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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从调审分离的视角入手,提出合理整合现有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机制:依据案件是否经过调解作不同的分类处理,在诉讼前对非诉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诉讼立案时建立立案调解及速裁机制,诉讼中以诉讼和解机制代替诉讼调解,并设置专门的调解组织,使主持调解的组织和人员专门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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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巍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5)
小小鸟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民间公益组织与人民调解制度合作的产物,在调解农民工欠薪纠纷方面,效果远远优于仲裁和司法解决.小小鸟调解的经验在于熟练应用各种社会规则,积极争取外界资源,劝服欠薪老板支付拖欠工资,并在调解中尽量避免法律因素的引入.其成功经验表明,至少在某些领域,调解比诉讼更能维护弱者的权利,实现正义.小小鸟调解者对官方身份的倚重也表明我国发展调解过程中行政资源投入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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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云慧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5):119-123
仲裁和调解相结合是一种复合型纠纷解决方式,相较于诉讼、仲裁、调解等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有着自己的独特优势,因此在世界范围内被广大的当事人所认同,逐渐从中国独创的一个特殊的程序安排发展成一种普遍为各国所采纳的纠纷解决机制.同所有的纠纷解决机制一样,仲裁和调解相结合制度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着,而这种发展就是对该制度理论和实务操作的不断总结和创新.笔者在本文中就仲裁和调解相结合的理论、实务两个方面进行了较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并由此提出了关于我国仲裁法中对于仲裁和调解相结合制度相关规定的一些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5.
关今华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9(2):112-116
从对法院的民事调解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能否进行检察抗诉论争入手,从法律依据、立法精神和法理基础进行分析,结合实践的情况,检察机关对民事调解可以进行抗诉而对仲裁裁决不能抗诉. 相似文献
6.
李健男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3)
试论我国商事仲裁的司法因素李健男一、概述当前国际社会解决商事争议可供选择的方式越来越多,所有这些方式可以分为非诉讼方式和诉讼方式两大类,前者主要包括和解、斡旋、调解和仲裁;后者仅指司法诉讼。纵观各国实践,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际间的商事争议的解决,最热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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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冬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14,(2)
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是受害人最为关心的问题。目前,我国在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仍存在立法滞后、司法效率不高、行政调解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等问题。文章通过对现有立法及救济制度分析,提出完善交强险制度、提高民事诉讼效率、确立公安机关行政调解和保险公司参与义务等方面的一些建议,以构建司法救济、行政调解、仲裁裁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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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洁敏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
当谈到仲裁与司法的关系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司法对仲裁的监督。从仲裁协议的效力到仲裁裁决的执行,无不强调司法对仲裁过程的司法监督,而忽视了极其重要的另一方面——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对于仲裁与司法的关系,从支持与监督两个方面进行剖析,考虑到仲裁本身分流诉讼、便于纠纷快速解决的特质,应当更加强调司法对仲裁的支持。从我国仲裁法与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与司法解释中涉及两者关系的法律条文进行解读,应该能给出一个适当的理解,更加有利于仲裁与司法二者关系的改善。 相似文献
9.
雷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9)
仲裁是以契约性为本质特征且兼具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手段.仲裁的性质决定了司法监督的必要性,同时也决定了司法监督的一般特征和内容.从仲裁的发展历史来看仲裁的性质,依据仲裁的性质分析仲裁要不要司法监督--司法监督的必要性,仲裁需要怎样的司法监督--司法监督的一般特征,以及法院如何监督仲裁--司法监督的内容. 相似文献
10.
张峰振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3)
尽管行政诉讼法禁止行政诉讼调解,但行政诉讼实践中调解做法不仅大量存在,而且还出现了为刻意追求调解而罔顾或放弃判决的过度调解现象.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在于调解的功利作用和片面强调调解的司法政策,其思想根源则是法律虚无主义的死灰复燃或阴魂不散.调解虽然具有一定的功利作用,但其对法治的危害更大,最终将导致整个社会的法律虚无主义.我们应从域外行政诉讼调解的存在基础与谨慎适用中反思我国的现状,及时转变认识,调整目前的司法政策与做法,还司法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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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一种重要方法。我国当代的调解制度已形成了由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构成的社会纠纷调解机制和体系。当前,边防派出所承担着部分治安案件和大量民事纠纷的调解任务,个别民警群众观念淡薄,调解能力不强,有畏难厌战情绪,调解工作中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边防派出所应顺应群众需求,力所能及地参与到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中,通过民警兼任人民调解员等方法,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2.
汪一凡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30(2):78-83,129
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下称《民事诉讼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下简称《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对仲裁方面作出了六处修改:1.仲裁证据保全;2.仲裁财产保全;3.对恶意仲裁的处理;4.对可仲裁纠纷类型的扩张;5.明确撤销仲裁裁决裁定书不可上诉;6.统一对国内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与申请撤销的审查件。然而《民事诉讼法》却未对重新仲裁制度进行修改。我国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主要表现在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两个方面,其中的重新仲裁制度作为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一部分,法律虽然对其做了相关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适用法律的混乱。本文通过对"北大法宝"中收录的关于重新仲裁案例的检索,分析实务中人民法院通知重新仲裁事由及裁量标准不一的情况,在梳理司法与仲裁、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与重新仲裁之关系后,界定重新仲裁之价值,进而重构人民法院通知重新仲裁之事由及裁量标准,以期完善重新仲裁制度,使个案得到公正裁判。 相似文献
13.
5月27日下午,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了该市纪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三周年座谈会。会议指出,一直以来,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新发展。三年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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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田海鑫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3,(6):1-7
2013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中新增了"先行调解"制度。先行调解的设立,体现了"调解优先"这一司法政策向立法的转化。但是,由于立法的原则性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匮乏,先行调解制度在适用中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因此有必要对先行调解的制度属性、适用范围、程序规则和调解效力等几个方面予以明确和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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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司司法调解的法院,一直以来只对民事纠纷案件进行调解,而对于行政纠纷案件的处理则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因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大量的行政案件,法院在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及相关协调工作后,只能用法定结案方式"撤诉"来替代,而无法直接用调解的方式结案.而行政审判实践中调解的潜在运用比民事诉讼更甚,大量的撤诉实质上是没有调解书的调解.我们呼吁建立行政诉讼调解机制,完善司法调解体系,实现司法调解保证下的三种调解手段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17.
林翠桃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1994,(2)
<正>我国仲裁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两种.国内仲裁采用官方性准司法仲裁方式,涉外冲裁采用民间性非司法仲裁方式.前者与仲裁制度的一般性质和特点不吻合,不衔接,弊端甚多;后者与国际上一般采用的仲裁制度相一致,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本文拟对我国国内仲裁的发展改革,予以论述.一、我国国内仲裁与外国一般仲裁的 相似文献
18.
杨春东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5,18(Z1):98-100
人民调解工作已不再局限于民事纠纷调解,还应包括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矛盾纠纷调处和民事纠纷调解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经过多年的发展,民事纠纷调解已经形成了完整体系,包括民间调解、调委会调解、法院调解、仲裁机构调解、行政机关调解.矛盾纠纷调处包涵了民事纠纷调解的内容,但更加侧重于社会性矛盾的排查调处,更加突出维护政治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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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行的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逐渐暴露出很多不足和缺陷.这些缺陷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各国在司法审查实践上的不统一.一些国家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并不考虑仲裁地国对仲裁裁决效力的界定,即使仲裁裁决已经被相关法院撤销,这些国家也会承认与执行,从而造成实践中的冲突.其次,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无法充分解决“一裁终局”制度带来的问题,实体不公正得不到司法审查的救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