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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健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经济案件不断增多,财产保全制度在诉讼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财产保全制度本身立法的不完善,在对这一制度的理解和实际操作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值得探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尤以财产保全中的担保为甚。本文试对财产保全制度的担保审查中的不规范问题作一分析,并探索相应的对策。一、问题的提出从法院信访部门及与当事人的接触中了解到,当事人对财产保全中的担保审查问题的反映集中表现在:第一,对有些案件如专利侵权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的,要求提供申请保全金额一定比例或等同的现金担保,条件太苛刻,不按要求提供担保的则不采取保全措施;第二,同一法院的承办人之间对申请  相似文献   

2.
财产保全—实现债权的快捷之门财产保全担保—简化财产保全申请的便捷之路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原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以信用担保为主业的全国性专业担保机构。公司于1993年注册成立,2006年10月,根据国家对中央企业进行战略重组的政策,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实施战略重组。现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40亿元,净资产32亿元。同时,公司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3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相似文献   

3.
财产保全—实现债权的快捷之门财产保全担保—简化财产保全申请的便捷之路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原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以信用担保为主业的全国性专业担保机构。公司于1993年注册成立,2006年10月,根据国家对中央企业进行战略重组的政策,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实施战略重组。现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40亿元,净资产32亿元。同时,公司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3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相似文献   

4.
对财产保全中的被申请人要求解除财产保全而提供的担保应否进行审查?编辑同志: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按照这一规定,只要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就应无条件地解除财产保全、请问,如果是保证人以出具担保...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保全担保的规定过于原则,而原有的司法解释又不尽合理,使得保全担保的实践情况相当混乱,保全担保难、门槛高,担保形式、数额标准不统一的状况还比较严重地存在。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除了引入在特别法中已有规定的行为保全之外,几乎没有对原有的财产保全制度作出其他实质性修改。笔者对温州市二级法院2010年至2012年9月间的保全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以期对保全担保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建议。一、保全担保实践的基本情况  相似文献   

6.
陆璐 《法学论坛》2016,(2):31-37
随着独立保函在国际商事中的广泛应用,独立担保制度在我国司法中的法律地位也逐步确立.由其独立性和单据性而引起的保函欺诈和滥用也成为独立担保制度发展的主要障碍.2013年《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将我国的保全制度从财产保全扩大为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为保函欺诈的保全救济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中、英、美不同法律视角下保全救济在独立担保领域适用的比较研究,有利于解决当前我国独立担保制度下保全救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7.
正一、问题的提出财产保全保证担保与民事实体法中的普通保证存在相似性,但在法律性质及规范适用上又有独特之处。认识财产保全保证担保的属性,确定其法律适用规则,是正确进行相关案件审判工作的前提。由于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保证担保未设置具体规范,加之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以来未能给予其应有关注,以至于在法律适用中出现不少困惑与争议。以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为例: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责令其提供担保。保证人  相似文献   

8.
鲁军 《法制与社会》2010,(5):140-140
民事诉讼法对财产保全担保仅在司法解释中规定“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的数额”,由此造成不同法院之间所采取的适用标准不一。本文就杭州市基层法院为例对保全担保的司法实践情况作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9.
高燕红 《法学杂志》2006,27(6):110-113
一、浮动担保与固定担保的概念浮动担保(Floatingcharge)与固定担保(Fixedcharge)是英国担保法中相反相成的一对重要概念。浮动担保是指企业以现有资产设定的一种担保。企业可以继续从事经营,其资产仍可以正常处理。但是这种担保一旦由于出现债务人违约、债务人公司停止或破产清算等情况而“具体化”,便成为固定担保或强制性的担保。与此相对,固定担保则是指与特定财产相联系的担保,如抵押。①二、浮动担保与固定担保的本质特征(一)固定担保的本质特征设立固定担保的关键,首先在于清晰准确地界定担保财产的范围。如果担保财产的范围规定得…  相似文献   

10.
在财产保全制度中,当财产保全被认定为有错误或基于其它原因,法院而解除对财产的保全时,是否也应当同时解除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呢?对此问题,现行法律缺乏明确的规定,这严重影响了财产保全制度功能的发挥。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立法及司法实践的分析,提出了解决此问题的两种途径:一是行使法官的释明义务,二是赋予申请人以催告权。  相似文献   

11.
卜千 《法制与社会》2012,(32):117-118
我国现有的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法律规定,对诉讼财产保全解除的条件、时限、程序等规定过于笼统,实践中难以操作。本文运用规范分析和价值分析的方法对财产保全解除的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使得案外第三人担保既符合保全理论,又实现了诉讼担保的制度价值,以期有所突破,便于对今后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财产保全制度管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财产保全制度管见韩象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活动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在民事,经济案件诉讼中,财产保全制度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案件执行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运用财产保全程序已日益成为执法活动中一项突出的诉讼环节,特别是在询事案件中,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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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上简称《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关对抵押物进行保全的规定。一、对抵押物进行保全的法律、法理依据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债务人除已设定抵押担保的财产外,已无其它财产可供保全,即使在诉讼中债务人已向第三人履行了义务,抵押担保解除,也难以保证债权人从这部分财产中得到清偿。针对这种现象,为保证债权人…  相似文献   

14.
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并存时的责任承担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属人的担保、债权担保。抵押担保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担保属物的担保、物权担保。当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并存时,如何确定担保人的责任及内部追偿,对此《担保法》与《担保法》司法解释虽已作出规定,但对某些相关法律问题在理论上与具体司法实践中尚有必要进一步研究、探讨。一、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对保证担保与…  相似文献   

15.
论债权人的撤销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法理论关于债的担保有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之分。一般担保是指,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须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全体债权人担保债的履行,故民法上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称之为“责任财产”。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对“责任财产”所采取的措施称为债权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及第74条分别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对我国债权保全制度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建立了我国现行债权保全制度。债权保全制度的  相似文献   

16.
贾静 《政法论丛》2008,10(3):41-44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我国传统上的人格化的信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有内在缺陷,从而导致目前社会信用匮乏,但这种状况也为人格化的信用向制度化的信用转型提供了契机——担保物权作为一种制度化的信用手段即是其重要表现。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担保物权日益发挥强化信用的功能,这也是担保物权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7.
论诉前扣船担保方式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论述了抵押和质押作为担保方式在海事诉讼中不是运用最多的,程序法中对这两种担保方式的规定,为中国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理论提出了新的课题。保证是诉前扣船中最常用的担保方式,保证人的资格对保证的实现至关重要。优先权在诉前扣船中适用具有可行性,浮动抵押不能适用于诉前扣船。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依法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不断增多,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被告向法院提供担保要求解除财产保全的也为数不少,有的提供财产担保,有的提供保证人担保。对于被告提供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应否成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成为一个认识不一致、做法不统一的问题,法律也无明确具体的规定,以致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和做法。一种做法是认为保证人和被告共同与原告产生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担保义务应当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中予以明确,否则将失去强制执行的依据,因此应将保证人列为当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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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各地租赁经营的地方性规定,企业租赁经营必须实行担保制度。但无论是抵押担保,还是保证担保或者保证金担保,其最大缺陷在于担保财产与租赁企业财产相差过于悬殊,租赁企业的经营风险并未真正由国家转移到承租人身上,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租赁经营的迅速发展。因此,如何建立和完善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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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受破产宣告后,其全部财产构成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接管。一般来说,破产企业的全体债权入都应当受破产程序的约束,不得请求个别清偿。但是,清算组实际占有管理的财产,有的可能属于第三者,有的则可能设定了担保。属于第三者的财产,权利人有权取回。设定担保的财产,担保债权人有权加以变卖而优先受偿。 取回权 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所谓破产法上的取回权,就是指对破产企业中属于他人但由于种种原因被破产企业占有的财产,该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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