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民族自治地方刑法变通或补充立法探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历史、地理、社会诸原因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较之汉族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上相对落后。国家制定刑法典只能从全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一般水平和大多数人口中犯罪的基本状况出发 ,而不可能具体反映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犯罪特点 ,因而刑法典的某些规范不能全部适用于少数民族。鉴于此 ,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区或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刑法变通或补充规定的特殊权限。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刑法变通或补充规定 ,应当遵循法制原则、求实原则、理性原则和从宽原则。民族刑事立法 ,以一个少数民族原则上制定一部本民族统一的刑事法规为宜。  相似文献   

2.
由于我国的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在少数民族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主要行为规范.可以说在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稳定方面,民族习惯法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本文主要探讨了刑法在少数民族地区变通的可行性,列举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刑法变通的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分析了当前形势下我国刑法变通的必要性,并且提出了立法上的建议.事实上,刑法的变通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它还与民族问题密切相关.如何可以既解决少数民族的犯罪问题又不影响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是本文理论研究的重点内容.  相似文献   

3.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是自治权中的重要内容,是民族自治法规立法的灵魂。本文从分析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法理依据入手,并着重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行使权限,使得民族自治地方行使变通权的范围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4.
竹怀军 《法学杂志》2005,26(2):50-52
对于少数民族认为没有社会危害性,而《刑法》认为有社会危害性的风俗习惯,民族特别刑法一般不能规定为犯罪行为,但如果《刑法》认为有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应当规定为犯罪行为。对于少数民族认为有社会危害性,而《刑法》认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风俗习惯,民族特别刑法可以规定为犯罪行为,但必须十分谨慎。民族特别刑法必须剔除《刑法》中本民族完全不能适用的犯罪,通过变更罪状和法定刑的方式变通本民族不能完全适用的犯罪。刑法的变通或补充权应归属于民族自治地方所在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相似文献   

5.
论刑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变通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西部开发中应通过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刑事变通立法来解决民族习俗与国法之间的矛盾 ,注意把握少数民族刑事立法变通权的依据、指导原则 ,对相关的刑法条文作必要变通。  相似文献   

6.
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关于变通的规范与变通实践的悖离,这种悖离主要体现在宪法、法律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制机关立法变通权,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实践中却并未充分行使这种变通权,而宪法和法律并未授予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变通权,但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出于种种目的却大量进行着变通行为。解决这种悖离现象的主要对策是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促使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积极行使法律变通权,同时通过宪法或法律授予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一定的变通权,但应明确变通权行使的目的及范围,以限制司法机关滥用变通权。  相似文献   

7.
论中国民族自治地方刑法变通或补充规定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前言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此作了全面的规定。刑法第九十条也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所谓刑法变通或者补充规定,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据刑法的基本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  相似文献   

8.
刘之雄 《法商研究》2012,(3):106-113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施行刑法的现行制度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刑事和解既具有变通施行刑法的功能,又具有克服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变通制度固有弊端的优点,并且与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传统法律文化高度契合,因此应作为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施行刑法的最佳机制。在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应采用司法机关主导的和解、司法机关委托的和解和司法体制外的和解并存的模式。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传统法律文化、民间解纷力量以及习惯法是在该地方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可资利用的本土资源,应将其纳入刑事和解的制度框架合理利用,以保障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得以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9.
刁飞腾  赵平 《法制与社会》2012,(35):282+284
本文首先介绍了补充原则与宽容原则的基本概念,并就此两种原则纳入到现代刑法中的必要性作了简要的分析论述,希望对现代刑法原则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何泽宏  庄劲 《河北法学》2001,19(6):47-49
空白刑法的补充规范,对构成要件起着补充说明的作用.是刑法的间接渊源;补充规范的变更.属于刑事法律的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溯及力问题,如果该变更是评价性变更,应适用轻法;如果该变更是技术性变更。应适用行为时法。  相似文献   

11.
权利发展遵循初民权利———自然权利———法律权利的进路;刑法进化存在伦理刑法———政治刑法———市民刑法形态,与权利发展一动一趋。中国向公民社会迈进,刑法发展以民权刑法为目标。中国刑法改革必须承应社会变迁与权利发展,以权利发展为主导,改革刑法的基础观念,反思刑法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非犯罪化与刑罚改革。  相似文献   

12.
陈爱萍 《政法学刊》2006,23(6):42-46
我国对专利权刑事保护的规定集中在1997年刑法典中。这种立法模式使专利权的刑法保护更加完备和系统。但随着专利权犯罪的多样化,集中型的立法模式导致专利权犯罪的规定得不到及时修改,立法的滞后削弱了专利权的保护。我国应当增强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意识,尽快完善专利权保护的刑事立法,加强刑事自诉制度和对行政权的监督,从而完善我国专利权的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13.
在国内刑法中确认和体现国际刑法规范是缔约国应尽的国际义务,也是有效打击国际犯罪的需要。国际刑法公约中有关国际犯罪的实体法规定、程序和证据规则的规定、刑事合作的规定、预防性措施的规定等,应当成为国内立法体现国际刑法规范的主要内容。在中国,国内立法确认和体现国际刑法公约的主要途径有制定单行刑事法律、修改补充现有法律条款、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等。  相似文献   

14.
刑法国际化原因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国际化作为刑法发展过程的必然趋势,其出现及强劲的走向有其深刻的内在机理与外在因素。本文从刑法阶级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分析了刑法国际化的法律基础;论证了刑法国际化的外在因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等等。  相似文献   

15.
从实证研究的角度看,我国存在着两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刑法解释体系:刑法有权解释体系和刑法适用解释体系。刑法适用解释对定罪量刑有着更加现实和重要的意义。刑事政策是刑法定罪量刑的基础。无论是刑法有权解释还是刑法适用解释,其内容都必须符合刑事政策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谢佑平  王珂 《法学论坛》2006,21(5):57-66
作为国内公法的一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共同展示了国家诠释、认定、处罚犯罪的整体流程和态度。通观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各国的刑法具有巨大的差异性,凸现了不同的国家性格,表现出执著的国内特色,国际和区域领域的刑法统一步履维艰;而刑事诉讼法在各国日益呈现出一种统一的趋势和样态,各主权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价值、理念、原则、制度趋于同一,其内容已经成为超越国家的真理性共识,并最终成为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本文在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国际与国内两个层面的表现样式作一番比较和考察后,着重于探讨形成这种不同样式的原因。揭示样式背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制定的不同的生态机理,提出我国立法机关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视角和立场应当是充分考虑刑事诉讼程序的超国界性。  相似文献   

17.
陈家林 《现代法学》2008,30(3):20-29
我国两部刑法典都是客观主义性质的刑法典,1997年对1979年《刑法》的修正只是立法技术的提升,并不意味着刑法基本立场有重大的转变。刑法首先是行为规范,其次才是裁判规范。纯粹的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都无法说明我国刑法的基本性质,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考虑才符合我国刑法的基本立场。法益侵害说存在缺陷,应同时考虑规范违反说才能正确解释刑法规范的性质。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立法机关存在将有关行政法等部门法律直接引向犯罪的趋势。这不仅导致了附属刑法的弱化,甚至使附属刑法的作用被忽视,还对我国司法实务的操作造成了不便,将本不该由刑法规制的行为错误地划分为犯罪。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学者开始关注我国并不存在的附属刑法。附属刑法本身具有实现维系刑法典稳定、衔接刑法与各部门法、为刑法提供持续性保证的功能。其具有实在内容、又以刑法典为基础和本源,故附属刑法是可以修正刑法典并达到刑法对社会治理作用的有效形式。  相似文献   

19.
陈晓宇 《河北法学》2011,29(12):133-137
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法律制度的国际化步伐也在加快。基于对人权保护重要性的共识,刑法国际化已经是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刑法完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我国作为法治后发型国家,其刑法现代化的进程应该顺应当今世界的刑法趋势,在刑法国际化的背景下,应立足于中国已有的刑法国际化立法,积极合理地吸收国外有益的立法经验,在注重我国刑法本土化发展的同时,注重刑法理念的更新和现有刑事制度的完善,减少我国刑法国际化进程中的差异性,以便促进我国刑法的长足发展,实现刑法应有的机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