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法律拟制是指为衡平秩序与自由而把事实A和事实B的法律后果等同的法律规定。所谓法律上的绝对推定实为法律拟制。法律拟制的法律效力是否受反证考验,不能一概而论。无罪的法律拟制要求在判决疑难案件时,若控方未依法举出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有罪,须毫无例外地在法律上把被告视同无罪并宣告其无罪。无罪的法律拟制只对少数疑难案件判决时起作用。无罪的法律拟制是由无罪假定原则派生的。滥用"无罪推定"概念,困扰刑诉,不利于依法保障被害人和被追诉人的人权。  相似文献   

2.
从"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取得了伟大而又艰难的进步。当前,"疑罪从无"的案件普遍表现为因侦查过程中证据不足难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而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无罪的判决,因而事实上犯罪嫌疑人并非确实无罪。我国作为职权主义诉讼国家,有必要对典型的"疑罪从无"案件的侦查过程进行反思,准确地探寻侦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系统地分析侦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深入全面地总结其对以后侦查工作的启示,对现阶段侦查事业的发展裨益良多。  相似文献   

3.
蒙冤的英雄豪杰、仁人志士,遇难前最能安慰自己的话是:"历史终将证明我无罪!"这话在很多时候只是一种希望和幻觉,他们不懂得:历史是胜利者写的。历史延续得越久,越  相似文献   

4.
偶然防卫不是正当防卫,造成符合构成要件之结果时成立犯罪既遂;主张偶然防卫无罪的结果无价值论者认为应该坚持"防卫意思不要说",采取事后判断的标准,此时偶然防卫不可能具有违法性,因而是无罪的;但是"无罪论"无法解决紧急救助型偶然防卫中"多层偶然防卫"的问题,其解释工具"法益衡量"也无法回应防御型偶然防卫问题,对过失偶然防卫中的"过失之过失"问题更是避而不谈。从刑法教义学的解释原理和对四要件犯罪体系合理性的论证来看,偶然防卫应当成立犯罪。  相似文献   

5.
马英九一审被判无罪8月14日上午,台北地方法院对马英九"特别费"案作出一审判决,主文只有醒目的五个字:"马英九无罪",理由是马英九无不法和谋利意图。这意味着马英九能否继续"参选"的危机暂时得到解除,司法也还给了马英九一个他迫切希望得到的清白。  相似文献   

6.
随着2016年各省级"两会"的召开,我们可以从各省级法院的工作报告中看到刑事诉讼的基本情况,也看到与无罪判决相关的惊人数字。比如,河北省2015年判决有罪人数5.57万人,无罪人数99人,无罪判决率0.18%;广东省判决有罪人数12.87万人,无罪人数81人,无罪判决率0.06%;福建省判决有罪人数6.15万人,无罪人数30人,无罪判决率0.04%;等等。如果把各省的数值平均来看,  相似文献   

7.
舆论监督与"有错推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无罪推定与有错推定 如今在法学领域,“无罪推定”原则已经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了。由18世纪启蒙运动中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提出的这项原则,经过各国长期的司法实践逐渐形成了一种“与国际接轨”的表述,即规定司法过程中应由诉方(在公诉案件中即司法当局)负被告有罪的举证责任,而被告不负自己无罪的举证责任。如果法庭不能证明被告有罪,被告就应被视为无罪。  相似文献   

8.
侦查阶段收集证据不仅是一个发现证据、固定证据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思维活动的过程和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反复性。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完成侦查人员的“自向证明”,从而为“他向证明”奠定基础。侦查阶段收集证据必须全面,要通过收集无罪证据来排除犯罪嫌疑人,应重视客观证据的收集.以防止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出现翻供。  相似文献   

9.
孟勇 《公安研究》2009,(1):28-30,86
证明责任是指证明主体为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证据支持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体现法治的公正,刑事犯罪的证据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收集提供,不能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可是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证明,往往对澄清案情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所以应当让嫌疑人承担证明责任,这既有利于准确认定罪与非罪,也有利于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10.
妻子的证词     
丈夫被指控谋杀自己的情人,妻子出庭作证丈夫不在谋杀现场,而另一证人则证明案发前后,被起诉人的妻子一直和自己在一起,根本不能证明其丈夫无罪。两个证人都没有说假话,问题出在哪里呢?聪明的辩护人通过妻子的证词,推理出了一个设计得可谓天衣无缝的一箭双雕谋杀案。  相似文献   

11.
<正>近年来,"雅贿"之风渐长。而伴随着"雅贿"需求的不断膨胀,一个官员"雅贿"产业链悄然形成。剥开"雅号"的画皮可以发现,摄影无罪,玉石也无罪,罪在"欲壑难填"。《清朝野史大观》记载:清道光年间,刑部大臣冯志圻酷爱碑帖书画,但他从不在人前提及,以防有人投其所好。一次,有位下属送给他一本宋拓碑帖,冯志圻原封不动地退回。有人劝他打开看看无妨。冯说了一句  相似文献   

12.
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对合同诈骗罪入罪数额标准的设置高于诈骗罪,导致合同诈骗数额未达到合同诈骗罪入罪标准但达到诈骗罪入罪标准时是按无罪处理还是按普通诈骗罪论处存在争议。现有数额标准的设置具有合理性,统一数额标准不符合司法实践的要求。作无罪处理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立法目的,不会造成处罚上的漏洞;按普通诈骗罪论处会导致法律适用逻辑混乱,定罪量刑有失公允。"未达到特别法入罪标准但达到普通法入罪标准的行为作无罪处理"是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除非法律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要按照普通法来处罚。  相似文献   

13.
有罪推定     
西方国家司法理论和实践中有一条著名的原則,这就是“无罪推定”原則。这个原理的中心意思是说,一个人未经法院判决确定为有罪之前,不得把被告视为有罪的人,有罪无罪不能确定时,应当推定无罪,罪轻罪重疑不能定时,应推定罪轻。这里强调的是,成为刑适其罪的人。必须具有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无罪推定首先是对受刑事指控的人在诉讼中所具有的被告人的法律地位的椎定。正因为其是否最终被置于罪犯的法律地位还未被法院依据事实、证据加以证明,所以,法律才给被告人以充分  相似文献   

14.
无罪率分狭义与广义。无论与英美法系国家还是与大陆法系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无罪率长期以来呈现较低水平(不足0.2%),2009年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仅0.12%)。可以预计在未来几年内,我国低无罪率的状况不会有实质改变。探索低无罪率背后的根源有以下几点:从举证责任角度考虑,我国现行起诉标准与有罪判决标准高度一致是导致有罪判决普遍的主要原因。更多导致我国无罪率低的原因来自法律之外。检察机关的主动撤诉是我国无罪判决少的最重要原因。我国现行撤诉比例在15%左右,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凭借经验将可预见的无罪判决案件通过撤诉等方式使之提前退出审判程序。此外,法律对检查机关职权的规定与检查机关对检察官管理考核的工作制度不完全一致,导致检察官更加关心有罪的裁判结果;无罪推定原则缺失,刑事诉讼配套机制缺失也是我国无罪率低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5.
"证据开示"又译为"证据展示"、"证据披露"或"证据公开"等等,是英美国家为代表的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适应保障对控辩双方的"平等武装",达到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益的要求而逐渐产生的一种制度。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律师法强化了辩护律师的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律师获取被告人无罪或罪轻证据的能  相似文献   

16.
“特别费”案二审马英九获判无罪 2007年12月28日,台湾高等法院对马英九“特别费”案作出二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检方上诉,认定贪污罪、背信罪均不成立,维持一审无罪判决。  相似文献   

17.
目前,关于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时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伤的案件性质判断,许多法律工作者对我国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方面理解不一,有无罪说也有转化抢劫说。本文从立法原意、有章可循的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现行的刑事政策角度支持无罪说。  相似文献   

18.
洪向华  王朋琦 《新东方》2005,(10):52-55
新修订的刑法明确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是中国法理和社会价值理念的一次超越。但如何在现实中充分兑现这一精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新刑法颁布以后出现的刑讯逼供下的一些冤案证明,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既迫在眉睫,又十分艰巨和复杂。笔者以为,国人在无罪推定原则的法理内涵、历史必然以及社会定位上尽快达成广泛的共识,应是当务之急。 一、准确把握无罪推定原则的严格法理内涵 所谓无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它的意义在于防止过早地和无根据地把任何人看作罪犯,不允许根据未经充分检验的材料和违反既定证明程序而取得的信息,认定一个人犯有罪行。 1997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意味着,在法院依法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处于有罪公  相似文献   

19.
《台声》2016,(9)
正近一段时间,台湾电信诈骗嫌疑犯被肯尼亚遣返大陆一事引发两岸广泛关注。那么明明肯尼亚法院都宣判"无罪"的台湾人,为什么要被押回大陆?事件的来龙去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非曲直又如何呢?其实很多台湾同胞的愤怒源自于对事情的经过不够清楚。  相似文献   

20.
所谓辩护,就是与控诉的对称。即刑事被告人或者其辨护人针对控诉进行申辩的活动。其职能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申辩、辩解或反驳,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有应当减轻、从轻、免除处罚的情节。目的是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并便于人民法院在审判中能从正、反两个方面客观、全面地了解案情,查明事实真相,作出正确、合法的判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