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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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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所有权立法之反思:透过历史的映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所有权的制度功能在于对封建土地制度的颠覆,在于重建土地权利的个人化、稳定化和自由化。即使像英国那样,不采纳所有权的制度话语,而通过虚化国家所有权和强化土地保有权即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同样可以达到确立个人所有权的效果。我国土地权利立法应该在借鉴英美法系的基础上,将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作为基础物权。  相似文献   

2.
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地产法律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农村的地产制度与之相适应。然而,现行农村地产制度过分地强调了所有者的权利,而弱化了其他主体的权益。虽然经过改革,实行了农村承包责任制,确认了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这一变革仍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农村的地产制度。为此,必须深化农村地产制度改革,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推行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化和商品化  相似文献   

3.
1991年颁布、2001年修订的《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确认了俄罗斯公民和法人的私人土地所有权,并要求改革初期所形成的土地长期使用权及可继承终身占有制度迅速转化为土地所有权,从而彻底实现土地的私有化。俄罗斯土地权利制度的演进对我国土地立法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遗嘱自由是私法自治原则在继承法领域的一大体现.目前我国《继承法》通过对必留份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约束,实现对遗嘱自由的限制,然而1985年颁布的《继承法》难以适应遗嘱自由化的局面,公共利益与个人意思自治之间面临着新一轮的对峙.本文拟从遗嘱自由的解读、限制遗嘱自由的必要性、我国关于遗嘱自由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其完善等方面,结合国外继承法中有关立法规定,就如何完善我国遗嘱自由的限制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5.
当前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争论的症结在于:其一,没有区分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改制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改制后,土地经营权内涵与功能发生根本改变,其自由流转(包括继承)当无异无疑。其二,没有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流转与其他流转方式的区别。继承是原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原主体丧失为前提。而转让、抵押、入股等方式流转则是以原承包经营权主权生存并且往往根据其意志进行。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肩负着社会保障功能,人身性没有涤除,又鉴于中国人多地少的实际国情,因而不应当也不能够继承。问题的根本解决,应当消除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身性:一是,维持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国家对无地的农村人口给予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相当的社会保障。二是,维持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布现状不变,但变无偿享有为有偿享有,集体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取的利益用来维护全集体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三是,彻底涤除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功能,由国家负担农村集体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从当前中国实际来看,第二种路径最易实现。  相似文献   

6.
彭丁带 《河北法学》2004,22(2):59-63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跨国继承案件必将越来越多。当今世界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千差万别,解决跨国继承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不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更有实践上的重大价值。分析了跨国继承法律适用制度的基本结构、同一制和分割制、连结点的选择、跨国继承的国际公约等内容,并指出跨国继承法律适用制度的国际统一需要各个国家的协调与合作。  相似文献   

7.
以家庭承包方式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在现行法规范适用层面上存在矛盾和冲突.在法的内部构造层面,需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权利的财产属性和身份属性、继承人的范围限制以及“继续承包”这一表述的法律性质等问题.在法政策层面,需考量“变账不变地”的继承实践及其缺陷、承包经营权继承与否的经济绩效分析与治理方式的转变、继承人范围限定问题及其解决方案,以及针对多子继承所导致的农地零碎化问题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8.
农民所拥有的诸多权利和利益,都是附着在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之上,直接或间接地与土地相关联。失去了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他们那些与土地关联的权利和利益存在的基础和实现的条件。集体土地征收中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主要是我国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不完整。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就是要用私权保护理念来保护农民的财产权,防止公权力对农民私权利的侵犯。因此,提高土地征收标准,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寻求政府、开发商、失地农民间最佳的利益分配结合点,是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刘兵红 《河北法学》2012,(4):175-178
英国法上,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不是有体物而是财产利益。英国法财产所有权客体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土地保有关系的产生是英国法财产权客体定位为财产利益的根本原因,土地保有关系模式下的这种立法思想深深影响了英国所有权客体理论。在英国法上,任何具有独占排他的财产利益均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因合同等原因而产生的债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利益,因此英国法将其作为所有权的客体。英国法明确区分因合同产生的债的所有权以及合同权利本身,英国法的债权的二分理论值得我国学界研究。  相似文献   

10.
邵宗日 《法学论坛》2008,23(3):133-139
英租威海卫时期,土地法律制度较为发达."公地"和"民地"是两种基本的土地所有权形式.为了加强对土地的管理,英威殖民政府先后通过立法,对土地买卖、登记、征用、荒地开垦、土地税收和租用等事项进行法律规制,从而构筑了英租威海卫时期的土地法律制度体系.在土地司法方面,强调该判决在确立土地法律制度渊源方面的法律意义.英租威海卫时期土地法律制度有其固有特点和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1.
自由发展观中自由和发展的关系、人本观点对于分析我国农业女性化现象具有重要意义。农业女性化的客观现实要求着眼于农村女性发展的自由并赋予和保护其相应的权利。土地权利是农村妇女首要的基本权利。分析我国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流转获益权受侵害的现象及原因,从性别视角提出了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2.
李凤章 《法律科学》2009,27(6):131-142
民法所有权制度是法律移植的产物。大陆法系的土地所有权乃是国家在涤除土地上的公共权力因素,使土地成为单纯的财产之后建立的私人对于土地的终极支配权。所有权将土地在立法规制之外甚至人类认识之外的潜在价值归属于个人,确立了所有权享有的无条件性,从而建立起所有权人相对于国家的终极地位,所有权因此构成了国家权力的边界。而《物权法》未能正确理解其本质,导致了概念错位。《物权法》的完善应该放弃概念的同一,而力求精神的追随。  相似文献   

13.
美国法律文化的自由及其局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国哲学家托克维尔和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相继考察了美国法律文化,描述了自由的特色及其突出地位.在美国法律文化中,自由经历了重要的转变,从放任的自由转向调控的自由,这种转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自由与平等之间的紧张关系.但是,从协商民主的视角看,这两种自由都有局限,更需要的在于公民的积极自由.在权威与自由的关系上,美国通过宪政机制防止政治权威滥用权力,并尝试通过大众文化消解政治权威,但根本措施在于公民积极行使公共自主权,主动参与政治和社会治理.当代美国的法律数量不断增加,调控的领域也不断扩大,这在限制个人自由的同时也加强了对自由的保护,但要使法律与自由相容并真正成为保护自由的有效武器,必须实现公民自我立法,只有公民既是守法者又是立法者时,法律的发展才会与自由的扩大并行不悖.  相似文献   

14.
韩婷婷 《法制与社会》2012,(34):280-281
表达自由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而需要给予其新的诠释。网络表达自由作为表达自由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包含的关系。但在实践中,这种网络表达自由又与表达自由有相当大的区别,因此正确认识网络表达自由的具体内涵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主要通过对网络表达自由的概念以及特点进行论述,从而引出法律关于网络表达自由的限制原则,最后提出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5.
土地租赁法律关系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一种法律现象,其内容包括租赁合同和承租人对土地的占有两个构成要素。各国法律在规范土地租赁关系时的侧重点不尽相同。大陆法系国家主要依据合同法调整土地租赁关系。16世纪以前,英国法律始终依据合同法为承租人提供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在法律上也被视为动产。从16世纪开始,普通法承认了承租人土地占有的独立性,法律对土地承租人的保护经历了一个"从契约到财产"的转变过程。在法律传统的影响下,这种转变没有完成。普通法最终综合运用合同法和财产法的规则调整土地租赁关系,不仅使土地租赁法律关系的两个构成要素都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且将土地承租人的权益最终变成一种兼有动产和不动产属性的"准不动产"。  相似文献   

16.
陶然  李岩 《行政与法》2009,(5):107-109
随着我国土地市场的逐步发育与完善,土地租赁制度作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重要方式,其优势日趋凸显.同时,也对土地二级市场起到了有益的牵带作用,越来越受到供用地双方的青睐.城市土地年租制相对于批租制具有明显的合理性,但该制度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仍然存在许多不尽完善之处.因此,从土地租赁制的缘起出发.在明确其优势的同时,分析相关法律上年租制存在的问题,进而论证建立土地使用权租金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对于大力推进国有土地租赁使用方式,推进租赁有偿用地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18.
论我国土地刑法规范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土地刑法规范存在立法目的以保护人类利益为中心,刑事法网不严密,以及个罪犯罪主体设定不合理、入罪门槛过高、司法认定困难等缺陷,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应予调整、完善。刑法应承认环境权益的独立性,并将其视为与人类利益并重的法益加以保护;还应对现有罪名的犯罪构成作相关修正。建议增设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征收不动产罪、破坏土地质量罪等3个新罪名,以弥补刑法保护的漏洞。  相似文献   

19.
刘青 《法制与社会》2014,(16):268-269
欧洲联盟内部劳动者自由流动,同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一起,构成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内容。欧盟从建立时起,就注重对劳动者自由流动的法律调整。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高潮时期,劳动者流动正迅速发展。我们应该借鉴欧盟的经验,加强劳动者流动方面的立法,以确保其有序进行,促进改革开放的健康、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20.
试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的法律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立建 《行政与法》2007,(11):119-121
建立健全法律机制,规范流转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流转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机制关键在于创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关系机制和法律运行机机制,使流转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制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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