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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如何改进和加强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人大工作必须着力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几年来,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审议意见交办制度,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它是健全地方人大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的一种新的尝试,有些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探讨。一、关于审议意见的概念有的同志认为,凡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发言都应视为"审议意见";有的把主任会议对"一府两院"工作提的意见和建议也作为"审议意见"。笔者认为,审议意见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即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情况汇报时,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的达成共识但又不适宜作决议或决定,而常委会认为应当交"一府两院"办理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  相似文献   

2.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它通常形成文字形式的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办理。认真落实好审议意见,努力推进"一府两院"工作,既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以下简称"例会")的目的所在,也是监督的主客体双方的共同责任。本文试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角度,就如何落实好审议意见,谈点管见。一、在前提条件上,要注重审议意见的规范性。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例会上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集中和概  相似文献   

3.
《浙江人大》2011,(7):54-55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都要形成审议意见。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文件中,标题或内容都是"人大常委会对某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有人认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表述不妥,应按监督法的提法,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  相似文献   

4.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都要形成审议意见。在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印发的文件中,标题或内容都是人大常委会对某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有人认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表述不妥,应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笔  相似文献   

5.
审议意见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文书形式,主要是向"一府两院"转交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于法律、法规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各地的做法不尽一致,多数地方是由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汇总,交一府两院办理,也有一些地方"审议意见"还要经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审议讨论和表决通过后,再交一府两院办理,并要求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执行情况。对此,笔者认为,"审议意见"属于建议、批评和意见范  相似文献   

6.
武春 《人大研究》2011,(4):40-41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都要形成并下发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审议意见,标题或内容都有类似“人大常委会对某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这种提法,笔者认为欠妥。正确的提法应多加上“组成人员”四个字,类似“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某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实际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也不完全是一回事,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7.
审议意见,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创设的一种规范性文书.它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后,针对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而提出的改进意见和要求,并以人大常委会文件转交"一府两院"办理,从而直接实施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的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8.
审议意见指因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议题而形成的意见。广义的审议意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对有关法律草案或者报告的意见,如对法律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工作报告的内容提出的修改意见等,立法法和各省、市、自治区以及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对此都作了规定。二是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对社会治安治理问题的意见等,对此各地规定并不一样。狭义的审议意见专指后一种情形。第一种情形的审议意见的意义主要是程序上的,对"一府两院"工作并没有直接的监督作用;第二种情形则是直接针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直接要求"一府两院"改进下一步的工作,监督的意味较浓。本文从监督的角度介绍立法对审议意见的规定,对第一种情形不予涉及,故下文中的审议意见是狭义的。从现有立法来看,一些地方未对审议意见作出规定。在作了规定的地方,有许多是在其监督条例中规定的,如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中就有审议意见的内  相似文献   

9.
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依法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而审议的质量是监督取得实效的基础,是形成好的审议意见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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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2008年底,福州市台江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福州市台江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处理办法》,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时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成和研究处理程序、时限作了明确界定。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常务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十日内,以正式文件经常委会主任签发后送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在收到审议意见后,应当在七十天内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送交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11.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而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形成的“审议意见”,则是体现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评判和要求的一种表达方式。但是,从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来看,从行文到督办都缺乏应有的力度,效果不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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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把在会议中形成又不宜作出决议、决定的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执行机关,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办理和答复。审议意见的产生和运用,改变了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议而无决"和"议过就了"的状况,对提高议事效能、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都具有积极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看,还是从审议意见的实际作用看,都应赋予审议意见一定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3.
审议意见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专门用于对"一府两院"工作汇报审议结果的书面表述。因其被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运用,加强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就显得很有必要。弄清审议意见的概念,掌握合理的操作程序,注意避免一些容易出现的问题,对于正确表达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志,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审议意见的概念、内涵及其法律意义审议意见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某项工作汇报后提出的评价和建设性看法,是经过综合整理后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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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从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实践看,听取和审议本级"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具有经常性、针对性、及时性、实效性等特点,已成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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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都要形成审议意见。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文件中,标题或内容都是人大常委会对某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有人认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表述不妥,按监督法的提法,应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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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春 《新疆人大》2014,(4):38-38
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后,依法要形成“审议意见”。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有些地方进行归纳整理后,由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以“审议意见”的形式印发相关部门。有人认为,人大常委会表决的过程就是做出决定的过程,经过表决的“审议意见”不应称为“审议意见”,应称之为“决议”或“决定”;有人则认为,表决通过后的“审议意见”当然还是“审议意见”。本刊现选择了不同观点的文章,供您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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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人大工作实践中,关于审议意见的法律地位及效力问题,要注意走出几个误区。——走出审议意见应该是人大常委会整体意见的误区《监督法》第14条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一府两院"研究处理。第20条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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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审议意见表决与否,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都不会发生质的变化,只是通过表决的形式,使审议意见更加规范。笔者认为,表决通过后的审议意见,不可等同于决议或决定。理由如下:从两者的法定含义看:审议意见是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工作机构执法检查报告、视察报告、专项调研报告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决议或决定是指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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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探索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书,送达有关国家机关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人大常委会,是强化对同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简称"一府两院")监督的有效形式。从1998年8月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开始,运用这种形式,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不断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到2003年8月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五年召开39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42项,形成审议意见书55项,提出审议意见455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立法规范,确立审议意见书的地位依照法律规定我们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委会会议,每次会议近一半的议程就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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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所发表意见、建议的综合概括,也是常委会会议成果的一种载体,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约束力。近几年来,宜昌市猇亭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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