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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沃耘 《政法论丛》2011,(6):32-38
民事自助行为属私力救济的一种行为样态,是权利主体最直接、最为有效实现权利的方式。通过法的示范功能和指引作用对民事自助行为加以规范与引导,进而实现民事自助行为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区分民事自助行为在绝对权与相对权请求权救济体系中的运作方式,确定民事自助行为在民法典权利保护与实现制度中的逻辑定位。我国未来《民法典》应有倾向地借鉴国外民事立法相关制度的合理因素,采取一般化与类型化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构建具有可操作性的民事自助行为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
民事法益是实体权利外应受法律保护的一类利益,对民事法益的保护,各国及各部门法采取了不同的法律制度,主要有权益区分和不区分两种保护态度。本文探讨民事法益与权利的混同保护,从合同法、侵权法的部门法横向比较,及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法律传统比较方面,析别混同保护的优势及不足,并讨论了我国《侵权责任法》不区别保护权益的立法政策。  相似文献   

3.
吴汉东 《现代法学》2013,35(1):37-43
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权利具有本原权利与救济权利之分,但两部法律在功能目标与保护对象方面有相通之处。我国的竞争立法,应采取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与规制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的分别模式,扩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主体范围,注意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关民事立法的衔接和协调。在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可考虑增加侵权行为认定的概括式条款,同时着力解决网络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法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4.
论侵权法保护的利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龙著华 《法商研究》2007,24(4):74-79
作为权利救济之法,侵权法所保护的权利与利益是有边界的。从政策的角度考量,侵权法在界定该边界时,既要实现对受害人权益保护与民事主体行为自由的平衡,又要协调好侵权法与其他社会补偿制度之间以及受害人权益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伦理道德观念变迁之间的矛盾;从立法技术的层面看,应借助"一般条款 类型化"的技术手段来确定受侵权法保护的利益的具体范围。在"权利泛化"的今天,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侵权法不是万能的,其适用范围是有限的。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律关于权利之保护,以公力救济为原则,一般不允许私力救济。但有时难免对权利之保护不周,因此,法律容许一定条件下的自助行为。我国由于民事立法上自助行为制度的空缺,使某些民事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在民法上确立自助行为,对完善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更加充分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是非常必要的。我国民事立法应参酌国外相关法例,将自助行为确认为民事权利保护的一种特殊手段。并对其要件、行使范围及限度、使用方式、效力、监督和汇报制度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6.
自《侵权责任法》颁布以来、学界和实务界围绕着侵权对象、民事法益、民法规定的权利以及民法之利益等诸多概念进行了大量的论战,虽说在基本的概念以及法律规制方面取得了大量共识,但对于民事法益保护机制研究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由于以往学界仅限于对刑事法益的研究,对民事法益的研究不多,导致对民事法益的界定不清,这对完善民事法益的立法和司法保护产生了消极影响.本文尝试从解析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民事法益入手,分析我国民事法益所应当具有的内核,从而对我国进一步强化规范民事法益保护机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张程 《法制与社会》2012,(12):58-59
本文通过案例入手,认识现实中以不法行为维护合法的民事权利。结合国内外对于不法手段行使权利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此类行为进行定性,并且给予类型化的区分。  相似文献   

8.
朱嵘 《人民司法》2023,(19):72-78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在民事强制执行社会化入法方面虽有重要突破,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建议以此次立法为契机,根据形态多样的突出特点,通过类型化的研究方法,构建民事强制执行社会化具有系统性、前瞻性的理论和制度构架。首先,针对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多种形态民事强制执行社会化并存的现状,根据适用范围、赋权方式、行权主体、行权方式、行权效力、费用负担等差异,将其划分为外包、委托、授权、共建4种基本类型;其次,结合不同类型社会化的适用范围等因素,通过立法廓清民事强制执行社会化的边界,进而以类型化为路径,有针对性地构建法律制度,使之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9.
人身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身份延续不可分离的权利。对公民生前的人身权的保护,一直为我国立法所重视,民法通则第五章更是以专节进行了规定。但对公民  相似文献   

10.
李哲 《法制与社会》2013,(14):30-31
随着改革开放后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飞速发展,商业秘密在市场主体之间交往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我国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从民事法、行政法、刑事法等各方面进行了保护商业秘密的立法工作,初步形成了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体系。但是我国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整体制度仍存在不少问题,如立法过于分散、行政法保护色彩过浓、民事法保护不力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制定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完善各项民事保护制度,以及完善行政法、刑法等法律保护制度,形成合理的、先进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法典已经确认了数据的民事权益客体属性,为数据确权提供了民事基本法层面的依据。虽然有关数据政策和地方性立法确认了数据权益,但在全国性立法层面并没有对数据确权作出回应。数据确权是数据立法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数据确权有利于保护劳动,可激励数据生产,促进数据流通,强化数据保护。由于现有法律制度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无法实现对数据的全面保护,因此数据确权立法势在必行。数据立法要在区分数据来源者和数据处理者权利的基础上,构建数据确权的双重权益结构,尊重和保护数据来源者的在先权益,确认和保护数据处理者的财产权益,包括持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以及数据财产权遭受侵害或者妨碍时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消除危险请求权。  相似文献   

12.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立法设计,本意旨在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和对法律公正的维护,然而其在实践中却暴露出种种弊端,本文以一案例为视角,剖析民事审判监督的程序缺陷,并对其完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3.
我国目前在立法上没有对业主团体做出明文表述,在理论上造成主体体系不健全,在实践中造成业主权利保护不全面.对此,本文将从我国是否应当在立法上明确业主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如何确立其法律地位以及在此基础上如何来确认其民事能力等三个方面来探讨业主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4.
孔祥俊 《法学》2018,(3):161-176
"乔丹商标案"再审判决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姓名权可以成为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利,但却是以保护姓名权为名,行保护姓名的商品化权益之实。此种名实不副的状况必然导致一系列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根据现有立法格局和客观实际,进一步厘清商标法上的在先权利、民法上的姓名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商品化权益的相互关系。姓名权与姓名的商品化权益虽均以姓名为客体,但在性质上属于不同的民事权益,有着不同的保护路径和条件,现行法律也将其纳入不同的保护序列,故应将其区别对待并使其各得其所,将姓名的商品化权益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利益。姓名在商标上的使用构成功能与目的的转换性使用,即由人格到商业标志的转换,应将由此产生的在先法益定性为商业标志性的商品化权益,而不适宜将其归入姓名权。姓名的商品化权益既要遵循财产权保护的法律逻辑,又要注重政策考量。商品化权益保护与各国经济、社会、文化和法律传统息息相关,我国的商品化权益保护不能简单借鉴国外相关经验以及仅从概念出发,而是须符合国情、立法状况和实际需求。  相似文献   

15.
当前美国学者对于"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的讨论充满分歧。借鉴德国的基本权利类型化理论,"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是关于"本权请求权"而非"权利保护请求权"的一种"类型化方法"。"消极权利"是指"要求权利相对人予以尊重与容忍的权利","积极权利"是指"要求权利相对人予以给付或作为的权利"。从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立法保护与财政支出等情况来看,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开始注重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立法保护,但是政府的"积极义务"可能意味着某项"职权",并非当然对应着某项"积极权利"。  相似文献   

16.
私有财产权作为公民除生命权之外最为重要的基 本权利,历来是世界各国立法和司法保护的重要内 容。在我国,随着私有财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逐步完 善,特别是今年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保护私有财产权明确写入 宪法,已经形成了以宪法和有关基本法律的立法保障 为依据,以刑事、行政、民事司法保护为主要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17.
随着《德国民法典》的修正,"动物不是物"的规定对整个法学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另有环境伦理学有关动物成为权利主体主张的提出,动物的传统法律地位面临着危机,动物取得人格权,成为权利主体的现实就在面前。本文从民事主体的扩展和演化中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立法,健全动物保护法制,加大对动物的法律保护与道德关怀。  相似文献   

18.
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王丰伦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商业秘密作为法律术语,在我国最早出现在1991年实施的《民事诉讼法》中,但该法只是从诉讼程序上对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并未规定有关的实体问题。直到1993年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才第一次在我国立法上对商业秘密...  相似文献   

19.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之一,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民事主体的人身须臾不可分离。对于人格权的保护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规制日益健全和完善,对于公民的(一般)人格权利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公民的权利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但是在很多方面对于人格权的保护还存在着薄弱的环节。人格权是一个人成为一个完整的社会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目前,世界各个国家对于人格权的重视程度是有史以来最为关切的。但是各个国家对于人格权还存在着理论和立法上的分歧,对于人格权的保护也是参差不齐。本文对公民人格权利法律保障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20.
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人身利益一旦受到侵害,无法以民事主体身份获得法律保护.文章结合案例和学者观点,检讨了传统法律人格的缺陷,借鉴了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胎儿保护的立法经验,认为未来民事立法应当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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