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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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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女性性受害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女性性受害并非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更非只是一个与受害女性有关的问题,而是与国家局势、经济发展情况、人口问题、社会稳定状况等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意义重大。女性性受害具有隐蔽性、多次性、非常时期的群体性与公开性、恶逆变性等特点;高发性也是女性性受害的主要特征,这与男女不平等的观念、社会对女性保护机制不健全、女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与技能、人类性行为的负性功能作用等因素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2.
目前,家庭暴力已经演变成为一个影响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严重社会问题。对我国而言,缺少完善的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也没有相应的社会救济措施。在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要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必须改革现有的法律制度,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使对家庭暴力的处罚有法可依;同时,大力开展反家庭暴力社会公众运动,建立专门的妇女救助中心,创设家庭暴力综合防治机构,形成完善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3.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通过,社会各界掀起了对该法的讨论.但是法律的手段毕竟是有限的,我们可以尝试开发暴力中受害者的力量.秦娅的案例表明,女性无意识中会对家庭暴力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也从反面证明,家庭暴力中,女性受害者的力量如果开发顺利,家庭暴力是可以防患于未然的.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不断提高,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女性暴力犯罪也日益突出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研究女性暴力犯罪问题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5.
警察执法的精髓是以国家强力抑制罪恶,保护人追求公平、正义的天性。警察面对家暴无从下手的原因在于:警察对介入家暴的执法理念不明确,机构设置与现实需要有差距,缺乏有效的对策和方法。正确的理念才能产生正确的理论,以指导正确的实践,做正确的事,乃实现"和谐"最简便的途径。应思考警察执法行为的限度,有明确的执法理念,设置相应的机构,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这是警察干预家暴的必要保障,也是支撑这项警务的立足点。  相似文献   

6.
家庭暴力对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它不仅严重侵犯人权,破坏家庭的稳定与和谐,甚至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以暴抗暴",进而导致伤害、杀人犯罪。同时,家庭暴力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丑恶现象紧密相关,使社会不稳定因素大量增加。解决家庭暴力既要依靠法律途径,更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努力。为了使家庭暴力受害者能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要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同时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建立起完善的家庭暴力干预体系,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类文明。  相似文献   

7.
家庭暴力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影响因素之一,笔者就其上升趋势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就现阶段警察干预家庭暴力不利原因进行分析,推动对警察干预家庭暴力机制的探索,促进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8.
警察心理问题与其职业的高风险紧密结合,也与个体面临的成长性、现实性的心理事件相互联系,是现代社会中对抗犯罪现象而伴随产生的消极性心理现象,其存在着普通心理问题与心理障碍的程度差异。在进行警察心理问题的心理学策略辅导时,应持有生理——心理——社会文化因素相统一的心理康复模式,慎重地吸取精神分析、行为主义与人本主义心理学基础的各种心理问题咨询与治疗的理论与技术(包括心理平衡技术与心理治疗策略、方案),将职业心理支持与防卫体系和个体针对性的心理辅导相结合,形成内外统一协调作用的心理维护体系,以达成警察人员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与个体心理问题的康复。  相似文献   

9.
中国警察对家庭暴力的干预既受国际社会反家庭暴力运动的推动,也与中国政府对家庭暴力的重视有关,还受中国近年来法律改革的影响。这构成了中国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社会背景。公安机关与人民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策略主要有:人权战略与法律改革战略的结合;努力构建政府领导的主流工作模式,实行综合治理的多机构合作;预防、教育、打击与求助相结合,惩治施暴人与救助受害人的统一;建立公安机关防治家庭暴力长效机制与创造性开展工作相结合。  相似文献   

10.
当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破产、被撤销或死亡、失踪等情形 ,受害第三人能否直接向保险人索赔 ,我国保险法没有明确规定。我国保险法应借鉴外国和其他地区的立法经验 ,规定受害第三人在无法向被保险人索赔时 ,可以直接请求保险人在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   

11.
家庭暴力已成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现阶段,我国对防治家庭暴力问题已有了一定程度的探索和实践,但警察干预家庭暴力问题的研究仍然比较缺乏,探索警察干预家庭暴力方面的理论尤有必要。本文针对我国现阶段警察干预家庭暴力存在的问题,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构建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有效模式。  相似文献   

12.
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在现实生活中,国内外都存在着男性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现象。从表象上看,男性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存在着身体力量较小、社会资源占有量较少、"男性气质"不够突出等特点。但透过表象,这些特质都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父权制社会的刻板印象,是男女不平等、性别关系不和谐的反映。家庭暴力的代际传递、社会习得及现行法律有效救济机制的缺乏是造成上述现象的重要原因。通过设立专门针对男性的庇护所、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专项立法,并通过在多元、多机构社会干预中对男性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问题的关注,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性别平等,从而构造男女平权的性别伙伴关系。  相似文献   

13.
警察是干预家庭暴力的重要职能主体之一,但目前我国还缺乏明确的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模式和规范。目前国外、境外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主要模式有三种,即积极介入、限制介入和法定介入。确定我国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模式面临着法定职责与法定措施不对应、警察权介入家庭暴力的限度定位不明确、缺乏充足的社会支持以及警察自身对干预家庭暴力的态度不够积极等四个方面的困境。综合我国有关家庭暴力的立法和社会文化背景等因素,我国警察干预家庭暴力应采取法定介入和社区警务相结合的模式,并应制定详细的规范操作流程。  相似文献   

14.
家庭暴力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和重视。要从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关键是要把家庭放到社会的大背景中去,了解产生家庭暴力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心理的原因并运用社会力量加以解决。其中产生家庭暴力的心理因素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重要方面,也是根治家庭暴力的源头。  相似文献   

15.
家庭暴力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其发生率达到了30%左右。压力应对方式、童年经历、归因方式、道德推脱、家庭功能、行为强化和人格、嗜好等是影响家庭暴力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些不同的影响因素,应该有针对性地开展反家暴工作,从心理学角度来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警察机关作为公权力机构的一线代表,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对江苏4地10个派出所的调查,结果显示:警察对家庭暴力的整体认知状况、对法律干预的态度、对法定干预职责的理解等都有所改变和进步,但由于培训、立法、机制等方面的原因,警察机关的干预作用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要重视警察防治家庭暴力意识和能力的培训,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建立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委员会。  相似文献   

17.
由于警察职业具有高强度、多应激、多风险等压力密集的特点,使民警个体可能较多地经历一些工作生活的创伤事件。民警暂时失去应对能力和心理失衡的心理危机状态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出现四种结果。为及时有效地为民警的心理危机状态提供组织支持,文章认为各地应在建立民警心理健康教育长效机制的同时,确立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保障机构,形成心理危机干预的实施预案,在民警深感孤独、痛苦和内心无助的特殊时期,及时给予心理疏导与组织关爱。  相似文献   

18.
家庭暴力中受虐儿童的身心发展是心理学研究者、社会机构和家庭关注的重要问题。探讨儿童虐待的原因、导致的结果并总结其发生发展机制对今后受虐儿童心理问题的深入了解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分析受虐儿童的心理复原研究成果及其发展趋势等诸多问题对儿童虐待预防和应对措施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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