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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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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康》2016,(9)
正《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5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常回家看看"将归入信用平台,"失信者"将进"黑名单"。那么,征信能把子女们"喊回家"看望老人吗?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指出,对拒不探望老人的子女及家庭成员,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探望义务,法院可根据老年人的起诉,做出相关判决,要求子女回家或到养老机构探望老人。如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其  相似文献   

2.
7月1日颁布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并将“赡养人对老人的强制探望义务”这个原则确定下来,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即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该法颁布后不几天。重庆市长寿区就出现了全市首例以“常回家看看”为诉讼请求的赡养纠纷案。  相似文献   

3.
新《老年法》草案"出炉"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强调给予老人更多精神关怀。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笔者认为,"常回家看看"是子女的义务也是责任,将其列入法律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4.
<正>7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始实施。其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家庭成员的"常回家看看",原本属于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的道德问题,随着新法的修订,如今变成了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消息甫一传出,网上顿时热议纷纷,称其"缺乏现实操作意义"者有之,疑其"推卸社会尊老责任"者有之……有争议,说明了公众对"修法"的重视;而我更想说的是:不应过于质疑"常回家看看"的法治善意。一度以来,"常回家看看"的简单需求,何以成了许多老年人的"热门呼声"?归根到底,说明在  相似文献   

5.
"百善孝为先"。"常回家看看"无疑是孝敬父母的最基本方式,但将之写入法律草案,敬老义务居然要寻求法律来约束,其间的尴尬令人反思。今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常回家看看"被写入草案。草案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  相似文献   

6.
《精神文明导刊》2013,(8):38-39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清官难断家务事”,外界又不便介入。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 此外,今起实施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将各地养老机构原有的床位数高门槛,统一降至“10张以上能够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床位”。  相似文献   

7.
《常回家看看》的歌唱起来动听,说起来也简单,但是做起来却并不容易,甚至与孝顺与否并无直接关联。据1月5日出版的《山东商报》报道,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  相似文献   

8.
<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实施,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原本属于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的道德问题,随着新法的修订,如今变成了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对此网上热议纷纷,但我们不应过于质疑"常回家看看"的法治善意。值得深思的是,"常回家看看"的简单需求,何以成了许多老年人的"热门呼声"?归根到底,说明人们在对老年人的应尽责任上,做得并不是十分到位和完美。譬如,在"常回家  相似文献   

9.
春节刚过,笔者即看到《民主与法制》第5期中的《常回家看看考验立法智慧》一文。据报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已经报批国务院,子女常回家看看及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已经写入修正草案。笔者认为:时  相似文献   

10.
春节刚过,笔者即看到《民主与法制》第5期中的《“常回家看看”考验立法智慧》一文。据报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已经报批国务院,子女“常回家看看”及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已经写入修正草案。  相似文献   

11.
<正>有关媒体曾报道新修订的《老年法》拟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文,修订草案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意味着子女如果不经常回家看望父母,父母可以诉诸法律寻求援助。此消息一出,很快引起了人们的热烈讨论和反思。有人对此深表支持,认为这代表着我国法律的日益完善和人性化,有人对此大发感叹,认为这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流失,以至于要用法律约束人们"养老",也有些  相似文献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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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2013,(1):40-41
法规"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明确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数字链接:最近一项针对一万多名基层打工者的调查报告称,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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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的相关报道,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相似文献   

14.
正据《重庆晨报》报道,2月6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发出关于征求《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的公告。草案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这是继"常回家看看"规定后的又一次尝  相似文献   

15.
据《新京报》的相关报道,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  相似文献   

16.
【"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草案】2012年6月2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会议通过的议程,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等。引人注目的是,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里面,其形成过程中有较大争议的"常回家看看"精神慰藉条款,被写进了草案。草案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  相似文献   

17.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精神赡养得到重视。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协商论坛》2011,(2):54-54
新修订的《老年法》拟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并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民政部有关官员表示,“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以前这种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现在法院要立案审理”。  相似文献   

19.
《创造》2014,(1):38-38
正在渐行渐远的2013年,既有诸如"常看望老人"这样的新法规出现,也有限塑令、垃圾分类之类的老制度继续推进。但仍有一些法规制度未能"整体着陆"。难以落实的"常回家看看"从2013年7月1日起,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条款,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虽然法律对"常回家看看"进行了规定,但相关条款仅是一个倡导条款。整治难改的"中国式过马路"2013年,北京等城市交管部门纷纷开展行动,将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  相似文献   

20.
周琼 《人民公安》2014,(1):10-11
<正>背景: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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