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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公司因需要上马一个新项目。决定从社会上招收一批工作人员。从事公司新项目的开发工作。周先生经过层层面试,最终被公司聘用。经双方协商。公司与周先生等人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然而,合同履行后不到2个月。公司因经营战略调整,决定撤销该新项目,包括周先生在内的许多人员都被列入了裁员范围。当身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的刘先生将这一决定通知周先生时,周先生认为,公司没有理由辞退他,属于违法解除。周先生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不到两周就将公司告到了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周先生的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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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 申诉人章某,男,现年 38岁,原湖北宜昌市某县公安干警。 1999年 7月根据某县公安局的请示,经县政府同意,该县人事局下文辞退章某,章某不服,提出自己在派出所工作期间先后两次负工伤,被认定为六级伤残,按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了待遇。要求市人事仲裁委复核,宜昌市人事局受理了此案。 章某诉称: 1998年 3月在办案回所途中,拦截陈某被盗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陈某自愿支付医药费。 1998年 4月在办理身份证期间,根据领导指示,收取身份证费,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没有贪污身份证款。 1998年 5月在办理向家土尚水库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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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5,(12)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第三条辞退国家公务员,是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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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6,(25)
第一条为加强国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劳动纪律,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二)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三)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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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以来,怀化地区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运用辞退手段纯洁公安队伍收到好的效果,共辞退不适应公安工作人员24名,从而大大增强了公安队伍的凝聚力,积极向上、开拓进取已蔚然成风,“严打”斗争和抗洪抢险取得了突出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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