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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秀华 《内蒙古检察》2002,(1):29-30,54
主诉检察官责任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我国当前检察体制进行改革的六项内容之一,这项改革以相应增加主诉检察官的权力和责任为基础,以充分发挥主诉检察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为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传统的检察官体制中“定而不审,审而不定”过于浓厚的行政色彩,强化其司法属性,从而更好地体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契合。  相似文献   

2.
赵栩 《法制与社会》2011,(30):50-51
主诉检察宫制度是一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十多年的检察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规定了该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取得积极实效,但同时该制度也存在一定问题,本文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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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检察一体原则与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检察一体原则是国外通行的检察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我国的检察体制 ,同样以检察权的集中、统一行使作为基本的组织结构形式 ,然而其理论依据有别于西方。●追求检察权在维护整个法制统一方面的作用 ,及检察官在每一具体案件中检控作用的最大化 ,是现代各国进行检察改革所期待的目标。●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 ,也暴露了体制转换中的一些根本性问题。普遍实施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应明确三个指导原则 ,即坚持检察机关统一行使职权原则 ;坚持责、权、利有机统一原则 ;坚持“放权”与制约相配套原则。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是实现…  相似文献   

5.
问题之一:消极对待,使主诉检察官制度流于形式。部分干警已习惯于“结论领导定、责任大家担”的运行模式,对突然增大的权限无所适从,对独立承担的责任望而生畏。加之个别“维权主义”的领导,也不愿权限下放,对于权限是“上级要求放、心里不想放,嘴里说要放、实质并不放”。因而导致出现名为主诉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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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是我国检察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只有从主诉检察官的选拔、任用、性质、职责、权利、制约措施、考核与奖惩办法上加以制度化,才能使这一制度顺利推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真正提高审查起诉工作水平。下面笔者就以上所谈到的问题分别阐述如下:  相似文献   

8.
《内蒙古检察》2000,(2):19-20
主诉检察官制度又称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它是指在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领导下,主诉检察官依法相对独立地办理案件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办案制度。目前,从全国试点工作反馈的信息表明,该制度的实施淡化了办案管理工作的行政色彩,明确了检察官的职责,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案件质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制度确立了以主诉检察官为核心的业务工作运行机制,强调了个人在业务工作上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激发检察官的个人潜力,  相似文献   

9.
确认主诉检察官的权利与责任是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核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诉检察官制度,是指检察官在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在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中,独立处理检察事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办案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将推行这一制度列入《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笔者认为:确认主诉检察官的权利与责任是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核心。一、弃旧图新,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势在必行(一)旧的办案制度带来的弊端决定了改革审查起诉办案机制的紧迫性。检察机关重建二十年来,一直遵循“个人承办、集体讨论、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办案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刑事诉讼制度的健全完…  相似文献   

10.
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00年1月起,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毫无疑问,主诉检察官制度作为已在全国检察系统开展的六大改革之首,它的推行是大势所趋,在现阶段显然有着积极意义。但是,由于无经验可循,各种实施措施不配套,目前的主诉检察官制度并不成熟和完善,仍存在许多亟待明确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主诉检察官的“主诉”内容如何确定? 在改革中,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应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事项:改变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或定性的案件;改变管辖的案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变更或撤销强制措施的案件;追加漏罪、漏犯的案件;拟提起抗诉的案件。除此之外,重大案件、疑难案件、人  相似文献   

11.
海淀区检察院关于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改革的背景及动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1998年3月开始在起诉部门进行检控分离机制下的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并于今年4月全面推行,成为我国较早从事主诉检察官办案机制改革的单位之一。海淀区检察院之所以要进行这项改革,主要是基于以下六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适应新的庭审方式的需要。新的庭审方式呼唤高素质的公诉人。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了控审分离和控辩对抗制度,庭审方式的改革对刑事检控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而我们一些干部对此尚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和相应的技能准备,包括缺乏驾驭法庭、与辩方形成强有力对…  相似文献   

12.
公诉改革是机制改革,检察制度改革是体制改革,公诉改革服从检察制度改革,是检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公诉改革,就是为了拉动检察制度的改革,达到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的。如何推进以主诉检察官制度为龙头的公诉改革,以拉动整个检察改革乃至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化进程,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3.
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的法定代表是检察长,主诉检察官是由检察长授权、受检察长委托独立办理具体的个案,直接对检察长负责。因此,检察长对主诉检察官独立办案的领导、监督和制约尤为重要,这是保证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康发展的关键。作为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是代行检察长职责管理、领导和监督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的具体承担者。根据宪法、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高检院关于主诉检察官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分管检察长在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中的领导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事务方面…  相似文献   

14.
试论检察官的定位——兼评主诉检察官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进行检察制度的改革,必须解决检察官的定位问题,即检察官属于行政官还是司法官。●现代各国的检察官一般归属于政府系统,但普遍认可检察官具有行政官和司法官的双重属性,只是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倾向性。我国检察机关也具有双重属性,但以定位为司法机关为宜。●设立...  相似文献   

15.
完善主诉检察官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诉检察官工作机制的启动和推进,有效地激励了检察内部竞争,强化了工作责任心,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但是,主诉检察官制度在操作中仍有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解决,本文就主诉检察官制度的瑕疵提出修葺的设想,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主诉检察官制度”一词是新时期司法改革之产物,它是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含义简而言之,是一种检察官办案负责制。它是指在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领导下,以一名具有某种指定法律职务和资格的检察官为主,按照规定依法相对独立承担起诉和出庭公诉的一种检察机关内部办案制度。主诉检察官制度是一种新生事物,需要不断发展、修正方可完善,才能顺应我国法治改革的潮流。一、实施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成效主诉检察官制度在今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它历经5年的试行,在广大法律工作者和学术界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和艰苦探索中,已成为一套较为完备的…  相似文献   

17.
问题之一:慎重选任。由于主诉检察官具有较大的权利和职责,决定了所选任的主诉检察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主诉检察官既不是职务,也不是职级,而是一个公诉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思维敏捷、表达力强、纪律作风优秀的象征。对于主诉检察官,并不是每一位检察官都能胜任,只有素质条件都成熟,才能担当这一重任。如果责任过大,而素质不高,会带来不良后果。所以,在选任中要严格考核,公开、公正选拨,不局限起诉部门,要面向全体干警,滚动选任,双向选择,促使主诉检察官在办案中自我加  相似文献   

18.
一、资格确认的根据主诉检察官是在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法相对独立行使审查起诉职权、正确应用法律进行刑事诉讼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检察官。对主诉检察资格的确认是主诉检察官制度的重要内容。1.主诉检察官首先是检察官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检察权的行使只能由检察官行使,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均无权行使。因此,担任主诉检察官首先应当具备担任检察官的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二十三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5)身体健康;(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或者…  相似文献   

19.
主诉检察官负责制是指检察官在检察长、起诉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独立处理所办案件的检察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一种办案制度。当前,主诉检察官负制已从理论界的构想逐步转为司法实践。但是,诸多法律上的困惑、运作中的矛盾,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主诉检察官负责制健康发展。因此,客观地审视和研究主诉检察官负责制的相关问题具有迫切而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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