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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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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使中等学校教职员工工资标准逐步趋于统一合理,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适当地提高教职员工的待遇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特修订了「全国中等学校教职员工工资标准」,自本年六月份起施行。兹根据教育部指示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执行中应行注意事项如下,希遵照办理。所有前颁之有关中等学校教职员工工资标准的历次通知即行作废。一、全省中等学校(包括工农速成中学)与中、小学业余进修学校应自一九五四年六月份起根据「全国中等学校教职员工工资标准表」执行,六至十二月提高部分,于十二月份发薪时一次补清。二、关于升级、评级及审批程序:  相似文献   

2.
关于执行「子女教养补助费之规定」工资制一方个人生活费的扣除标准,省府曾于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九日以(53)省人会财行字第三八九号通知执行在案,但由于工资制一方的工资级别标准不完全与政务院所颁发之「各级人民政府工资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相符,因此,在执行中对扣除工资制一方个人生活费的计算仍有困难,特别是各国营厂矿企业之干部与各公立学校之教职员悬殊尤甚。为解决这一问题,特作如下补充规定:1.凡执行政务院颁发的「各级人民政府工资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各级人民政府供给制工作人昌津贴标准」者,仍按(53)省人会财行字第三八九号通知执行。  相似文献   

3.
一、本办法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印章的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学校、幼儿园、教育部所属企业单位印章的制发办法」拟定之。二、中等学校、初等学校、幼儿园、训练班、机关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职工业余学校的印章样式,不论公立、私立、民办及厂矿企业自办的学校,规定一律为圆形,直径四公分,边宽一点五公  相似文献   

4.
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一)、(二)、(三)、(四)、(五)、(六),各地区适用工资标准种类和生活费补贴表(国务院1956年7月6日以(56)国议习字第51号通知颁发)和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均已在山西政报1956年第14期刊载,希先遵照执行,附表随  相似文献   

5.
开于一九五三年暑、寒假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举业生参加工作后的工资待遇问题,本院(53)财政字第二二○号通知巳作了规定,根据各地执行以来的反映,特作如下修正,希按照执行。一、一九五三年寒假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工作后,一律实行工资制待遇。除作教学工作者另依各级学校教职员工工资标准表办理外,其余不论担任行政、技术或其它工作,均应暂按下列规定发给工资:(一)高等学校:甲、研究部(所)毕业者二二○分。  相似文献   

6.
现将教育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全国改善城市中、小学教职员工住房条件经验交流会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参照办理。城市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十分艰苦,住房比较困难。希望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同志予以关心,把城市中、小学教职工的住房问题列入议事日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相似文献   

7.
高等学校及高等师范学校一、工资:教职员工总平均数三○三分。其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职员、工警各级工资,照中央一九五二年颁布的全国各级学校教职员工工资标准表(附表一)执行。前项总平均数,依照华北一九五四年规定统一标准,原则上维持一九五三年执行数,不作变动。二、职工福利费:(1)工会会费,按工资总额百分之二计算,拨交工会。(3)多子女补助费,家属困难补助费,家属医药补助费,按教职员人数,每人每月八分,由学校统一掌握使用;但使用时包括工友在内。  相似文献   

8.
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教育部、财政部及国务院人事局颁发的「关于调干学生入学后子女教养补助及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规定」及我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湖南省关于调干学生入学后子女教养补助及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办法」各一份,随文附发,望即转知所属机关执行。  相似文献   

9.
经省政府批准,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等问题的通知》(入发[1997]89号)文件精神,我省已发文部署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工作。主要内容是: 一、适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1.从1997年7月1日起,将机关行政人员的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  相似文献   

10.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一)、(二)、(三)、(四)、(五)、(六),各地区适用工资标准种类和生活费补贴表,业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32次会议通过,现予颁发并希遵照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工资改革方案实施程序的通知执行。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的升级办法,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已有具体规定。现在根据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目前工资水平和工作人员的构成情况,分别确定1956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升级控制数字(地方的见附表,中央的,另由国务院人事局通知),希研究执行。各部门和各地区如果对分配的升级控制数字有意见,可以报国务院审核。但非经国务院  相似文献   

11.
豫政〔2 0 0 0〕 58号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  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审批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我省审批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促进全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通知》 (国发〔1986〕 10 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2 0 0 0〕 3号 )和教育部《关于颁发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暂行 )的通知》 (教发〔2 0 0 0〕 4 1号 )、…  相似文献   

12.
昆明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正式建立昆明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7〕5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昆明学院的领导,指导学校制定总体发展规划,落实资金,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把学校建设成为合格的本科高校,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同意正式建立昆明学院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学院筹建工作评估验收的函》(云政函〔2006〕103号)收悉。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  相似文献   

13.
云政办发〔2006〕60号省教育厅: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云南财贸学院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06〕19号)转发给你厅,请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指导学校制定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教育部关于同意云南财贸学院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06〕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财贸学院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的函》(云政函〔2004〕43号)收悉。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  相似文献   

14.
关于行政部门供给制干部调至学校工作后的级别待遇,及去年大、专学生参加工作满六个月之教职人员的评级等问题,根据华北教育局指示精神,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凡在一九五二年七月以后正式评定级别之供给制干部,调到学校工作后,其现行待遇,高于原行政级工资待遇者不变;低于原行政级工资待遇者,可按原行政级别改为工资制待过(学校级别仍为现行级别不得因之提高)。但个别德才条件过低者,亦可低于原待遇。此项规定,从一九五四年三月份起执行,以前低于原待遇者不再补发。今后从行政部门转至学校工作之干部,均暂按原行政级别改为原工资制(如原来即是工资制亦暂不变更)。待工作满六个月后,再根据本人德才条件,按各级学校教职员工工资标准重新评定级别。评为学校级别后,如其工资仍低于原行政级别之工资分数,一般仍应按原工资发给。省、专保育院少数干部原系行政级别时,亦可按以上规定执行。如原系离职后又  相似文献   

15.
为了进一步办好中等师范教育,提高初等教育的质量,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已发出「关于师范学校今后设置发展与调整工作的指示」。指示中除对四年多来全国中等师范教育的发展和整顿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简要说明外,对于师范教育当前的任务和工作方针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初等教育是整个教育建设的基础,师范学校是办好初等教育的关键。根据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要求,今后如何做到有计划地培养合格的并有足够数量的小学教师、成人初等学校高级班师资和幼儿园的教养员,且能在若干年内,使文化程度低的在职小学校教师得到应有的提高,是师范学校的重要任务。因此,关于中等师范教育的工作方针,指示中指出今后应根据小学教育的发展计划与可能条件,有计划地发展师范学校;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将现有初级师范学校逐渐转变为师范学校或改办为轮训小学教师的场所,以逐步达到提高小学教育质量的目的;小学师资的供应,除师范学校外,可另办师范速成班;幼儿师范学校应有重点地设置和发展。为了贯彻上述方针,指示指出,各地对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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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不能和企业职工采取同样的办法计算工龄,国家机关和企业部门的工资标准也有差别,因此,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还不能立即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目前为了适当地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和计算工作年限等问题,制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现在一并颁发,望即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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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根据全国第二次油脂专业会议的精神及中央四部一社关于「植物油加工办法的协议」的规定,参照前省财委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一日(54)财经贸字第一五二号通知颁发的「领导私营土榨油坊暂行办法」,对私营土榨油厂(坊)组织管理问题,作加下规定:一、关于组织领导问题:(1)根据国家过渡时期对私营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政策,对私营土搾油厂(坊)逐步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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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不能和企业职工采取同样的办法计算工龄,国家机关和企业部门的工资标准也有差别,因此,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还不能立即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目前为了适当地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和计算工作年限等问题,制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现在一并颁发,望即遵照执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国家机关所属的事业费开支的单位,都可以参照这个命令所颁发的各项办法和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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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办发〔2006〕6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卫生厅: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在保山卫生学校基础上建立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教发函〔2006〕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领导,指导学校制定总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把学校建设成为合格的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教育部关于同意在保山卫生学校基础上建立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教发函〔2006〕4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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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办发〔2006〕63号曲靖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卫生厅: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曲靖卫生学校基础上建立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教发函〔2006〕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领导,指导学校制定总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把学校建设成为合格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曲靖卫生学校基础上建立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教发函〔2006〕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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