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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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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利益作为土地征收的前提条件,一度成为《物权法》制定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问题。首先通过对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现状的深入分析,指出现行法律对公共利益缺乏明确界定的缺陷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主张公共利益应法定,并通过对公共利益各种立法模式的探讨,从而建议在未来的物权法司法解释中应对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并规定法院为认定公共利益的主体。  相似文献   

2.
德国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德国《基本法》第14条将所有权作为宪法基本权利予以保护。该条公共利益条款的本质出发点是保护私人所有权。公共利益概念在德国土地征收法上依据通说认为应作狭义理解,非所有公共利益均可满足征收法上的要件。部门法对公共利益有明确规定。学说和实务界对公共利益概念主要在负面达成了一致。就所谓的商业征收并未一般性否定。公共利益本身也与征收的必要性紧密相关。  相似文献   

3.
徐素萍 《法制与社会》2010,(30):151-152
土地征收制度是各国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对私人的土地所有权予以公法上限制的一种基本土地法律制度。我国法律没有对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实践中经常出现土地征收权滥用的情况,并且由此导致对土地征收权是否合法的争论。对我国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进行科学的法律界定,能规范政府的土地征收行为,更好地实现各个利益集团之间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4.
黄志斌  印通 《时代法学》2013,11(2):79-84
对土地征收的界定应当着眼于土地权利人的财产是否受到实质损害,目前关于征收和征用的划分标准存在重大问题。公共利益在不同的法律语境下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功能。作为法律原则的公共利益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其作出准确界定;而土地征收视野下的公共利益是一个具体的法律概念,立法可以在土地征收这一背景下结合社会、经济、文化传统等因素对其作出相对明确的界定。土地征收视野下的公共利益已不限于传统意义上公共使用的范畴,政府基于社会整体的、全盘的发展计划实施的土地征收也是符合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部门在土地征收公告中应当说明征收的法律依据,并证明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司法机关应当对其作全面审查。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征收立法中公共利益的规范模式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公共利益”是启动征收程序的前提性要件。在公共利益的规范模式上,我国物权法应采折衷主义立法例,不应明文禁止商业征收,但应明文规定公共利益的决策和形成机制,并建立相应的行政和司法救济途经。  相似文献   

6.
论行政征收的公共利益判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钱弘道  吴亮 《法律科学》2007,25(6):46-53
公共利益需要是行政征用的首要原则,公益性的有无是判断征用合法与否的重要要件.我国的行政征收制度忽视区分公共利益的应然层面和实然层面的两层含义,侧重于维护"绝对的公共利益".关于公共利益的讨论,应当着眼于支撑着公共利益应然性表达的实然性表达,即行政和司法审查的制度结构和运作过程.从这种角度出发,应当重点考虑公益界定向程序化和技术化的界定模式转化.  相似文献   

7.
在美国延续两个世纪的有关征收条款的法理学中,“public use”标准存在着两个相互竞争的解释:“actual use”理论与“public benefit”理论。法院尊重立法者所认为的该征收符合公共使用要件的决定,因此将“Dublic use”作扩张解释,其原因在于议会相当于一个“公益机器”。美国有关公共利益的法理已经明智地回避了严密的公式和打扰式的监督.而采用给立法机关在决定什么样的公共利益满足征收权的行使时.有更多的回旋余地的方式。即使是当征收的直接受益者是其他私人一方而非普遍的公共目的.公共利益的要求也可以被满足.只要这种财产的再分配被认为是理性的与可接受的公共目的相关。  相似文献   

8.
我国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厘定与处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土地征收制度建立的合法性基础,对其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公共利益有不确定性特点,在公共利益的判断标准上,应当实行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相结合。我国土地征收实践中公共利益认定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我们应借鉴其他国家的土地征收相关立法,总结我国土地征收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采取如下措施: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建立听证、复议和复审程序、公开程序和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9.
论征收中公共利益的验证标准与司法审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共利益原则是不动产征收中的重要原则,也是规制征收权的基本手段。公共利益具有不确定性,立法上无法对其作出准确界定,因此,应当确立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验证标准,以考量不动产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原则的要求。同时,为使公共利益的验证标准发挥作用,应当构建一种有效运作的动态机制,即建立公共利益司法审查制度,赋予法院对征收之公益目的性以司法审查权和积极审查职责。  相似文献   

10.
关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利益目的是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土地征收的法定条件之一,我国也是如此。然而,由于公共利益是个不确定的概念,我国现行立法对其没有明确界定,又缺少公共利益审查机制和审查标准,容易导致行政机关在土地征收中对公共利益的任意解释而滥用土地征收权,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为此,本文在借鉴国外经验和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可采取概括加列举加排除法的立法模式,并设立公共利益审查机制,以法国的损益对比分析方法作为公共利益的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11.
如果要彻底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理论 ,我国法学界与法律界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 ,整体反思我国的法治进程。本刊以“科学发展观与社会经济法制的创新”为题 ,约请几位青年学者 ,从各自专业领域畅谈社会法与经济法的创新 ,旨在抛砖引玉 ,以期引起法学界对“科学发展观”更多的思考  相似文献   

12.
在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制度的现状堪忧。本文试从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制度的概述、公共利益的定位及公共利益保障的困境等三方面进行探讨,为思考如何对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进行保障提供一些启发。  相似文献   

13.
土地问题是农民的中心问题,土地征收制度是关系农民生存与发展利益相关的问题。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土地征收要以公共利益为前提,但是现行法律在公共利益的界定上却处于真空状态。因此,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的界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该文从法的第二性出发,认为公共利益的界定是法权意义上的界定,不应过多涉及价值判断和要求逻辑完美,而是要从法的规范功能进行界定。以此为依托,作者将经济学上的收益成本理论运用于法学上的公共利益界定。  相似文献   

14.
苏子茗 《法制与社会》2014,(2):170-170,174
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一个复杂的问题就是土地的征收与房屋拆迁,随着国民对征地和拆迁中的违法行为的抵触和反对越演越烈,国内对于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相关问题的讨论和研究也越发受到学界的重视。本文从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界定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应当注意的关键点出发,进行一定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公用征收中的公共利益标准--美国判例的发展演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符合公共利益是公用征收的前提,而公共利益又是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在美国的判例中,关于如何判断公共利益大致可以分为严格解释阶段、宽严标准并存阶段以及宽泛解释的阶段。现在法院的主流判决基本上对公共利益还是采取宽泛的标准来理解。本文主要介绍了美国公用征收判例中公共利益判断标准的历史演变。  相似文献   

16.
公共利益本质是一个程序问题,其内容的界定与保障只有在一个完整的程序中才能进行.我国由行政机关单方面界定公共利益的规定存在弊端,理论倡导各级代议机关确定公共利益的做法不符合我国立法国情,建立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协商机制在现有制度下不具有实践的可操作性.我国应建立司法机关对征收程序的介入机制来实现对行政机关权力的合理限制,从而实现征收的公共利益.法国法中由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保障征收程序符合公益的制度,同时,为防范法官权力扩张而对法官权力的主客观控制的做法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7.
论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的程序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益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需要一种程序机制。程序论公共利益理论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公共利益界定的程序设计,首先要解决的是界定的主体问题,其次才涉及到具体程序机制的设计。公共利益之界定主体的选择是一个宪法分权问题,须由立法、行政、司法机关通力协作。我国公益征收法上公共利益界定的具体程序机制设计,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把公共利益调查与审查作为征收决定做出前的一个独立程序阶段;二是把民主商谈确立为公益界定必须遵守的实质性程序原则;三是把公共利益听证确立为公益界定中必须遵循的一个程序环节。  相似文献   

18.
雷蕾 《法制与社会》2011,(12):159-160
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六类情况列入公共利益范畴,这是我国立法首次对公共利益作出如此具体和详细的列举,开创了公共利益立法的先河.但任何立法文件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该条例也存在一些规范上的欠缺.本文从公共利益的理论入手对条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出政府和法院在条例实施工作中的重点.  相似文献   

19.
刘国和 《法制与社会》2013,(35):173-173,183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拆迁随处可见,由房屋拆迁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在不断加剧。由拆迁所引发的暴力流血事件也时有发生。2009年发生的四川唐福珍自焚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被拆迁者无力抗衡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最后选择以死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私权利益。此类事件的发生不仅引发了社会的广泛争议,同时也迫使我们从法律的角度重新审视房屋拆迁行为。本文选取房屋拆迁中的一个重要视角: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进行浅显论述。  相似文献   

20.
张千帆 《中国法学》2005,3(5):36-45
本文从美国政府征收权的渊源以及联邦宪法第五修正案征收条款的原始意义出发,探讨了“公共用途”的宪法概念在美国判例史上的嬗变及其最近的发展趋势。文章指出,由于“公共用途”或“公共利益”是极难界定的概念,法院难以发展出可操作的判断标准。在美国,对征收的公共利益之保障主要在于立法控制而非司法限制。根据民主原则,法院高度尊重立法判断,凡是议会决定符合公共用途的征收一律被认为合宪。在这个意义上,议会是一个“公益机器”,通过民主代议自动产生代表公共利益的法律和决定。文章最后建议,中国应该将注意力从“公共利益”的理论界定转移到制度建设,让全国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征收和补偿方案的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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