,应从价值角度将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物质损失赔偿金。为破解由此所致执行困境,法院可通过引导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自行协商并构建或完善委托律师执行财产调查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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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2013年10月下半期《封面故事》栏目刊登的《张琴说“不”——网络谣言受害者的法律反击》一文,现文中所涉案件已结案。10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张琴名誉权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判决IT商业新闻网运营商(大东半岛公司)、中华网运营商(华网汇通公司)在其主办网站首页和全国发行的报纸显著位置上刊登致歉声明,大东半岛公司赔偿张琴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华网汇通公司赔偿张琴精神抚慰金1.5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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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行服用处方药增效联磺出现不良反应.36岁的赵先生以药品说明书标注不全为由将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6万余元。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药品生产厂商已尽到基本的告知提醒义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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