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社区矫正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王顺安 《法学杂志》2003,24(5):24-26
一、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范围 首先,从宪法上看,我国《宪法》第28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第111条第2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这两条规定是社区参与矫正罪  相似文献   

2.
宋行 《中国监狱学刊》2006,21(4):140-144
社区矫正是以人道为内在价值的非监禁刑的非刑罚化的处遇方式,非刑罚化是其基本属性,助人自助是其应有功能。在当代中国的现实条件下,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应以推动刑事法治建设和自身的技术性建构为重点。在社会物质、精神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背景下,应着力培育公众的认同,通过评估和意愿建立矫正关系,防止公众和犯罪人的刑法规范意识的异化。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八)》从法律上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职能。《社区矫正法》和两院两部《实施办法》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制定之中。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管辖、机构设立和运作、工作体制和执法权限以及加强对流动对象的监管等问题,对于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就此谈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相似文献   

4.
矫正教育学属于教育学,从其学科性质和内在结构可以将矫正教育学表述为是以法学为基础,以教育学为主导,以犯罪学、心理学、哲学等为辅助的教育学;矫正教育学是以研究矫正教育对象的心理、思想及其行为正向转化的内在机制及其规律的科学,其学科体系包括矫正教育学基础理论类、矫正教育史类、矫正教育技术与方法类和比较类。矫正教育学必须创新,法学、犯罪学、心理学、哲学、教育学等原理的有机结合与改造是矫正教育学创新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5.
何远征 《人民调解》2006,(10):21-22
社区矫正工作通过试点单位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摸索出了一些好的做法,总结了一些经验。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会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笔者根据对几家试点单位的走访,通过与部分司法所所长的交流,结合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遇到的一些问题加以梳理,并提出一些粗浅的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6.
吴宗宪 《中国司法》2011,(11):66-70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有不同类型的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的对象——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方面的工作。这些依法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人员,一般被统称为“社区矫正工作者”。根据目前已经形成的共识,社区矫正工作者是一个总的概念,其中具体包括不同种类的工作人员,例如,街道、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矫正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等。在这些工作人员中,司法助理员发挥着最为关键的作用,给他们确立恰当名称,对他们实行科学管理,直接关系到社区矫正工作的成败。本文探讨司法助理员的恰当名称和科学管理问题。  相似文献   

7.
立法机关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正式在法律中将社区矫正确定下来,经过六年多的实践,社区矫正已经取得一定的经验.但是,对于社区矫正主体的研究还在继续,本文将社区矫正主体分为社区矫正权力主体和辅助主体,并分别从两方面对其进行了阐述,以期能够完善社区矫正的主体.  相似文献   

8.
杜章  肖向荣 《中国司法》2014,(12):68-71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制定社区矫正法"。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社区矫正是学习借鉴西方行刑社会化理念经验的产物,经过十多年运行,已结出丰硕成果。进入新时期,加快社区矫正立法,对于改革完善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内相关立法调研已比较全面深入。笔者认为,在立法过  相似文献   

9.
论社区矫正的利与弊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王顺安 《法学杂志》2005,(4):102-106
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全面论述了社区矫正的优势与弊端,揭示了利与弊形成的原因,探讨了利与弊的哲理、法理,客观评析了利与弊的辩证关系,在充分肯定了社区矫正的利大于弊的前提下,提出了要正确对待“利”与克服“弊”的态度、观点及立场。  相似文献   

10.
论社区矫正的内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有其自身的本质属性,具有“社区制裁”的性质,而非单纯的“社区刑罚”。基于刑罚人权观、行刑社会化、文明化、教育性的行刑理念,它既是一种社会管理理论,也是一项独立的工作手段,是教育改造工作的扩展和延伸。  相似文献   

11.
黄发华 《法制与社会》2013,(17):206-208
《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正式引入法律,这也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随之2012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的诸多方面给予了细化,但还是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我国现有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基础上,结合两院两部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司法实践进行论述,以期弥补现有法律制度中有关社区矫正的不足,促进社区矫正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37,自引:0,他引:37  
目前中国应制定一部社区矫正法 ,扩大社区矫正的工作范围 ,明确社区矫正的目的、任务和性质 ,倡导建立独立的社区矫正机构 ,重视与强调对社区矫正工作予以法律监督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一、关于我国社区矫正立法条件是否具备的问题 关于社区矫正立法条件问题,包含着影响社区矫正立法的重要因素问题和社区矫正立法所具备的或者所处在的状况问题。因此,分析思考和回答这个问题,笔者认为有两大层次的问题要明确。  相似文献   

14.
张昱 《中国司法》2005,(10):75-78
随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拓展和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制度建设问题日益凸显。在拙文《社区矫正制度的社会学视野》①中,笔者曾提出社区矫正制度不是单一的刑罚执行制度,而是一种复合性制度。本文进一步展开这一命题,认为复合性社区矫正制度是法律制度与矫正制度的统一,其实施主体是既有明确分工,又密切合作的政府、社会和市场,其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一、复合性社区矫正制度的必然性已有的关于社区矫正制度的研究,大多从法学的视角提出问题,其研究大多以刑罚执行制度改革为基础,从法律制度完善等角度提出相关的制度建设建议②。这些研究对我国…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自2003年7月在我国开展试点以来,取得了辉煌的成果,得到了社会的好评,但作为社区矫正重要对象的未成年犯却并未得到重视,无论是从对未成年犯开展社区矫正的认识上,还是从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人数以及开展社区矫正的方式、方法上,都不尽如人意。这有悖于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等方针政策,更不利于对未成年犯重新社会化。为此,本文从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的必要性、可行性、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构建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方面予以了阐述。  相似文献   

16.
老年犯罪人社区矫正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社会已经进入老年社会,随着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数量的不断增加,老年人犯罪的数量也将会增加,因此,需要探讨与老年人犯罪有关的问题。本文探讨对老年犯罪人实行社区矫正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袁小玉 《中国司法》2022,(12):84-89
<正>一、问题的提出目前,我国《社区矫正法》覆盖的对象由《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两部上位法所确定。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18.
社区矫正的性质关乎其今后的发展方向,针对我国现阶段社区矫正的实践现状,必须对社区矫正的性质进行准确定位,由此引发对社区矫正有关的处遇定义、理论根基、价值理念、法律规定、国外经验的思考,最终认定其为一种综合性的非监禁处遇措施,并在正确定位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构想。  相似文献   

19.
论社区矫正的社会支持系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矫正是现代矫正制度发展的基本方向,其结果必然是大量犯罪人流入社会。在自由环境中,国家公权力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像在监禁矫正体制中那样深入于各个环节,社区矫正需要更多的依赖社会的力量进行运作。从某种程度上说,社会支持系统的发育状况决定了社区矫正改革的深度与广度,甚至成败。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发育还很不成熟,适合于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支持系统尚未形成,这是制约中国社区矫正改革的关键因素。当前,在充分发挥国家机关(主要是司法行政机关)作用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的培育。  相似文献   

20.
引言拉丁法谚有云:"执行乃法律之终局及果实。1"社区矫正与监狱犯人改造和教育的最大不同在于其很大程度上是在开放的社会进行矫正,因此如何发挥社会志愿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中来是社区矫正能否获得成效的关键所在2。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是社区矫正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其中,家庭是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个人来说则是情感归属的依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