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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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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伪证罪主体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伪证罪的主体应为法定的特殊主体,当事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并非所有的证人都能成为伪证罪的主体,共犯在分离程序中受审时,已审结的共犯在后一程序中尽管可处于证人地位,但因共犯罪责关系的特殊性,不宜成为本罪的主体.应完善伪证罪的立法宣誓应成为本罪主体的限定性条件,与此相适应在刑事诉讼法中应确立证人宣誓制度;记录人不宜规定为本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理论对“单位犯罪主体”、“刑事责任主体”等问题缺乏相应的理论研讨,这也导致了司法实践中适用的诸多问题。有鉴于此,笔者提出“一个犯罪主体、两个刑事责任主体”的大胆观点,并建议批判地吸收美国公司犯罪中的“上级责任原则”,以增强对我国立法尤其是司法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3.
近来,某法院对承办案件的一名警察判处了伪证罪。但在现行法律中并不能直接找到警察作为伪证罪的犯罪主体的合理依据。不过,单从理论上讲,承办案件的警察具备证人资格,因而可以构成伪证罪的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4.
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中涉案企业进行合规具有重大意义,但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缺位使涉案企业合规的推进遭遇困境,为此,有必要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纳入单位犯罪体系。与此同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秉承的“放过企业,严惩责任人”理念与传统的单位犯罪理论之间存在紧张对立关系,为缓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采取将单位责任与个人责任加以分离的二元化处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案处理。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刑法中,伪证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国家司法机关刑事诉讼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虚假”是违反证人的记忆并且不符合客观事实的陈述。在伪证罪主体认定中,共同被告能否互为证人,应当以共同被告人之间是否存在实体上的共犯关系区别对待。另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鉴定人不包括单位。  相似文献   

6.
伪证罪的主观要件问题对于正确认定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但现行的法定犯罪目的难以完全适应实践需要。基于110份刑事判决书的实证分析可知,司法实践中法院明确认定伪证罪犯罪目的的案件有限,部分法院在《刑法》第三百零五条文本之外描述伪证罪的犯罪目的,伪证行为的实际犯罪目的具有复杂性,且其犯罪动机具有多样性。在规范层面,我国法律体系对伪证罪的具体犯罪目的的规定仍有待明确。在理论层面,伪证罪法定犯罪目的的理论不足在于“隐匿罪证”属于犯罪行为而非犯罪目的,其并未涵盖“无中生有”式伪证行为,且现行目的要件难以契合伪证罪的法益本质。应当在保留伪证罪目的要件的同时,将伪证罪的法定犯罪目的修改为“意图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完善伪证罪的主观要件要素。  相似文献   

7.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法人参与经济犯罪活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兼之我国刑法采用"单位"犯罪这个外延宽泛的概念,造成理论与实践对单位犯罪主体的认识和理解不统一.应当参考国外关于法人犯罪的立法经验,立足本国国情,研究我国刑法典已经确定的犯罪主体,明确单位犯罪的标准,确定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排除机关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8.
洗钱罪的主体是否包括上游犯罪的本犯,在刑法理论界存在争议。由《反洗钱法》可以推定我国刑法规范中洗钱犯罪主体并不包括上游犯罪的本犯。洗钱罪犯罪主体排除上游犯罪本犯的主要根据是事后不可罚行为说。洗钱犯罪日益猖獗、甚嚣尘上,洗钱犯罪的发展演变要求将上游犯罪的本犯包括在洗钱犯罪的主体内。从刑法规范和刑法论的角度,也应如此。  相似文献   

9.
严格确定贪污罪的主体范围,对贪污罪的定罪与量刑是一个质的把握。只有准确打击对公职人员廉洁形象造成重大毁损的贪污犯罪,才能及时修复和树立国家机关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和威信,并及时挽回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损失,才能有效地遏制和扑灭腐败的蔓延。  相似文献   

10.
近些年,全国各地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频发,以侵害对象不特定的泄愤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更为猖獗。根据泄愤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人的自身特征、社会属性及心理特征,认为其作案的原因主要是精神或身体上具有某些障碍或缺陷,长期存在负面情绪,法律意识淡薄,反社会人格突出。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备,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经常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表达和解决,也容易引发泄愤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公安机关的应对措施应以控制、打击、防范为主,以避免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相似文献   

11.
浅析单位犯罪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准确适用刑法,有力地打击单位犯罪,我们必须正确认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本身,不应当把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合法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集团等新出现的“单位”,目前还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刑法还规定了一部分单位犯罪的特殊主体身份。  相似文献   

12.
13.
实证研究发现,人们对犯罪严重性及其惩罚的排序较为一致,支持了犯罪学领域中的共识模式。但受调查者的个体特征(年龄、性别、民族、宗教)显著影响他们对犯罪严重性及其惩罚的认知,具体表现在评分均值的差异。从个体的主体性角度看,后现代法学批判了意志自由和理性主体,强调人的实践性和有限理性。舒茨的主体间性理论和哈耶克的知识分散论表明,自我的意义确立过程和对他人经验的理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经验图式和解释图式,诠释了不同主体之间的认知差异。  相似文献   

14.
犯罪既遂标准新论——以犯罪客体为判断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刑法学界针对犯罪既遂认定标准主要存在三种学说,即犯罪目的实现说、犯罪结果发生说、构成要件齐备说,三种学说都有其合理性,也都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在保留其优点,填补其缺陷的基础上提出犯罪客体受实际侵害或者有现实危险说,从本质上揭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差别并为犯罪既遂的认定统一了标准,该说具有明显的理论优越性,能更好地保障刑罚功能和刑法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贫困与犯罪问题——以农民工犯罪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贫困与犯罪问题虽不新鲜,但在贫困人口居多的当代中国,对该问题的研究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贫困引发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减少、预防和控制因贫困引发的犯罪,全社会尤其是国家和已经富裕起来的阶层更要充分认识贫富分化带来的社会危机。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都要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念,但先富起来的人更要多担责任,有所作为。解决与贫困有关的犯罪问题,归根到底还是要解决贫困问题本身。国家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还要逐步健全和理顺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6.
刑法明确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将绑架罪排除在外。由于立法的缺陷,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有些特殊情节的绑架罪在定性上存在重大分歧,而解决这一问题只能通过修订刑法来实现。  相似文献   

17.
新刑法明确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将绑架罪排除在外。立法的缺陷,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情节特殊的绑架罪在定性上存在重大分歧。  相似文献   

18.
犯罪对策的研究重点应当从犯罪原因向犯罪场转移。诈骗犯罪是典型的交易被害型犯罪,其加害人与被害人情况、犯罪互动关系以及社会控制机制是我们探讨该类犯罪预防对策的出发点。  相似文献   

19.
搞好流动人口犯罪的主体预防工作 ,减少流动人口犯罪的危害性 ,对于促进社会“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流动人口犯罪的主体因素具体表现为 :(一 )流动人口中许多人法制观念淡薄是造成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 ;(二 )不健康心理是导致流动人口犯罪的重要原因 ;(三 )文化素质低是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原因等五个方面。要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问题 ,应从加强文明教育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加强文化控制 ,弘扬主体文化等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20.
2008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开始施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主要针对"申诉难"和"执行难"两大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作了规定,使相关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加强了对诉讼主体权利的保护。此举标志着中国的民事诉讼模式由"国家本位"向"以人为本"的当事人主义过渡,具有重大意义。但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对立案程序、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程序选择权等诸多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却未作规定,在保护诉讼主体的诉权方面有一定的缺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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