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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2,(25):7-10
桂政发[2012]5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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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31)
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效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使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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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6,(36)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聘任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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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31)
区直各委、办、厅、局:经研究,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活动,推进依法行政,改善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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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4)
桂政办发[2007]15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3年9月28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公文处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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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2,(22):9-13
桂政发[2012]5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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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25)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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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2,(16):12-14
桂政发[2012]4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17)
桂政办发[2008]6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31)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21)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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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2,(28):27-29
桂政办发[2012]17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土地储备运作机制》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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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2,(14):5-8
桂政发[2012]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加快推进微型企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加快推进微型企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的意见》(桂发[2012]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1号)精神, 相似文献
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2,(27):16-19
桂政办发[2012]15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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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26)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巡查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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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6,(3)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