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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刘少雄 《政府法制》2008,(19):56-57
公司制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现状 公司制国有企业在制度安排上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在国有企业内部建立现代企业法人制度。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明确公司的法人性质;二是界定产权关系,明确投资者对公司法人享有的股权性质;三是建立“公司治理机制”,在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执行经理之间形成一定的制约关系。  相似文献   

2.
一、商业银行可以办“三产”吗?我国的公司制企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用自己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净资产对外直接投资生产和服务型的企业。我国的商业银行是公司企业法人,它能否投资第三产业呢?在我国商业银行法颁布之前,一些商业化经营的银行充分发挥自己的经营...  相似文献   

3.
1988年11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和1991年4月9日修订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增设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我国企业法人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两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据此审理了大量破产案件,对规范企业法人破产,加快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优化资本结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现行的破产法已不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完善破产立法,规范企业法人破产势在必行。一、宪善破产立法的目的和原则…  相似文献   

4.
<正> 关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目前争议颇多。对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性质、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从事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分支机构经营活动后果的承担等问题,理论界在认识上存在分歧,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致。这些问题的探讨,对完善民事法律制度和统一适用法律,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性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是企业法人在一定区域内设置的、在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内从事经  相似文献   

5.
刘平 《广东法学》2005,(5):47-48
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实践中出现了以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而实际上仍由该企业法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新情况。这种作法的实质是以企业法人的劳动为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利害关系人积累无形财产。虽然没有违反现行商标法的具体规定,但不符合企业法人制度的基本要求,并且会使企业法人面临潜在的危害,应给于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  相似文献   

6.
法人解散民事主体资格的确定及其民事责任承担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法人解散民事主体资格的确定企业法人出现解散事由时,依法应当组成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对解散企业法人组成清算组织正在进行清算,或者应当清算而未清算时,该企业法人是否终止,其民事主体资格是否依然存续,以及该企业法人与以清算为目的成立的清算组织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等问题,是审理以解散企业法人为债务人的民商事案件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即首先要解决民事诉讼主体的问题,也就是说要解决债务的相对性问题。下面从两个方面予以分析。企业法人解散与企业法人终止的关系问题,亦即企业法人解散后在清算阶段或者应清算而未清算阶段…  相似文献   

7.
中外合营企业发展迅速,已形成相当规模,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经济成分。与之相适应,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中外合营企业在其设立、变更、撤销诸环节上,实行了不同于其他企业法人的政策和程序,引发了若干的法律实践问题。一、因合营企业设立程序特殊,引起的法律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合营企业在设入程序上,实行了与其他企业法人不同的企业登记程序、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其他企业的注册资本则要求“企业的注册资金应与实在资金相一致”…  相似文献   

8.
我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向公司制改革的过程中,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其中有一些问题属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对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运用问题。如企业出售前的遗漏、隐瞒的债务,原则上应由负清理责任的企业主管部门在原企业出售前的实有财产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企业实行零资产出售的,应由购买方与出售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由购买方以及在出资成立的新有限公司的股权为限承担责任。本文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原则角度阐述了上述观点。  相似文献   

9.
也论企业法人财产权张天智王亦平同志在《论企业法人财产权》(载《法学杂志》95第五期,以下简称王文)中提出了"法人财产权首先是法人财产所有权"的观点。对此笔者不敢苟同。首先,企业法人财产权不是法人财产所有权。这集中体现在企业法人的存在与否不是由企业法人...  相似文献   

10.
关于企业法人设立无效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企业法人设立制度体现着对市场准入的规制 ,是市场秩序良好运作的前提 ,立法上往往从条件设定、设立程序和事后补救三个环节对企业法人的设立进行控制。我国在事后补救环节上的立法和实践都相当薄弱 ,应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 ,建立我国的企业法人设立无效制度。  相似文献   

11.
对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的性质问题,历来有多种不同的学说。本文首先论及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的效力,接着阐释对企业法人目的范围限制的必要性,最后论述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的性质,并从法理及现实所需的角度指出代表权限制说的合理性所在。  相似文献   

12.
一般认为,企业法人的独立财产责任是企业法人财产独立的必然结果。笔者认为,法人的独立财产责任并不是人们追求财产独立的副产品,恰恰相反,在法人制度的形成过程中,正是由于人们在追求责任独立的制度创造实践中,才悄然不觉地构织了我们可以称之为财产独立的制度秩序。企业法人出资人有限责任原则,是企业法人制度的基础。有限责任原则包含着权利义务两方面的内容,两者的结合,构成了法人制度的基本方面,也是我们据以认为财产独立的依据。  相似文献   

13.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鉴于被告方数个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其在各企业法人中的法定职权与义务基本相同,故在向被告方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仅送达至其中一个企业法人,并通过该企业法人向被告方其他企业法人转交或者留置送达的做法,并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属于审判程序违法。  相似文献   

14.
谢艳 《四川审判》2002,(4):55-55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告送达的两种情形,一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二是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由于民诉法未规定公告送达适用的诉讼主体,有的法院在本院公告栏中向企业法人送达诉讼文书,有的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报》向企业法人送达。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谢艳同志认为.向企业法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企业法人的实际情况。理由是:  相似文献   

15.
法人股特别是企业法人股在股份制企业中大量存在,是我国股份制企业的一大特色。企业法人股作为法人股的一种,是指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作为企业法人股份的投资,不一定是企业所有的资产;而且企业法人股也包括作为公司的企业法人向自己投入资产所形成的自有股份。企业法人股以投资主体的身份为标准来划分,主要可分为以下四种:1. 国有企业法人股,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用国家授予其自主经营的国有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2. 集体企业法人股,通常是集体企业以其所有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相似文献   

16.
论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孙效敏 《现代法学》2004,26(4):122-127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地位如何,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导致立法相互矛盾,执法不统一。笔者从理论和实践上论证了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仅丧失其经营资格,同时丧失其法人资格,这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性质所决定的;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之债权债务由清算组继受,清算组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是被清算企业人格的延续;清算组不作为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7.
企业法人分立后原企业的债务由谁承担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企业法人分立之后原企业的债务由谁承担,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我国《经济合同法》第26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企业法人分立之后,原来的企业即随之终止,企业法人分立之后原来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就只能、也应该由在企业变更基础上设立的企业法人来承受,而不能一笔勾销,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在于:其债务由分立后的那个或那几个企业法人承受,具体份额多少?对…  相似文献   

18.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敏涛 《中国律师》2002,(10):48-50
两种争议随着社会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公司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企业法人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使得企业法人从设立、变更到终止,都被相应的法律、法规所制约和规范,一旦企业有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关的处罚和制裁,其中,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对企业法人违反法律或法规的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之一。企业法人被登记主管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其主体的法律地位如何变化,一直是法律界人士探讨的话题之一。法律界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  相似文献   

19.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6)苏经请字第4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投入未达到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时,应根据本院1994年3月30日法复【1994〕4号批复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理,即其民事责任由开办该企业的企业法人承担。但为了稳定经济秩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这类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前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宜因其注册资金投入未达到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而确认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注册资金投入未达到法院规定最低限额的企业法人签订的经济合同效力如何确认…  相似文献   

20.
被撤销企业法人的债务应否追究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王欣新企业法人被撤销后其未能清偿的债务应否追究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第一,认为不应追究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因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如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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