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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超明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0,24(2):58-63
故意杀人行为的定罪量刑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工程,而我国刑法却只予以了简单的规定,致使实践中出现同案不同判或本应以故意杀人罪评价的行为却在其他罪中评价,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类型化”的方法论指导。在我国对故意杀人行为进行类型化,有其历史基础和国外经验的借鉴;并且有其现实意义,即有利于我国故意杀人罪量刑基准的确定,有利于从立法上消减死刑条款,有利于处理《刑法》第17条第2款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有利于弥补对行为评价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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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犯罪嫌疑人许震在山东潍坊一家皮鞋厂打工时,与一同打工的冠县女子李某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后来由于许震经常酗酒、打架,感情出现危机。
2013年春节前,李某谎称“回家”,只身到青岛打工。过完年回到工厂后,许震联系不上李某,便多次来到冠县李某家中寻找。李父始终不告诉其李某下落,许震对此怀恨在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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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故意杀人行为是一种应激型行为,是行为人在特殊情境下应激反应的结果,其行为无预谋,具有突发性故意等特征.应激型杀人犯罪行为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个体在应激情境下实施的突发性杀人行为,是在应激情境下主客观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此类犯罪的前提是犯罪行为人处于应激状态,由行为人的心理缺陷和情境中的其他因素共同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预谋杀人犯罪人,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应当属于宽的范围.可以从开展针对应激源的情境预防和加强个体心理抚育的角度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对于此类犯罪人可采用情绪控制训练、角色扮演训练等方法进行矫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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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利用T型汽车方向盘防盗锁打击头颅杀人的案件中,笔者运用逆向思维,准确地推断出打击头颅的工具种类,通过此案例报道,使刑事技术人员了解逆向思维在推断工具种类工作中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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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安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18(6):48-51
杀人案件和伤害案件的侦查同属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但许多案件在立案定性上常有不同意见,甚至在起诉、审判等诉讼环节也常出现不同观点,成为法庭上控辩双方争辩的焦点。尤其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在公安司法实践中极易混淆。杀人与伤害行凶作案的目的不同,前者以作案目标死亡为目的,后者只想致侵害对象伤残。作案人行凶究竟是以剥夺生命还是以损人健康为目的,不能仅通过其外在表现来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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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2日下午,洛阳市公安局吉利分局刑侦大队突然接到云南省勐海县公安局打洛分局的电话,他们刚从缅甸孟拉掸帮东部第四军事特区政法部那里得到情况:给特区主席开车的司机正是被我国公安部在网上督捕的重大逃犯———洛阳“2·18”特大杀人焚尸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潘卫东。这不禁使人想起3年前那罪恶的一幕。枯洞焚尸案情如雾里看花1998年2月18日夜11时许,吉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吉利区东杨村大化纤工程垃圾场内有一具被焚烧的尸体。接到报案后,洛阳市公安局和吉利公安分局的领导都非常重视,迅速带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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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建辉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3,(2):53-58
监督犯包括监督故意犯罪和监督过失犯罪。监督故意犯罪既不是间接正犯,也区别于不作为犯。监督故意不能是直接故意,而是一种特殊的间接故意;在监督故意的罪过心理中,冷漠以待的情感态度居于罪过心理的主导方面,因而它属于冷漠型情感罪过。监督故意犯罪的成立,以监督义务的存在为前提。对监督故意的分类需要通过对监督故意犯罪的分类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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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杜培武 ,因故意杀人罪于 1999年 2月 5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9年 10月 20日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 7月 6日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7月 11日昆明市公安局以昆公监发 (2000)12号文件恢复杜培武于 2000年 3月 7日被开除的公职,同时杜培武的党籍及工资福利待遇也得到恢复。 由民警到死囚,又由死囚到民警,追寻杜培武这段匪夷所思的坎坷人生路,或许对每一个在基层第一线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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