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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两院两部"将社区矫正的任务规定为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帮助与服务.社区矫正是现代刑罚对犯罪的宽容,是社会公众对犯罪人的宽容.因此,社区矫正是"社区制裁",而不是单纯的"社区刑罚".社区矫正的基本任务应包括:执行刑罚、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危机干预、社会救助和恢复秩序六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2013年11月1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社区矫正自2003年开始试点到《刑法修正案(八)》写入刑法以来,适应了行刑社会化、刑罚轻缓化的国际立法潮流,优化了司法实践中的刑罚执行结构,促使刑罚资源有效利用.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的社区矫正,刑事惩罚的刑罚目的、社区的含义,我国的社区建设情况以及如何进行合理地危险治理值得我们思量.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是一种矫正罪犯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从局部试点到全国试行的逐层推进,我国最终将社区矫正这一舶来品确立到刑罚执行制度中.随着刑罚轻缓主义在行刑阶段的展开,以及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对判处管制和缓刑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的规定,如何有效执行社区矫正,促进犯罪分子改造自我,越来越为理论界所重视.贯彻群众路线,能够有效地保证社区矫正的开展和社区矫正的预期目标.  相似文献   

4.
现代刑罚的文明与进步,其本质属性彰显为宽容性.而现代刑罚的宽容性成就了社区矫正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社区矫正学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即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学是一门综合性、边缘性的跨界学科,其突出特点是多种学科的综合,是刑事政策学的分支学科,是一门应用性学科.社区矫正是“社区制裁”的性质,而不是单纯的“社区刑罚”.社区矫正学...  相似文献   

5.
对矫正对象的帮助、保护是社区矫正人性化的重要体现。社区矫正必须克服已往只重视刑罚执行单一性的倾向。要在执行刑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帮助、保护策略,凸现社区矫正的人性关怀。以进一步优化刑罚的矫正功能,不断促进矫正对象社会功能的恢复与发展。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措施,有其存在的理论依据与法律依据。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与人身危险性是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的理论依据,社会危害性是前提依据,犯罪情节是客观依据,人身危险性是主观依据,三者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的法律依据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国际法是世界刑罚改革的发展趋势,具有借鉴意义;国内法是实施风险评估的直接依据。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既体现了刑法目的与刑罚目的的一致性,也反映了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改革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具有刑罚执行和矫正二重性质,单一地从刑罚执行或矫正的角度思考社区矫正的理念都是片面的。必须超越和整合社区矫正的二重性,从有利于社会稳定、公众安全、与社区特性相符合的原则出发选择社区矫正的理念,明确社区矫正的目标。在这样的原则下,监管、矫正罪犯的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等都不是社区矫正的理念,只有促使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才是社区矫正的理念或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是人类刑罚观念革新的产物,具有法学和社会学层面上的双重涵义。在法学层面,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肩负着刑罚所蕴含的惩戒功能与教育功能;在社会学层面,社区矫正既是一种社会关系的恢复机制,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承载着引导社会成员、修复社会关系的功能效用。我国社区矫正起步较晚,矫正队伍单一化倾向严重,民众支持度较低,影响和制约了工作的开展。因此,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特别是多渠道地组织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相似文献   

9.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人道主义思想不断融入社会发展的理念中,特别是“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等社会发展理论的提出,促进了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发展。社区矫正是刑罚制度和刑罚观念更新的一种反映。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理念和一种制度化的行刑措施,发挥着建设或重建社会联系和制约的功能。当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过程正遭遇某些困境或阻力,如相关法律缺乏、重刑罚执行的性质定位与观念等。必须做好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体系建设,建构一支高素质、能力强的社区矫正队伍。  相似文献   

10.
社区矫正概念的多维思考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社区矫正的概念,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行刑说、救助监督说、处遇说、混合说、教育说等。这些概念,均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我国的社区矫正应是广义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人员置于社区矫正机构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再社会化的活动。在这里,社区矫正是一个“社区制裁”的性质,而不是单纯的“社区刑罚”,它只对其中一部分矫正对象(罪犯)具有社区刑罚性质。社区矫正是一项独立的工作手段。其工作内容是对矫正对象的执行刑罚、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危机干预、社会救助等。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八)》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但是,《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社区矫正制度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憾。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与推进,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刑法加以进一步完善已成为必然的选择。对于《刑法修正案(八)》中确立的社区矫正制度有必要从立法上作进一步的完善:一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为司法行政机关;二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为目前试行中的"五种人",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三是应当在刑法中确立社区矫正前的社会调查制度,明确调查评估主体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及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在当前刑法体制中,兜底性罪名是刑法废止类推原则到确立罪刑法定原则过程中的产物。作为一个具有口袋性质的罪名,寻衅滋事罪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刑事立法上,具有罪名与犯罪构成的法定性;刑事司法上,具有构成要件要素解释的必要性。信息网络空间既有"工具属性",也有"公共属性",新司法解释对"公共场所及其秩序"的解释是有权解释,使该罪名的构成要件要素更加清晰,其口袋并未突破。  相似文献   

13.
有证据表明司法权的民主特性是人类早期社会的普遍规律。2005年《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司法权的民主特性获得了进一步凸显,但实际上除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之外,司法权的民主特性并没有及于更大的视野。以刑事诉讼为例,无论是当事人主体地位与诉讼权利、律师辩护、刑事和解,还是社会公众参与司法和媒体监督司法,都应当是司法权民主特性的体现。将司法权民主特性做广义的理解,是对司法权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基本把握,有助于强化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和实现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14.
司法公开的基本法理在于司法权是一种直接关涉社会正义和公民权益的公共权力。在现代社会,司法公开是以公正和效率为价值取向,并有其积极的社会功能。司法是保障人民自由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司法功能的实现是建立在司法公正的基础上,而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保障。为此,为实现司法公开的社会价值,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应在司法公信力、司法廉洁、培育法律信仰等方面下功夫。  相似文献   

15.
从2003年上海首先开始社区矫正试点至今天,社区矫正对于中国刑事法律制度作出了重大贡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是决策层在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现状基础上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有其深层次的制度优越性考虑,既充分认识到了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转变的要求,也正视了社区矫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总的来说,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当务之急。建立我国的刑事辩护准人制度·不仅是稳定辩护律师队伍、提高刑事辩护质量、全面实现刑事辩护社会价值的需要;还是实现司法公正,适应现代社会专业化发展的需要。刑事辩护制度的建立应该从死刑案件开始,分步骤、分阶段地设立刑事辩护的准入门槛,同时设置相应的监督、惩戒以及退出机制,为刑事辩护准人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社区矫正风险评估主要是对社区服刑人员人身危险性的评估,集中在服刑期间进行。目前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都开展了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的初步探索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这项工作在我国没有经验可资借鉴,故评估方式方法还不成熟,有待我们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不断进行完善,以便取得更好的评估成效,为社区矫正工作服务,为预防犯罪、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18.
自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提出“能动司法”理念以来,全国司法系统中掀起了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开展创新服务型司法工作的热潮.面对“人人是媒体,个个是记者”的自媒体时代,司法机关在服务型司法理念的指导下陆续开通“司法微博”作为其又一司法服务创新项目.然而自司法微博开通以来,微博内容中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呈现出偏离服务型司法主题的现象,为使司法机构在网络媒体中找准自身角色并且更加高效地开展司法工作,对自媒体时代下服务型司法的反思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恢复性司法运动在西方如火如荼地进行。受到恢复性司法观念的影响,我国一些学者希望引进该理念以服务于我国司法。尽管恢复性司法观念具有诸多优势,但其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能否适应中国的法治环境、会否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诸多问题都使学者对恢复性司法产生"水土不服"的质疑。恢复性司法与中国公诉案件和解制度相比,其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等若干方面都具有本土化的可能性,并能够在中国的刑事司法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司法的社会效果主要体现于司法对社会的功能和社会对司法的认同。"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当前衡量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在司法公信力缺失的今天,应当推进审判公开制度、建立裁判文书质量管控机制、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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