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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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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条 为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使外商投资方向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以及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外商投资项目)。 第三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经国务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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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使外商投资方向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的规定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项目以及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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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来华从事创业投资,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创业投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管理,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外商投资管理和广告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是指依法经营广告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本规定合称为中外合营广告企业,以下同) ,以及外资广告企业。第三条 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除必须遵守本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  相似文献   

5.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6.
第一条 为规范对外商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国际海上运输业务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业务的管理,保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海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业务(以下简称国际海运业) ,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和商务部及其授权的部门负责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经营国际海运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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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与法律》2005,(1):32-33
2005年2月17日,国家旅游局会同商务部发布了经修汀的《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暂行规定》降低了外商投资国内旅行社的门槛,放宽了对其的限制,修订内容主要有两处:(1)原本规定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现在降低为“注册资本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2)原本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方设立控股或独资旅行社的范围限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5个城市,修改后,取消了此条规定。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来华从事创业投资,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创业投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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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已经2001年12月5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0.
《中国法律》2002,(1):41-42,107-1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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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适应电信业对外开放的需要,促进电信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除必须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电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可以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分类依照电信条例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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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外商投贸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 1.荒地、荒山、滩涂开垦、开发(含有军事设施的除外),中低产田改造 2.糖料、果树、蔬菜、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开发 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系列化生产 4.林木营造及林木良种引进 5.优良种畜种禽、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  相似文献   

13.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1.荒地、荒山、滩涂开垦、开发(含有军事设施的除外),中低产田、低产林改造2.粮、棉、油料、糖料、果树、蔬菜、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开发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系列化生产4.林木营造及林木良种引进5.优良种畜种禽、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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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第155号令[公布日期]2007.1.22[类别]经济法·商务[施行日期]2007.3.26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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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7日商务部令第2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第一条为了促进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允许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第二条本规定中投资性公司系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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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促进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允许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第二条 本规定中投资性公司系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并有三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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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设立及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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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与法律》2004,(1):42-4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联合于2004年3月2日颁布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同日起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原来印发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若干规定》(工商广字[1994]第304号)同时废止。该规定主要内容如下:(1)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商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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