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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家工作人员在非公务活动中单纯收受财物行为(以下简称单纯收受财物行为)在实践中与普通馈赠行为较易混淆,但二者存在本质区别。同时,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相关规定,理论界对单纯收受财物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存在一定争议,这对司法实务的具体操作造成一定影响。笔者认为,从受贿罪犯罪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角度以及法律解释的角度,应当将单纯收受财物行为认定为受贿罪。  相似文献   

2.
《反垄断法》实施下的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反垄断法》以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规定将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纳入其规制范围。然而基于经济缘由的分析,我国公用企业具有区别于其他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的特殊性。因而,必须从反垄断法规制的角度出发,在法律适用、监管机构等方面予以特殊考虑,并从具体操作层面出发,采用有针对性的对策,确保"纸面上的法律"落实到实践中去,使公用企业垄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相似文献   

3.
对雇佣他人乱贴小广告行为人的处罚要从法律论证和事实认定两个方面去寻找合法性依据,法律上的论证要对法律进行适当解释。而对事实认定的过程,行政机关必须对其行政处罚提供充分的证据,从利益分析的角度来认定证据与当事人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传统政治学理论认为,公众个体很难通过自身的行为来改变法律制度。而法律市场论则认为,公民不只是法律制度的被动适应者,通过在法律市场上选择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他们的个体行为可以对立法者产生激励作用,从而使立法者制定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来。法律市场的存在和制度竞争的现实提醒我们,在立法时必须要有国际化的视野和全球化制度竞争的意识。  相似文献   

5.
一、怎样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事物。那么,这个事物又是什么呢?有人从债的关系角度去看,认为客体是行为;有人从所有权关系角度去看,认为客体是物;也有人认为行为、物都可以是客体。苏联有的学者认为只有物才能作为客体。但客体并不是法律关系的要素,而只是法律关系借以产生的一种标的。那么,应该怎样来理解客体呢?我认为,客体是一个具有民事法律意义的概念。  相似文献   

6.
对律师非诉讼业务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多元化的法制经济,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经营主体的各自行为都亟待适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来调整。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不仅仅靠刑罚中的诉讼业务去制约,更重要是顺应市场的需要,因势利导的去适用法律规范市场经济,这一方面需要大量熟悉各种法律法规的专业律师积极参与,才能更好地推广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的发展。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也需要社会主义形势下适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现实中,市场经济中的诉外业务,越来越需要法律…  相似文献   

7.
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段伟:要使公证有用,还是要在观念上去除公证官僚主义作风,真正设身处地从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只有转换角色了,才真正明白当事人需要什么,从而去设计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改造流程……我认为公证主要有三个所需要服务的市场,即物权市场、债权市场、股权市场。二手房交易即是物权市场,金融贷款即是债权市场。可以说,公证的市场前景是广阔的。在公证行业的发展中,我们切记不能迷失方向。对于这些领域所产生的公证法律服务,我们必须要精心呵护,深耕细作,使其作用被社会认可。  相似文献   

8.
张成 《政法学刊》2005,22(6):90-92
法治社会中奉行“无法律即无行政”的原则,这是严格规则主义对行政行为的要求。然而,在复杂的社会治安秩序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一方面往往无法找到具体法律依据来进行有效管理,另一方面又要面对被民众诟议为不作为的困境。治安行政法治首先应该明确行政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前者依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后者依据法律的概括授权;其次是避免出现事实行为中可能的侵权,使之按照类型化的方式对社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实然与应然——法律伦理之可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伦理及法律伦理学是否可能取决于从法律伦理行为事实能否推导出法律伦理行为应该。然而,单纯从行为事实是推不出行为应该的,只有通过法律目的判断以及法律伦理行为事实和法律目的之关系判断才能从法律伦理行为事实如何推导出法律伦理行为应该如何。法律伦理行为之应该经由人们的实践活动可以变为现实,其具体保障在于法律伦理良心、法律伦理名誉及底线法律伦理的法律化。  相似文献   

10.
见危不救行为应否入罪,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社会中都饱受争议。学者们多是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角度来谈论这一问题,但从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的关系来看,我们只能得出一方面不能将道德义务肆意入罪,另一方面二者又能相互转化的结论,而见危不救中的救助义务的层次归属,我们似乎并不能进行彻底的廓清。因此,我们有必要从现实角度对其进行考察,也即从见危不救的产生原因、世界范围内的相关立法及其实效等角度分析其入罪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综合我国民情以及现代法治精神和刑法本身的谦抑性特点等,我们不难得出在我国当前条件下不宜将见危不救行为入罪的结论。  相似文献   

11.
人们经常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代表“以德报怨”的传统.“宽恕”与“改邪归正”固然是好事,但假若人类文明可以靠美德运行,那用法律来做什么呢? 法律规范良好运行的核心是什么?就是人们深刻地意识到自己无可避免地要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没有侥幸,并且在这个基础上享有自己最大限度的自由.人们的行为,其实很难从客观上去限制,如我们不能限制一个人不去杀人.但我们得用明确的法律和司法实践告诉人们,杀人是要承担其行为后果的,这是无法侥幸避免的.  相似文献   

12.
受市场经济体制的自发性、盲目性的影响,房地产行业的投机行为也非常普遍,鉴于此,我们要通过多种方式来完善相关的法律,尽可能的规避房地产行业发展过程中的投机行为的发生,不仅要对两个主要的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通过法律手段对相关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还应该完善信息的披露过程,保证市场交易信息的畅通、真实,最后要有效的促成多种法律配合,尽力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运行。  相似文献   

13.
在法律与道德复杂的关系中,本文选择了两个角度进行了论述:一方面,道德的法律承担,对违背道德的行为有时候依赖于法律的强制实施,另一方面,道德的法律化,是道德的法律承担的更进一步发展,将原属于道德范围的纳入到法律的范畴里。  相似文献   

14.
张建肖 《河北法学》2015,33(4):70-77
现阶段家庭精神暴力的法律认定范围不宜过大,应将其限定于家庭成员间以直接、积极方式进行的精神伤害行为.例外情况下,家庭精神暴力可通过间接、消极方式来实施,但此时需要其他条件辅助认定.从实体法角度,法律介入家庭精神暴力的切入点主要有刑事案件中的酌情减轻处罚和民事案件中适当的损害赔偿.从程序法角度,主要有举证规则和赔偿规则上对家庭精神暴力受害人的适当倾斜.但法律对家庭精神暴力的介入存在一定界限,既受到社会性道德的约束,又要考虑该行为所侵犯的权利类型.  相似文献   

15.
人们常说,“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效率”,在崇尚法治的今天,笔者以为,从某种角度说,“时间也是法律”,尤其是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的时间,作为一个公民,理应去遵守,一方面是法治社会的要求,另一方面,了解遵守这些法律明文规定,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大有帮助。那么我国法律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的有关时间都有哪些规定呢?  相似文献   

16.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不单纯是为了“完善”法制,其根本目的是为全社会创设一套新的、更好的调节机制,为进一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服务。在过去的年代里,我们较多的注重从政治的角度对法律体系进行研究,较少从与经济运行模式相应的角度去剖析国外法律体系的建立,因此丢失了在整个社会基础上创设良好调整机制的机会。社会主义应撷集人类制度文明的精华,尽快建立具有自身特色并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这是时代赐予我们的良机。  相似文献   

17.
司法解释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范畴。外国学者在其著作中很少谈到司法解释,他们一般使用法律解释这个概念。司法解释的概念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考察,如规范性文件的角度、权力的角度、司法行为的角度及司法制度的角度考察等等。本文概括的介绍了司法解释的一般性及中国的司法解释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解释的主体、解释的对象及解释的效力上。  相似文献   

18.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增加了确认无效判决之后,该判决形式的适用案例十分罕见。一方面,我国法律中的"无效"规范的含义与行政法理论中的"无效"理论存在着偏差;另一方面,则源于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基于法律制度的缺陷,单纯的无效判决并不能达到保护相对人权益的预期效果。这需要在未来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过程中对无效行政行为进行明确列举,并继续推进禁止判决的适用。  相似文献   

19.
谭滨  赵宁  瞿勇 《政治与法律》2012,(1):155-160
空白罪状自身的描述性内容往往与指明参照的法律、法规条文内容相同或者相似,而空白罪状解释的中心问题就是在参照空白罪状指明的法律、法规条文时,如何体现刑法价值上的独立判断。因此在理解空白罪状的描述性内容时,应注重空白罪状自身描述性条款的独立性,同时还要注重从实质角度对空白罪状进行解释,具体包括要从实质角度理解空白罪状所描述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和危害结果。对空白罪状指明参照法规中的违法行为主观方面,要根据刑法的故意、过失标准来确定。通过对现行交通肇事罪中刑事责任认定的考察,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出空白罪状在参照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犯罪时,应如何保持刑法上独立的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20.
法律与道德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两次大的合与分,大凡合的时候治理效果相对较好,分则相对较差,故新时代选择"德法合治"的治国理政方略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具有必然性。就操作性而言,可以从三个层面展开:法律制定要将重要道德直接上升为立法,或用道德来改革逆情悖理的法律,或用道德来改良力度不足的法律;法律实施要明确两个大的方向,即不得让违反道德的行为通过法律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让符合道德的行为因为法律承受不利后果;法律遵守要用法治宣传裨助道德教化,用道德教育促进全民守法。从文化的角度考量,西方在"天人相分"的主体性价值观支配下形成了分析性思维方式,中国在"天人合一"的统一性价值观主导下形成了综合性思维方式,故西人所采道德法律分而治之的治理模式不适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选择"德法合治"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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