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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赵莹 《法商研究》2021,38(5):130-143
当下,数字货币已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世界各国正逐步认识到数字货币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管.我国出于保障金融安全的目的,对数字货币采取的是"一刀切"式的禁易规则立法,这将会导致数字货币在民间的灰色发展,抑制金融创新.厘清数字货币的概念并进行类型化分析是法律有效监管的前提.采用激励性法律规制实现数字货币的法定化,法律规制须由禁易规则的"父爱主义"转向管制规则的"国家主义",同时识别数字货币不同类型的法律性质,"刺破数字货币面纱"进行穿透式监管,确立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科技公司与行业协会"协调共治"的监管主体,辅以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准入、信息披露和税收监管等法律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2.
袁曾 《新法规月刊》2021,(3):95-107
全球货币体系面临着巨大变局,货币是金融基础设施,作为数字时代的战略选择,法定数字货币将在新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至关重要的通道作用.法定数字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发行,以国家主权信用作为背书,央行拥有绝对和完整的货币发行权,其法律性质属于基础货币,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币值稳定等先天优势.法定数字货币的流通发行将改变金融科技生态,对现行支付清算机制产生巨大影响,央行将有效监测资金的准确动向,通过大数据分析宏观经济的整体走向和微观经济的客观需求.依托于区块链、5G等技术建立的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可以实现更为精准的货币政策效果,对抢占数字空间铸币权乃至维护国家金融主权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法定数字货币并非毫无缺陷,其发行使用可能造成更大的金融风险敞口,必须对其予以充分规制,建立立体监管机制,加强数字空间下法律与工程的结合应用,确保法定数字货币在正确的轨道上发展.  相似文献   

3.
目前,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模糊、交易平台法律制度缺失,导致数字货币持有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数字货币亟需受到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将数字货币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并不能反映数字货币的真实情况,故应尝试将数字货币界定为支付方式或者转账手段,在政府适度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下,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和行业协会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放开数字货币在零售业内少量金额的支付,试点开征金融交易税,规范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并建立国际间监管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4.
法定数字货币在应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随其功能定位的变化而变化。作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工具,法定数字货币存在权利事后救济机制缺失及相应法律规范缺位的风险;作为监管工具,法定数字货币存在监管权力与隐私权利失衡的风险;作为货币政策工具,法定数字货币存在监管不到位而无法保证其积极助力于宏观调控的风险。因此,应在考察现行规定和有益制度的基础上优化数字货币顶层制度设计,完善法律监管机制,以促进法定数字货币的应用和推广。  相似文献   

5.
樊云慧 《法学杂志》2016,(10):116-123
世界各国对比特币的性质认识不一,对比特币的监管态度也不同.到目前为止世界上仍有个别国家禁止比特币,但多数国家正逐步将比特币纳入本国的监管体系之中.尽管比特币不符合法定货币的定义,然而我国将比特币界定为虚拟商品也是不符合其本质属性的.在以比特币开展支付应用业务时,应将其认定为小额支付手段或者转账工具;在以比特币开展投资业务时,应将其认定为金融产品.在此基础上,将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平台划分为应用型和投资型平台,并分类予以监管.以数字货币平台为核心目标进行监管才是构建整个数字货币行业法律监管的正确入手点.  相似文献   

6.
现代具有独立品性的金融法发轫于因市场失灵和金融业的特殊性而正当化的金融规制与监管,而规制与监管主要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与危机,因此,防范金融风险和危机是金融法之重任。金融法从早期调整当事人融资交易关系为主,转变为当今应当通过规制与监管实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和危机等目标,主要是经济金融化和金融全球一体化作用的结果。金融法应当以规制与监管为中心,以金融风险和危机的防范为重任,以此重塑金融法的主架和内容,金融法学应当注重金融规制与监管的研究,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和危机提供智力支持。  相似文献   

7.
杨松 《政法论丛》2023,(1):51-64
数字货币作为数字时代的重要标志,经历了比特币、数字稳定币、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阶段。CBDC的研发遵循传统货币基础和功能结构,但是采纳了批发型和零售型不同做法,反映了金融发达体与新兴金融经济体不同的市场逻辑和制度逻辑。CBDC带来的国际货币多元化冲击货币主权制度,推动国际支付体系扁平化,形塑国际货币竞争新格局,助力国际货币“三足鼎立”。CBDC仍然面临着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法律保障、国际标准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国际法协同、CBDC跨境使用风险法律防范等问题。推进数字人民币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统筹建设,加强CBDC基础设施与货币互换网络布局,以技术创新带动监管模式升级。在国际法层面,也要构建以数字人民币为基础和核心的跨境支付体系,加强数字货币技术和规则构建的国际协同与合作,积极推动建立全球数字货币篮,并纳入国际货币体系。  相似文献   

8.
数字代币已发展为类型多样的庞大集合,各国对数字代币的监管亦采取了不同的模式、架构及法律机制.伴随资本市场产品监管架构的集中监管模式与包含证券监管架构、货币监管架构等的分散监管模式各有短长.在不同监管模式中,信息报告、营业限制、行为监管及监管沙盒等法律机制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对数字代币采取相对集中的分散监管模式及灰产监管架构,需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推动数字代币监管的法治化,需要及时研究分类监管方案、制定相关标准、引入监管科技,为应对未来数字代币监管与治理之挑战作准备.  相似文献   

9.
万毅 《中国检察官》2021,(14):19-22
伴随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值认同度不断提升,非法活动以虚拟货币为通道,全球年均流转资金已达百亿美元.虚拟货币洗钱具有隐匿性强、跨境流通快、价值兑换多元化等特点.受反洗钱监管趋严影响,虚拟货币洗钱黑产链历经不断演变,逐步呈现规模化、专业化趋势.面对日益庞大的虚拟货币市场,监管机构如何破解监管难题,司法机关如何有效追诉犯罪,亟待从"法律+技术"的复合路径探索有效治理对策.  相似文献   

10.
六十余年的药品监管实践表明,我国药品监管长期以来以政府监管为主,根据监管职能与监管手段的不同,可分为管控型模式、监管型模式、垂直管理型模式和属地管理型模式.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我国药品安全规制应从政府监管模式转变到社会共治模式.这其中规制主体应由一元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规制手段应由刚性手段向柔性手段转变,规制机制应体现协调、激励和参与,法律责任应彰显风险预防功能.  相似文献   

11.
美国总结这场金融危机而出台的金融改革方案,是一部金融规制与监管制度的改革方案,解读该方案宜从金融法理念入手.规制是通过制定和实施规则而实现对经济生活的调整和管理,监管是监管机构对监管对象及其活动是否合规所进行的监察、督促、组织、协调、控制等行为.金融规制与监管的理念根植于市场失灵和金融业的特殊性.金融管制和监管的目标主要是防范系统风险,保护投资者、存款人、被保险人,提高效率.方案再次和反复证明了规制与监管是金融法的品性.  相似文献   

12.
彭岳 《比较法研究》2021,(4):158-173
数字贸易治理存在着两类主流规制路径:数据规制与贸易规制.前者围绕跨境数据流动而展开,具有多元性和灵活性;后者以推进贸易自由化为目标,具有主权性和互惠性.理论上,数据规制和贸易规制均可被用来协调各国在数字贸易治理方面的冲突,但哪一类规制路径更适于调整数字贸易问题,以及如何在国际层面更好地协调各国规制措施,将影响到各国进行国际合作的成效和前景.当前,国家间订立一个综合性的数据条约不具可行性,而通过贸易协定全面纳入数字贸易治理条款有使数字经济脱嵌于国内社会关系的危险,以WTO体制为代表的有限全球化策略仍是最佳替代方案.  相似文献   

13.
网络临时复制问题法律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罗胜华 《知识产权》2004,14(4):19-24
临时复制问题因应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进入著作权法的视野,在数字网络环境下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样化.对于网络临时复制的法律因应与规制,已经成为国际公约与各国讨论著作权法制因应数字网络发展的基本议题.我国著作权法应当对临时复制问题予以明确规制,以实现著作权保护与信息网络流通的平衡.  相似文献   

14.
2008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一纸批复,将虚拟货币交易推到大众面前,进而引发了一系列对虚拟货币性质、交易合法性、及纳税监管的讨论。对虚拟货币财产属性的认定,所有权的归属,征税范围,纳税方式以及监管的可操作性等都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思考与解决对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及规制虚拟交易秩序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陈兵 《法学》2020,(2):103-128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线上线下的市场要素和市场力量不断集聚,超级平台从市场要素发展为要素与市场的联合体。在互联网市场动态竞争的场景下,现行反垄断法规制的目标、逻辑及方法正面临巨大挑战。建议引入多元利益动态平衡机制,更新反垄断法规制理念,关注互联网市场生态竞争系统的健康运行,主张对超级平台施行"强监管、早监管、长监管"的规制模式,探索建立审慎科学的"预防+事中事后+持续"的规制逻辑,革新SSNIP和CLA,结合SSNDQ和SSNIC,强调非价格因素和用户体验在超级平台反垄断法适用时的实际价值和作用。与此同时,激励超级平台自身建立和完善开放型生态竞争系统,积极主动参与由政府主导的反垄断合作规制项目,培育和提升超级平台的自治能力和社会责任。在此过程中,应总体抱持对超级平台包容审慎的规制态度,既要持续激励超级平台的竞争动能与效能,也要防治超级平台走向竞争固化所带来的弊病,最终实现互联网市场上开放型生态竞争系统的稳定运行。作为新兴科技产业与新兴经济业态的典型代表,超级平台还需特别关注竞争规制与产业促进之间的互动,以增进整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6.
网络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法在化解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垄断违法风险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反垄断法在维护数字音乐市场有序竞争和高效创新方面却展现出明显优势,奠定了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反垄断法规制的逻辑起点.承认反垄断法规制的正当性并不意味着从根本上否定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模式.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反垄断法规制应以谦抑理念为指导,践行约束与促进并举的规制思路,配合以理性的反垄断分析框架、科学的规制工具和柔性的救济机制,以期在市场竞争规律和反垄断法律规则的双向互动中实现数字音乐市场有序竞争、创新繁荣.  相似文献   

17.
数字货币是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并以电子化方式记录的,不代表实质商品或货物,发行者亦没有兑现实物义务的通货.按照数字货币是否由有权机关发行可以将数字货币分为法定数字货币和非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为货币,非法定数字货币通常简称为数字货币,其虽然可以在功能上满足货币的交易媒介要求,但在法律属性上不构成法定货币.按...  相似文献   

18.
赵谦 《当代法学》2021,35(2):82-91
土地复垦监管作为一种土地整治领域中典型公私法因素交互作用的复合行政行为,兼具管理、协作、自治属性.其在命令控制型规制层面彰显的理念模式和自我规制层面蕴含的素质结构要求,与合作监管的价值预设是基本契合的.以土地复垦为例,探究公私合作监管的原理与策略,旨在梳理合作监管在当事人维度的双轨化规制进路,进而确立土地复垦合作监管在不同规制层面所适用的规制策略.在彰显开放性控制的理念模式方面,应厘清土地复垦合作监管所适用的系统化、多元化与过程化控制策略;在强调衡平化自律的素质结构要求方面,应厘清土地复垦合作监管所适用的利益协调与服务整合策略.进而在相应监管制度中,应当明晰土地复垦合作监管行为在命令控制型规制与自我规制层面的规范设定方向.  相似文献   

19.
殷敏 《北方法学》2024,(2):127-140
全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的态势与传统国际贸易规制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数字贸易发展态势体现为国际贸易中的交易主体、交易对象及交易方式的数字化,其背后的法理成因在于传统国际贸易规制的外部应对机制、内部层次结构、整体调整手段的迭代速度均滞后于数字贸易变革的速度。目前国际规制依托于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等平台,从国际贸易规则数字化、国际规则内部结构多元化和规制手段科技化三个维度逐步演进。中国应在国际数字贸易规制塑造中有所作为,以服务国家利益为目标,以促进数字贸易自由化为发展方向。对此,中国应积极参与数字贸易新议题国际谈判,通过发展国际数字贸易来书写规则,并采用技术手段对贸易秩序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20.
美国金融危机的金融法根源——以审慎规制和监管为中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金融法是规制和监管之法,金融行业的特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必须审慎经营,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必须进行审慎规制和监管。信贷机构背离审慎经营原则从事非审慎的次级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以及监管部门对次级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非审慎规制和监管是此次美国金融危机的起因,而监管部门对投资银行和金融衍生产品的非审慎规制和监管则是美国金融危机加剧的重要原因。我国金融业在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汲取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坚持审慎规制和监管,确定功能监管的理念和模式,尤其是要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审慎规制和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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