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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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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回答了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思想旗帜和理论灯塔.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效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加快法治经济建设,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建设新型国际法治,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国从法治大国走向法治强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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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刑事法治的丰富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要义概括为“宽严相济,以发展眼光看问题”的刑事政策论、“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的刑事立法论、“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的刑事司法论、“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犯罪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要义在吸收国际社会刑事法治文明成果的同时,较为集中地体现了对中华法治文明的传承与弘扬。刑事法治建设与刑事法研究必须以习近平刑事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刻领悟和把握习近平刑事法治思想的博大精深,避免做西方刑事法治经验与理论的“搬运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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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着深刻的系统观,其系统观主要表现为要素联系观、整体布局观、一体建设观、重点突破观。法治政府建设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观为引领,一方面在法治系统下加强法治政府整体建设,构建具有政治性、人民性、本土性、一体性、统一性的政府特质,另一方面加强法治政府子系统内部建设,强化其要素建设、协调其各环节、注重特别领域和涉外方面的行政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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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维度和关键视角.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宪法生成演变的中国逻辑、宪法精神实质的政治内涵、宪法价值取向的人民立场、宪法功能定位的建构使命、宪法治国理政的战略思维和宪法生机活力的实践指向,标志着我们党对宪法的认识和实践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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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兴 《法学论坛》2021,36(2):36-45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法治建设明确了生态化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的基本指引,从中总结生态文明法治的基本原则,可以将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要求与法律制度联结起来。生态文明法治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反映生态文明法治理念,另一方面为生态文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提供明确的指引。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并参考学理上总结的环境法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法治的环境公平、绿色发展、风险防范和公众参与原则。环境公平建立在良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是人与自然之间和谐、人与人关系协调的保障;绿色发展和生态安全是生态文明最基本的两项要求,分别从发展的限定和风险的防范两个角度为人的行为提供指引;公众参与是彰显人之主体性的基本方式,可以从形式和实质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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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是指导我国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和法治观、中华传统生态智慧与法制理念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为生态文明法治理论提洪了思想根基、本土资源与全球视野,并为生态文明法治理论继承和发展。生态文明法治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产生阶段、发展阶段和成熟阶段。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实践,应以法治国家建设推动生态文明法治的顶层设计,以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生态文明法治的体制机制,以法治社会建设保障生态文明法治的社会基础,这也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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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超 《法学论坛》2021,36(2):25-35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内涵丰富、体系完备的理论体系,在价值论、关系论和方法论等几个层面综合实现了生态环境法治的理论创新。在价值论层面,从拓展人的全面价值、彰显和谐发展价值和引入生态安全价值等方面,创新了传统法律价值理论;在法律关系论层面,生态文明法治理论淡化了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关系二元论,进而主张参与环境公共事务的主体“多元化”、彰显了多类客体之间的结构性;在方法论层面,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秉持整体观方法、倡导协同治理方法、坚持底线思维方法,为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与制度实施提供了理论指导与方法指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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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也意味着生态文明法治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建设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在长期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中,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却也面临新挑战。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为谁建设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如何建设生态文明法治体系以及建设何种生态文明法治体系等重大问题,是新时代建设生态文明法治体系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此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坚持整体谋划思路,提升生态文明法治体系科学化水平,坚持现代化方向,推动生态文明法治体系迈向良法善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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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密切结合中国实际,全面阐述了在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如何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推进司法体制和司法能力的现代化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命题,形成了丰富、严谨的司法改革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改革理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邃的理论内涵,其以创新性为统领、以人民性为根本、以科学性为内涵、以实践性为导向,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理论与司法改革实践的创新发展,必将在深化司法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上发挥指引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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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丕祥 《法学论坛》2021,36(1):5-12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进程的第三次历史性飞跃。在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的历史进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运而生。面对着新时代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的东方大国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为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中的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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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中国化进程的最新重大理论成果,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中国化的第三次历史性飞跃.面对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习近平以马克思主义的巨大理论勇气和坚韧行动意志,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上,深入分析了推进当代中国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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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英 《行政与法》2007,(10):50-52
法治新农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对基层权力的规制尤其重要。为此,应从观念、立法、法律贯彻以及监督等几方面对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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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新发展阶段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大部署,强调提高国家制度竞争力,以"中国之制"支撑"中国之治"。高质量制度体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举措;是遵循制度建设规律、持续保持制度显著优势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新时代需求、全面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可靠路径;是凝聚改革发展共识、稳步推进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的坚强保障。应当准确界定高质量制度体系的内涵、确定其实质与形式评价标准,并在中国特色制度逻辑框架内,提出建设高质量制度体系的具体构想: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的统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的统一;尊重制度建设的规律性与民主性的统一;坚持类型化与协调性的辩证统一;坚持制度的评估机制与自我调节机制的统一;坚持制度的稳定性与创新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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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Crime》2013,14(1):82-109
This paper challenges an empirical claim about the commercial courts (arbitrazhnye sudy) made by Kathryn Hendley and her co-authors in their paper “Law, Relationships and Private Enforcement: Transactional Strategies of Russian Enterprise” in Vol. 52, No. 4, Europe-Asia Studies in 2000. Basing their case on a quantitative survey of Russian firms, they conclude that economic actors in the 1990s relied on ‘the law and legal institutions’ because the commercial courts were relatively effective. In order to test this claim about the link between individual behaviour and the judiciary, I ask: What type of belief about corruption was held by Russian economic actors who trusted the commercial courts for conflict resolution at the end of the 1990s? The data set is drawn from a survey of 227 Russian firms made in 1997. I use self-reported data on economic actors’ preference for using or not using the commercial court (in case of a hypothetical conflict about a considerable amount of money) as a proxy for trust. A binary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shows that economic actors who accepted corruption as a fact of life at the time of market entry were three times more likely to trust the commercial courts for conflict resolution than economic actors who rejected corruption. This finding contradicts any reasonable definition of the rule of law and suggests that the neo-liberal reformers should have paid more attention to the content – rather than merely to the speed – of reform.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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