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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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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重庆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  相似文献   

2.
<正>2015年第6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5号)中的一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3.
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文件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文件2014年第4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的要求,我市将于6月1日起开展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现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领用、清理缴销结存普通发票,使用网络开具普通发票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试点纳税人领用普通发票事宜使用普通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可在办理税务登记、票种认定等相关手续后于2014年5月20日起,到各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普通发票申领工作,但从2014年6月1日起方可开具国税监制发票。为避免因"营  相似文献   

4.
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为进一步提升普通发票管理水平,切实方便纳税人,按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工作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务行政审批方式提升办税服务效能的意见》(税总发[2013]127号)文件精神,根据《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30号令)规定,将从2014年4月15日起在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推广应用网络发票,现将普通发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2014年第10号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管理,规范《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使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制定了《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2014年11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范《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以下称"收购发票")使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相似文献   

6.
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现将《重庆市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税收票证和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种类及式样重庆市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第—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7.
《内蒙古政报》2011,(21):24-3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要求,内蒙古国税局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第3号)。我刊将从本期开始,对《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陆续刊发。  相似文献   

8.
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为有效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资料及留存备查资料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所需报送备案资料及留存备查资料,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办理方式企业可以到税务机关实地备案,在具备网络备案条件的区县税务机关也可以采取网络备案的方式。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报送相关纸质资料的企业,应当到税务机关实地备案。三、重庆市内跨区县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优惠事项备案管理  相似文献   

9.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报(渝府发〔201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4〕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的通知(渝府发〔2014〕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六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渝府发〔2014〕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3年度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情况的公告(渝府发〔2014〕12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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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6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9号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6年版)》予以发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将不再执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7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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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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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让纳税人享受"一次身份确认、终身便捷办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实行实名办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名办税的含义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包括实名认证和实名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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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为规范全市地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强化税源监控,优化纳税服务,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对《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重新予以发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执行。特此公告。附件:1.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税收征收率表2.重庆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地方税收征收率表  相似文献   

14.
云府登448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第3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磷矿增值税管理的通知》已于2008年6月6日经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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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登413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第2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于2008年2月3日经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二○○八年三月十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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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4号为规范发票查验抽奖行为,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和查验发票,营造依法诚信使用发票的良好氛围,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查验抽奖管理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现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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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文件渝国税发[2008]49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将市局根据《通知》中公布的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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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要求,我市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现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领用、清理缴销结存普通发票、使用网络开具普通发票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试点纳税人领用普通发票事宜使用普通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可在办理税务登记、票种认定等相关手续后于2013年12月31日起,到各主管国税机关领取普通发票,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具国税监制发票。为避免因"营改增"试点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对未及时到国税机关领取发票或未及时开通网络发票开具功能的试点纳税人,其结存的地税机关监制发票可使用至2014年6月3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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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文件渝文委发[2014]106号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委(文广新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古籍保护新形势、新情况,市文化委制定了《重庆市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认定办法》,并经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登记审查(渝文审[2014]61号),现印发给你们。《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申报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文广发[2009]177号)废止。特此通知。重庆市文化委员会2014年9月2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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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文件渝文委发[2014]96号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委(文广新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古籍保护新形势、新情况,市文化委制定了《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认定办法》,并经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登记审查(渝文审[2014]60号),现印发给你们。《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申报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文广发[2009]177号)废止。特此通知。重庆市文化委员会2014年9月2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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