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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实践中,认定交通肇事犯罪的重要定罪依据是公安部门作出的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一般在责任认定中负有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据以定罪量刑,但有些责任认定是根据某种特殊情况作出的推定责任认定。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为实现司法公正这一最终目标,检法两院都在尝试着进行各项改革。检察机关推行的主诉检察官制度已在全国实施,随着改革的深入,有些基层检察院在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的同时,大胆地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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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警察对那些发生事故后逃逸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的当事人,如果客观上无法查清责任,则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再调查,而径行推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这就是本文所讲的“行政推定”,它是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事实认定方法。而有关刑事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罪客观要件的认定,以当事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为定罪的必要要件,在司法操作中,责任的大小往往根据交通警察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使“行政推定”有了进入刑事诉讼领域进而成为刑事证据的可能性。“行政推定”所认定的事实能否成为法院判决据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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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新认定不服,能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且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否被侵犯的问题,因而,责任认定属于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应作行政案件受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公安机关未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确定肇事方与受害方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处理,其责任认定书只能视作一种证据,不属具体行政行为,法院不能作为行政案件受理。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未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这种责任认定虽属一种定性、定量蛄论,但它并不是对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进行直接处理,不属于直接调整当事人人身权、财  相似文献   

4.
一、交通事故的概念及构成要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5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可见,正确地认识交通事故及其构成要件,就成为及时立案,准确地适用法律,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交通事故责任者的前提。对交通事故的概念,《办法》第2条作了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的交通事故(又称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相似文献   

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依照事实和技术划分责任或推定责任的行为。它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的—个至关重要的环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  相似文献   

6.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办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就交通事故责任所作的认定不服时,只能申请重新认定,而对重新认定仍不服时,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办法》没有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  相似文献   

7.
一、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访法”),由公安机关受理处理:1、进行现场勘查后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按“办法”第22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O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2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者给予处罚,发处罚裁决书。按“办法”第28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  相似文献   

8.
一、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公安机关受理处理:1、进行现场勘查后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按“办法”第22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2、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者给予处罚,发处罚裁决书。按“功。法”第28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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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害赔偿的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此类案件中,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责任认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处理结果。何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之规定,可以归纳为:“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以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所应当承担责任的大小的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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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新提法,之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之定义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确认当事人责任大小的单方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及当事人之间进行民事赔偿的最主要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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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因汽车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大幅度上升,目前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于该法规对有关责任问题的规定过于简单,导致审判实践中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做法不一。本文对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有关问题发表些意见。一、汽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正确认定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据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1]汽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性质是过失推定责任,认定该责任应当考察以下几个构成条件:  相似文献   

1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路交通事业飞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可避免呈骤增趋势。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故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交通事故责任者,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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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应纳入司法监督石洪彬当前,人们对公安机关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行为应否纳入司法监督,存有较大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最高法院、公安部公布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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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5月1日之前.交通事故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警经过现场的勘察和询问当事人以及周围的证人之后.出具认定事故责任大小的材料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含义就是责任的划分已经在认定书中出具.将来在处理事故的依据就是依照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责任”认定书.在许多人的眼中包括司法机关人员的眼中.认定书已经说明了一切.根本不用再去调查别的证据。从这个名字可以看出,认定书中更多的含有行政的含义,所以在《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后30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既然明确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那么更加说明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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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2008,(2):60-60
法官: 2007年5月26日,我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了轻伤,对方亦受伤。当时出于怕麻烦考虑,我们决定私了,便没有向交警部门报案。此后,因分歧太大,我们协商未果。2007年11月17日,我遂到交警部门报案。但交警部门称,因我未提供相关证据无法查清事实不予处理。请问:交警部门未作出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我能直接起诉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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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可诉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   在我国,法院每年受理的全部案件中,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则在这类案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证据作用。所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依据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确认当事人责任大小的单方行为。   长期以来,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以纳入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在法学界一直存在着广泛的争议。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则被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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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 后,依法对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作出责任大小认定的 具体行政行为。而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由于诸方面 的原因,人民法院未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行政案 件受理。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 条例也仅把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 据。在实践中,如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只 能复议一次或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 事诉讼。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证据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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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来分担,这是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章超载或违章载乘,以致损失扩大,扩大的损失由谁承担?可否简单的按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来分担?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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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可诉性董皞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第四条指出:“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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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可诉问题的质疑董皞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第四条指出:"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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